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伊斯兰教在唐朝传播的原因
文史学院04历史专业 唐致福
前言
伊斯兰教自唐朝传入中国已经有1300多年的历史。在这1300多年的历史中伊斯兰教的传播既有唐、宋、元这样的黄金时期,也遭遇了明、清这样的举步艰难时期。但不管怎么样伊斯兰教并没有像犹太教、景教那样湮没在中国传统文化的汪洋大海中,虽然在这漫长的历史中受到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变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宗教,但始终保持着自身的文化特色。如今,伊斯兰教在中国有回族、维族、东乡族、保安族、撒拉族、哈萨克族、柯尔柯孜族、塔塔儿族、塔吉克族、乌孜别克族十个民族的2500万信徒。中国特色的伊斯兰教文化已经成为中国传统文化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伊斯兰教作为一种外来的宗教,它为什么没有像犹太教、景教那样融入浩瀚的中国文化而能长期生存和传播下来呢?说明伊斯兰教与中国的社会文化有相适应的地方,甚至二者之间存在共性。在唐朝,刚刚传入的伊斯兰教是没有吸收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纯种宗教,但它的传播和发展并没有激起以儒家为主的中国传统文化的排斥和反击,这点就足以说明伊斯兰教和中国传统的政治、经济、文化具有共同之处。本文试图从伊斯兰教作为外来宗教在唐朝传播、发展的基本状况入手,揭示政治上的友好往来、经济上的共同利益是伊斯兰教传入唐朝的外因,伊斯兰教和儒家两种文化体系中共同的因素是伊斯兰教能在唐代传播的根本原因这一事实。围绕以上问题,我们试图从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比较和探讨中挖掘伊斯兰教的精神所在,让盲目将穆斯林视为恐怖分子的迷误者认识真正的伊斯兰教,为国家制定民族和宗教政策提供理论借鉴
一、政治原因
目前史学界将公元651年大食遣使来贡作为伊斯兰教传入中国的标志是很有道理的。大食遣使来贡的历史事件使当时的统治者初步了解了伊斯兰教教义,促进了两国之间的友好往来,也进而避免了因无知而引发的盲目排教行为。在大食国和唐王朝友好往来的过程中,作为伊斯兰教载体的商人、贡使、士兵都享有了较高的待遇,这些对于伊斯兰教的传入和传播都极为有利。
公元628年,穆罕默德在向拜占庭、阿比西尼亚派遣使节的同时也向中国派遣使节,传递了伊斯兰教信息,“在景教徒到太宗前五年即公元628年有一群值得注意的使者。由阿拉伯麦地那之扬布埠,乘商船越海至广州,奉穆罕默德之嘱,持书往见唐太宗,太宗……皆待之以礼,对于使者关于其神学之道,颇加赞许” 这可能是最早的传递伊斯兰教信息的使节,太宗“待之以礼”,“对于使者关于其神学之道,颇加赞许”的态度说明官方对伊斯兰教是接受的,并没有排斥的意思。唐太宗的许可态度,引来了大食从公元651—798年的148年间朝贡竟达39次之多,加强了两国之间友好往来。据史书记载,唐帝国对朝贡使节的确做到了“待之以礼”:“对首领赐紫袍、金细带、皇袋,并授‘中郎将’官职”,又说“蕃国使入朝,其粮料各分等级给。南天竺、北天竺、波斯、大食等国使,宜给六个月粮;尸利佛誓、真腊、河陵等国使,给五个月粮;林邑国使,给三个月粮” 波斯、大食粮料多于其他各国,这一细节足见唐统治者对波斯.大食的重视。
遣使来贡以友好的方式向唐传递了伊斯兰教的信息,而公元751年唐与大食的怛逻斯战争则以战争的方式促使唐对伊斯兰教更深层次的了解。怛逻斯战争中被俘归来的杜佑所著《经行记》对伊斯兰教的教义、教法作了详尽的介绍,对唐朝人了解伊斯兰教产生了积极影响,有助于伊斯兰教在唐朝的传播。“安史之乱”对唐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后,唐于757年向大食借兵镇压叛乱,“至德初,(大食)遣使来朝贡,代宗时为元帅,亦用其兵收两都” 大食援兵在平定安史叛乱后有一部分返回本土,“但是,大食援兵的大部分却没有回国,而是留居于长安一带,并与中国妇女通婚,这是首批正式落籍的中国穆斯林。他们的留居,也推动了外国人较多的在长安乃至中国是定居。” 这些士兵没有携带自己的妻室,而是在中国娶妻生子来组织家庭。根据伊斯兰教对婚姻的要求,他们的妻室必须加入伊斯兰教,他们的子孙后代也就自然成为穆斯林。早期伊斯兰教就以这种形式在中国传播开来。
