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篡改安拉的尊名(1)
作者:李山牧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2 4:08:35

篡改安拉的尊名

  艾哈埋迪耶已从诸多方面篡改并扭曲了伊斯兰本义,以下试从其篡改安拉尊名进行分析和批判。

艾哈埋迪耶既要假借伊斯兰名义将犹太教、基督教、印度教及其它一些多神教拉扯到一起,编造一个普世混合的宗教,他们就必须在伊斯兰教义中寻求试图可以含混各种信仰所谓大同思想的因素,以便充作他们立言的依据。

然而,信仰的纯洁性,是伊斯兰教义最显著的特征,从根本信仰上,《古兰》自身已排除一切外教意识,彻底否认违反认主独一原则的任何倾向。真主说:“近主阙前的宗教唯伊斯兰。”(3:19)“舍伊斯兰而寻求别的宗教,他所寻求的宗教,绝不被接受,他在后世,是亏折的。”(3:85))尊大的伊斯兰道路是凭着真主坚实的经典和主的使者明确的训喻昭示于人类的,依照经训而实现的伊斯兰理论及其相应行为指导的完美性是无以伦比的。在“认主独一”宗旨统驭下伊斯兰信仰的纯洁性;各大信仰范畴之间紧密的相关性;以及由此导致严格的法学判断,始终决定着其神圣教义任何方面不容丝毫更易的稳定特点,其保证基础就是尊大的《古兰》,它与教义学本质是严密约定的,用于表述经典内容的语言和表述经典语言的概念,全部来自清高的安拉,绝不允许篡改、否认、更易、混淆、抹煞或曲解。伊斯兰的每一基本概念都有其定指意义,每一概念的解释都有其经典规范。伊斯兰概念体系本身保证了正统教义学不可改变的属性,教义的诠释不容任何思想凭借自身见地超越经典表述的原义。对经典中相关信仰的任何一个基本概念的曲解,都会导致对全部伊斯兰教义的曲解;对教义学中任何一个信仰范畴的否认,都会导致对真主最高信仰的否认。这是全能真主的至高语言与神圣教义的严格约定,就象人类和宇宙的实现与神圣教义之间有着严格的约定一样。

从一般意义讲,各宗教均分为教义与教法两大范畴。教法是在教义学统驭下而实现的法律、言行规范,以及与之相应的对越礼节。它完全从属于教义学,并体现着教义学的实践意义。教法学的性质决定于教义学性质;教义学的性质取决于最高信仰范畴——崇拜对象的属性;崇拜对象不同,其宗教也完全不同,这是不同宗教最根本的区别。崇拜对象的选择正是宗教选择的核心,崇拜对象界定了各种信仰最本质的界线,所崇拜者的名称决定着信仰及其实践的全部内容。

假冒伊斯兰名义的艾哈埋迪耶正是在这一决定信仰根本性质的重大问题上,抹煞伊斯兰与其他宗教的本质区别而成为其自身混合信仰的。他们首先混淆各宗教崇拜对象的名称,假借真主之名解释各种信仰所拟定的崇拜者,极力否认讨黑德(认主独一)原则中相关“真主尊名与德性独一”的判断基础,曲解传统信仰各大范畴中的基本表述概念,从而肯定举伴真主的各种崇拜,并将之全部拉入伊斯兰的名下。

众所周知,名称是确指称谓对象的,名称不同,所指称的对象就不同。宇宙万物、镇尼、人类及众世界只有一个真正的受崇拜者,即创造这一切,调养这一切,掌管这一切真实的主宰——安拉,他是唯一受拜者,除安拉之外,再没有任何一个可受崇拜的。除安拉尊名之外,也再没有任何名称可以称诵安拉的。尊大的主宰说:“天地及其间的化育者,你知道对他还有一同名者吗?”(19:65)

