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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会道德的思考—— 人生观的重建         ★★★
对社会道德的思考—— 人生观的重建
作者:达吾代 文章来源:高原杂志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6 21:57:54

在漫长的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道德成为调整人们的行为规范。维持一定社会秩序的有效手段;离开了人的道德,社会将失去人性;离开道德手段,社会的发展就会失序。道德素质的提高进步和人类发展的重要尺度。道德素质与思想素质紧密相联,因为人的思想观念、思想觉悟及理想信念,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人的道德素质和道德修养。因此,人们往往将道德素质与思想素质统称为“思想道德素质”。其实,二者除了具有同一性之外还有区别。思想素质更强调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以及人的思想觉悟和理想信念;而道德素质更强调人的价值观、道德观,行为规范与准则,以及个人对他人,个人对社会的态度。    进入二十一世纪,随着科学的进步和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相对也略有提高,有得必有失,物质生活提高了,但道德却面临着严重的滑坡甚至崩溃。    是什么原因导致了缺乏基本道德的镜头,天天在我们身边上演,而且是愈演愈烈呢?究其原因是“个人良知的冷漠和个人良知的丧失。”   什么是“良知”?孟子对“良知”下的定义是“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和“是非之心”。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说“在我们心灵深处生来就有一种正义和道德的原则。尽管我们有自己的准则,但我们在判断我们和他人的行为是好是坏的时候,都要以这个原则为依据,所以我们把这个原则称为“良心”。穆圣说:“须知人体内有块肉,如果它善良了,整个身体都善良了;如果它败坏了,整个身体都败坏了。须知它就是人的心。”《布哈里圣训》     良心被视为人人都与生俱来的正义与道德之心,一种关于某种善恶行为的标准。有良心的人会对自己的行为加以控制,按照善的原则来行事。正如英国小说家菲尔丁所说“纵使在一个法律不健全的国家里,一个有良心的人也不会胡作非为的;他会替自己订出立法者所忘记的法律。”。    人类发展的最终目的在于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使每个个体都能实现其价值。道德素质的提高是人类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而“人是目的”则是道德素质的绝对要求。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的这句“人是目的”的名言道出了人类存在和发展的终极关怀和最终意义。人类以自身为目的去建立人类的道德体系,固然有很大的合理性,但是这种提法,如果失去世界观、人生观的坚实基础,它依然是含糊不清的,缺乏标准的。近代人类的历史遭遇已证明了这一点,大体上说“人本主义”在近代表现为集体本位与个人本位两种。前者在世界范围内给人类带来的巨大灾难,彰明昭著、有目共睹,此不多述,而个人主义的“人本主义”在世界很多地方实践也显得十分的混乱,在当代的中国其后果也已视见端倪。历史就是这样让人不可捉摸,市场经济的发展,使人的个性得到很大程度上的发展,人的主体性得到了普遍弘扬,但权钱交易、钱色交易、交往关系的商品化,救死扶伤的讨价还价等许多现象也应运而生。这种“人”会把社会上的一切都当作工具和商品,知识、才能、良心、爱情、友谊、权力等等都是交换的对象。在人与人之间除了相互利用,成为达到各自的目的手段之外,没有任何意义。夫妻关系、父子关系、朋友关系、师生关系、邻里关系,都要以金钱来度量。至于同情、帮助尊重、关心、见义勇为、无私奉献等等道德素养统统变得无法理解。这一点发生在80年代初的一件事就是一个说明:第四军医大学的学生张华为救一位落入粪坑的老人,而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这本来是天经地义的事,但在强调“人本位主义”的今天,张华之死却成了令人不解的时代难题。为此展开了一场关于“人生价值”的大讨论。张华身为年轻的大学生,显然有很大的潜力来报效国家、人民,创造社会财富。然而,他却为一位年迈的老翁献出了生命,这“值”吗?在“本位主义”的今天,这显然是不“值”的。个人利益至上的价值观一旦渗入社会政治生活中,其危害更大,甚至关系到一个民族的前途和命运。