真主的全部尊名都是真主自赋并昭示给人类的,而且,真主的每一尊名之间相互关联,相互含括,存在固有的内在关系。

如真主以他的最高尊名“安拉”称述真主本体及一切美德,又以他的各个尊名称颂真主的种种美德以指称“安拉”——“独一受拜的”。“安拉”是真主超绝一切被造的诸多德性中最高德性,也是真主所有尊名共有最高的同一含义,在此最高尊名含盖下,真主的每一尊名在诠释真主特有美德的同时,也都在说明他是“独一受拜的”。

只有安拉才具有他所自赋的所有名称;只有真主所自赋的所有名称才能表述他是独一受拜者——安拉。这是真主尊名之间所固有的内在关系,是源于真主本然无始超绝的真理。

真主尊名的最高涵义与各种优尚的美德是统一完美的、绝无分隔的。改变或否认真主的任何一个尊名都是对独一主宰最高尊名的否认。抹杀真主最高尊名对每一尊名所固有的内在联系,也必失去所有尊名指称安拉的真实意义。

以任何非真主尊名称述真主,所指称的都不是真主;以真主的任何尊名称述真主之外的,都是举伴真主。这是信仰的规定,是认证真主尊名的“讨黑德(认主独一)”原则,违反真主尊名的称诵原则,就会因伤害信仰而导致后世的惩罚。

清高的真主说:安拉有许多极美的名称,你们要用那些名称称呼他,你们抛弃妄拟安拉名称的人,他们即将遭受自己所为的报酬。(7:179—180)

安拉以自己的尊名命名了伊斯兰,以自己的美德照亮了伊斯兰道路。真主尊名是伊斯兰信仰的根本,真主尊名是伊斯兰要素概念的核心,“安拉”是真主的最高尊名,同时也是伊斯兰概念体系的第一概念。

安拉尊名全部来自真主的告谕,我们认识真主唯凭着真主的尊名和真主尊名所昭示的美德,这是认主、近主的唯一法程。正如穆斯林儿童在清真小学基础教材中所要背诵的:“阿曼图宾俩凯玛乎我,比艾斯玛依我绥法提”即:“我信主就如他,凭着他的名与德”。关于对真主尊名的认知,《古兰》中有着坚定经文的指导,不容任何拟定或猜测。除真主及他的使者所告谕我们的真主尊名及相应美德之外,我们就无从获得对真主的正确认识。

真主的尊名只表述于《古兰》和《圣训》之中,我们对真主的称诵也唯独限定于真主与主的使者所述及的尊名。对此,经训注解中明确地记载,一切尊名和随法提(德性),以及这些尊名和随法提的内含和规定,全部来自古兰和圣训之中。主的使者*说:“主啊!我谨奉你自己称呼的,或你启示在你的经典里的,或你教授给你的某一个仆人的,或你在幽玄的知识中所独享的每一个尊名,祈求你使《古兰》成为我心灵的春天。”

为杜绝妄拟与更易,真主的尊名都必须经由真主在经训中加以证明,即经训中所用以称诵的。安拉如此为我们严格规定对真主的称述法规,因为它是关乎全部信仰的枢要,是实现“讨黑德(认主独一)”及其相应伊斯兰道路的核心与前提。真主尊名约定着伊斯兰道路的全部内容及其实现的原理,对真主的尊名认证准确,依照真主尊名所表述的教义理论以及其中所确定的主仆关系才会准确。正确地称述真主,就是正确信仰的开始,这是实现穆斯林的第一步。在称述真主方面一旦发生错误,那么,由此而确立的仆人身份、对真主的认证、信仰与崇拜关系,以及全部生活道路就会错误。真主的尊名不更不易,穆斯林信仰也不更不易。真主的信士绝不可为真主另加别名;也不允许以任何外道拟定的“受拜者”之“名”指称真主,更不能以真主尊名称述任何除真主之外的。这是经典相关称述法律的明确判断。是“认主独一”信仰“艾斯玛依万随法提(尊名与德性的独一)”的第一原则,失此原则,即失去正信,这绝非象混合教义者们,以及存有混合教义潜在影响的人所轻言的!