如果当官为“发财”,“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那么腐败,贪官污吏怎么不会漫延呢?所以说“人是目的”的重点在于建立在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上的对人的全面的界定。否则“人是目的”无论是个人本位主义或者是集体本位主义都必然会导致各种混乱,走向它的反面。    我国政府不是不了解这一点,邓小平早就提出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警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就是政府重建道德体系的努力,谈何容易!在“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中如何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伦理基础,正面提出的口号。由于没有在中国传统的道德观,社会主义的道德观和商品经济的规范之间找不到契合点而失之空泛,变为废纸。上述实例,就是最好的说明。    做为真主在大地上的代治者——人类(穆斯林),最应担负起民族振兴的历史重任,肩负起拯救理想的失落、道德水准下降之神圣的使命,这是我们义不容辞的义务,因为真主在《古兰经》中说“安拉不改变一个民族的现状,直到他们自己改变自己”(1311)。改变从何入手呢?许多仁人智士提出了许多方案,在这里我只想借用托翁的一句名言来谈谈“改变”。“人如果不在房屋上加盖房顶,在窗框上装上窗户,反而走进暴风雨中怒斥风雨,我们会认为他是个疯子,但是我们不去对抗我们之中的邪恶,反而责怪别人的不是,其实是相同的行径。驱逐存在于我们之中的邪恶和给房子加盖屋顶,都是可能的。但要消灭世上的一切罪恶,就和改变气候、命令风雨消失一样都是不可能的。然而,如果我们首先教育和改变自己,而下是只要求别人这么做,世上的罪恶就会变少……”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从自我做起,从自己的家庭做起,才能做到伊斯兰社会化,化社会;大众化,化大众,成为人类的灯塔。   人做为万物之灵,其伟大与弱小是相辅相承的。许多人类学家都认为,人虽然创造了一个文化大家园,但人却比任何动物在适应自然的本能方面更加软弱无能。人与动物相比,人从出生——成长——独立,这个过程持续的最长。因为人需要在父母的抚育和帮助下维持生命的时间最长。说白了,父母是子女的启蒙老师,父母的言行将决定着子女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关于这一点,先知曾教导我们说“每个孩子出生在天性上,其父母使他或成为一个基督教徒,或是犹太教徒,或是拜火教徒……。”此段圣训告诉所有的父母所负的责任。可现实中我经常看到这样教育孩子的一幕,从子女出生前后的悉心护理和饮食喂养上的一丝不苟;从学前教育的巨额投资到义务教育时期的接送频繁;从中考、高考的陪考焦虑到婚姻问题上的大包大揽,真是世界少有,“天下一绝”,我们只想让我们的子女成“材”,却从没考虑让子女成“人”,从来就没遵守使者的教诲。“孩子到七岁时,你们就命令他们礼拜,到十岁时就得强迫他们礼拜,并与他们分开睡觉。”其身正不令则行,“已欲达而达人”,“已欲立而立人”,为了做到这点,使者又说:“你们在自己的家里礼拜,不要使自己的家成为坟墓。”   伊斯兰教信仰的基本就是解决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我创造人类和精灵就是为了崇拜我(5156)。”一切价值取向都是为了取得真主的喜悦,所有动机、所有言行,不是为了个人利益,也不是为了他人利益,而是为了“崇拜真主”,而体现这种信仰的方式之一便是礼拜,因为“礼拜能消除罪恶”。“的确,礼拜可以杜绝罪恶和丑事(2945)。”穆圣(愿主福安之)说:“假如你们门前有条河,你们每天在里面洗五次,你们身上还有污垢吗?”众弟子说:“没有”,使者说:“那就是五番拜功的作用。”通过礼拜来消除自身的罪恶,进而来影响家庭的每个成员,并规范家庭的伦理道德(家庭伊斯兰化),最后以点带面逐步的辐射每个家庭,这样也就起到了改良社会道德的作用,完成了自己“代治者”的使命。   以上经训足以说明了这个问题,先树立“崇拜真主”的终极的人生观、价值观,然后从自己做起,从自己的家庭做起,方可做到陈克礼阿訇所说的“伊斯兰社会化,化社兰,大众化,化大众。”                       

                                                              2002.10.15.于昭通

杂志录入:马成林    责任编辑:马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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