凡以非真主之名称颂真主或以真主尊名称颂真主之外的,都是从信仰原理上歪曲了伊斯兰,在认主的根本途径上否认了信仰的纯正性。非真主之名指称的不是真主,而以真主尊名称颂真主之外的,是以被造物充当了真主。对真主尊名的改变,就是对信仰的改变。所以,这两种情况都是绝对违反伊斯兰法律的。

尊大的主宰说:“天地及其间的化育者,你知道对他还有一同名者吗?”(19:65)在此,安拉特别突出以自命独有的“名”,强调了他是真实独一的主。“名”的意义就在于让人确认其所指称之“实”,唯安拉享有他自有的各大尊名,安拉的真实之名唯确指安拉是真实之主。除安拉自所昭示的尊名之外,再没有真主之名;除以安拉自有之名称述真主之外,也再没有可以安拉之名所称述的,这就是相关真主称诵法律的“讨黑德”。

众所周知,“人为”则“伪”,凡是人为编撰的“伪名”无论其来自宗教还是哲学,统统是虚构的,只能代表其虚假的崇拜对象和道路。虽然它们是各自伪信体系的中心概念,而且与其伪信所从属的全部内容有着不可分隔的联系,但其所指称的却绝非真主,其所代表的信仰也与真实的伊斯兰毫无关系。对此我们必须具有清醒的认识,因为这是关乎信仰根本的重大问题,同时也关乎后世的永久归宿,绝不象一般混合教义者,利用人们不求甚解的思想惯性,将之淡化为“无谓的争辩”。这样的宣传,不是出于无知,就是别有用心。他们认为真主的名称只不过是一个由人拟定的文字符号,随意你称什么都可以,如佛陀、耶和华、天、上帝、神等等,只要你将之赋予真主的含义,它所指的就是真主。赞主超绝!这是以“名实论”争执中世俗的诡辩论混淆了尊贵的经典判断,是对教义学最基本前提的误解,也是对“讨黑德”信仰根本原则的否认。

一切人为令名的受拜者,都生成于迷信的建构过程之中,它们被赋予规定迷信道路的性质与形式,同时又被迷信道路所规定。各种不同信仰所称述各自不同崇拜者之名称,都有其根深蒂固的迷误起源。同时与其宗教也有着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妄拟的名称与妄拟的信仰已结成牢不可破的体系,这些名称正是真主在尊大的古兰中所严厉谴责的。

清高的真主说:“这些不过是你们和你们的祖先所定的名称,安拉并未降示明证,他们只凭猜想和私欲,出自养主的指导确已达到他们了。”(53:23)“你们和你们的祖先拟定的许多名称,真主并未加以证实,难道你们要为那些名称与我争论吗?”(7:71)由此可以清楚地看到,一切人为受拜者之名,无论古代的还是新兴的,都是出自“卡菲尔(否信者)”的臆测和编造,不是真主所降示的,也未经经典所证实。然而,对于如此明确的事实和严重的经典告戒,艾哈埋迪耶及其追随者们却置若罔闻,真主的禁令不能改变他们的执拗,在恶魔的纵恿下,他们一定要以私意超越经典判断,大胆地以迷路者伪造的乱七八糟的名字与清高尊严的真主相争论,难道这不是经典中所警告将遭罹恶报的原因吗!

艾哈埋迪耶无视经典的严重警告,竟然公开否认“真主尊名与德性独一”的基本原则,卡迪安头子米尔扎·侯赛因·阿里就一再宣称,“安拉虽是独一的,但可以取不同的名称,如上帝、耶和华、神、天主、佛陀,虽然称谓不同,实质却是一致的、统一的。”(见,《巴哈乌拉圣典选集》)中国的追随者更进一步将这种误谬说成是真主的“昭示”,他说:“耶和华、上帝、瑟湿努、梵都是指的真主,是真主在不同环境昭示给人们的不同名称”。(见《伊斯兰召唤》)而且他们还把中国儒教所崇拜的“天”也加进去,声称这是受到真主的“某种启示”的结果。

艾哈埋迪耶给真主妄加尊名或认证真主昭示之外的名称,正是他们施展其罪恶伎俩的要害所在。如前所述,崇拜对象的混淆,必然导致不同宗教信仰的混淆。艾哈埋迪耶的目的既然在于要实现一个包括各种宗教在内的统一的宗教,那么,只有使伊斯兰教义与其他各种迷信宗教在最高信仰及基本原则之间掺混起来才能混淆其所从属的各个信仰范畴之间的界限,而后,才能派生出一个混合型的所谓“统一的宗教”。

艾哈埋迪耶虽然利用经典,但根本不诚信经典的教戒,对于不符合其本身目的的经文一律采取抹杀手段,掩盖其真实含义。他们以中国“一贯道”的方法,否认真主尊名的独一性,无视伊斯兰“讨黑德”宗旨相关真主“艾斯玛依万随法提”根本性原则,相反把库夫尔所拟定的各种崇拜物拉来充当真主称颂,妄言各种宗教都是真主启示的道路,不同信仰崇拜的都是同一个主。

他们常以“我在每个民族中,确已派遣一个使者,”(1636)“我已为你们中每一个民族制定一种教律和法程。”(548两节经文为依托,断章取义地试图将世界上各种信仰全部说成是真主所引领的道路,甚至还特意以“信仰群体”一词取代其中“民族”二字(“高原”总4期:含英《走向和平:净化与融合》)。其实,穆罕默德*是真主派遣的最后一位使者,《古兰》是真主颁降的最后一部经典,在最后一位封印使者之后,真主不再派遣任何使者,在颁降最后一部经典之后,真主不再颁降任何经典。这是穆斯林的基本常识,叙述使者以前情况的经文是不能作为歪曲事实之借口的。

任何宗教都有自己所崇拜的主宰和所遵循的法规,但除了真主所指领的正道之外,全部是迷信的道路,正如尊大的主宰说:“在真理之外,除了迷误还有什么呢?”(10:32)归信真主步入伊斯兰道路的人,必须完全放弃原有信仰,扫除所有的假主并全部抛弃人为拟定的名称,只有彻底肃清旧有的迷信意识才能真实确立“再没有受拜者,惟有安拉”的纯洁信念。只有紧紧跟随使者道路,严格履行伊斯兰法规,才能成为一个真实的穆斯林。当初,一些犹太人,如阿卜杜拉·本·萨拉姆、盖斯·本·宰德等,在归信伊斯兰之后还希望保留星期六(安息日)不工作、不吃驼肉、不饮驼奶等犹太教的习惯,于是,真主降示以下经文,予以禁止:“信道的人们啊!你们要完全归入伊斯兰中,不得跟随恶魔的步伐,他确是你们的明敌。”(2:208)由此可知,作为信士,即使保留带有外教色彩的风俗习惯也是受禁止的,那么,一个声称归信真主的人,在信仰真主的同时还能保留其他宗教的偶像称呼,甚至实行其他宗教相关信仰的部分定制吗?这是绝对不被允许的。尊大的主宰说:“同着真主,你们不要呼唤任何一个。”(72:18)

穆斯林自有经典所赋予的完美的伊斯兰理论体系和相应的概念体系。尤其相关基本信仰的要素概念,更不允许外教词汇的混淆,经堂语有云:“以外教词汇解释伊斯俩目,安拉的慈惠从它上止住”。教义理论家赛义德·候赛因·纳斯尔在批评西欧的伊斯兰学者常常使用一些基督教会术语时曾指出:“伊斯兰文明的思维和结构因此失去了任何意义。”
文章录入:马阿訇    责任编辑:马阿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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