伊斯兰教在唐朝能够较为顺利地传播,与当时统治者开明的胸怀与多样化的“恩惠抚和”的政策是分不开的。唐太宗李世明说:“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爱之如一,故其种落皆以朕如父母。” 唐统治者对各民族的一视同仁促使各民族的关系亲密融洽,呈现出道教风行、佛教兴旺、儒家昌盛的局面,国外的景教、犹太教和摩尼教竞相进入中国,形成了一种开放的文化心态和宽松的文化气氛。唐朝穆斯林虽然有了发展但毕竟数量不多,所以统治者没有制定专门的政策而以“恩惠抚和”的民族政策来对待他们,这在唐以后形成一种稳定的政策,对于穆斯林在中国的定居和繁衍起到了鼓励和保护作用。事实上,正是这种对于宽容宏大的文化心态为伊斯兰教的传播提供了理想的空间。试想,如果遇上汉那样“独尊儒术”的时期,伊斯兰教的传播恐怕就困难重重了。
二、经济原因
在中国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唐代是少有的盛世,“贞观之治”便是盛世的顶峰。唐初统治者实行了一系列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政策,农业.手工业和商业迅速发展,国力日益强盛。都城长安成为国际性的大都会,从事商贸往来的外国商人数以千计。这样的盛世引起了各国商人,尤以拥有经商传统的大食、波斯为甚。
众所周知,大食是一个具有经商传统的国家。穆罕默德在年轻时经常奔走于巴勒斯坦和叙利亚经商,穆罕默德的妻子赫底彻曾是当地很富有的商人。《古兰经》说:“真主允许买卖” “最尊重的营生是自食其力,所有的买卖都应当是正当的” 由此可见伊斯兰教不仅允许经商,而且鼓励经商。对于经商中的公平、公正,《古兰经》又特别加以强调:“你们当使用充足的斗和公平的秤,你们不要克扣他人应得的财物。”具有浓厚经商传统的大食、波斯在唐王朝的吸引下纷纷踏上了通往中国的“丝绸之路”。
贡使和援兵虽然在伊斯兰教的传播中提到不可磨灭的作用,但那是上层的、局部的、偶然的,经济上的巨大利益才是吸引大量大食、波斯商人来华的动力。有民谣说:“基督教是洋人的枪子打进来的,佛典是印度的大白象驮进来的,伊斯兰教则是阿拉伯商船和骆驼运进来的。”说明伊斯兰教传入中国主要还是通过商业活动。
唐代推行对外开放的政策,积极与周边国家开展商贸往来。东起日本,西到大食、罗马帝国都有商人来华贸易,其中尤以大食、波斯商人居多。唐政府在长安特置互市监来掌理对外贸易。长安西市中的“波斯店”实指各民族的穆斯林商店。唐中叶随着海路来华经商的穆斯林商人的日益增多,唐在最大的外贸港口——广州设立了专门管理机构“市舶司”专门负责进出口、税收等事务。随着穆斯林的日益增多,在广州、扬州形成了穆斯林的聚集区——蕃访。蕃坊内自选“伊玛目”来管理坊内的世俗和宗教事务。坊内设立了清真寺,一切皆依《古兰经》和圣训原则及其习俗行事,政府不加干涉。这些在阿拉伯旅行家苏莱曼的《旅记》中得到了证实:“中国商埠为阿拉伯商人的麋集者,曰康府(广州),该处有回教师一人,教堂一所……各地回教商贾既多聚康府,中国皇帝因任命回教判官一人,依回教风格治理回民。判官每星期必有数日去与回民共同祈祷,朗读先圣诫训,终讲时,辄与祈祷共为回教苏丹祝福,判官为人正直,听讼公平,一切皆依《古兰经》、圣训及回教习惯做事。故伊拉克商人来此坊者,皆颂者载道也。”穆斯林聚集区蕃坊的形成和伊斯兰教象征——清真寺的建成,表明伊斯兰教在中国这片沃土中生根、发芽并茁壮的成长,是伊斯兰教在中国传播史中的里程碑。
穆斯林商人在伊斯兰教传播中的作用和意义,白寿彝先生这样说道:“大食商人在中国似无传教之事,但他们之间来华对于教义的传布,似也无不关系。第一:因为他们是异邦人,而且举止阔绰,他们行动很受一般人的注意,他们的宗教生活也就可能成为人们注意的一种目标。第二:他们在中国的商业活动,事实上恐怕不能不雇佣中国人来帮忙,这些中国人与他们相处日久,也许有信仰回教的人。”可见来华穆斯林主要是受巨大经济利益驱使的经商者,而不像十九世纪中期来华的基督教传教士那样专为传教而来。但穆斯林商人与传教“无不关系”是因为伊斯兰教不仅是一种宗教,同时也是一种生活方式。宗教中有生活,生活中有宗教,宗教与生活是紧密结合的,这就促成了哪里有穆斯林哪里就有伊斯兰教传播的状况。而当时来华的穆斯林大多很富有,“建甲弟,居广陵中为豪士”。他们大多经营珠宝、香料、药材等名贵商品,不仅富有而且人数相当多。760年田神功讨伐刘展时,扬州“波斯、大食贾胡死者数千人”,仅死者就达数千,估计逃亡的不在少数,可见当时在华的穆斯林相当多了。人数如此之众的穆斯林即使不亲身言传口教,但他们奇异的衣饰、阔绰的生活及独特的宗教习俗无不吸引着汉人的眼球,耳濡目染之后信教也是合乎常理的。这批穆斯林商人定居中国后娶妻生子,组织家庭,繁衍开来,经历由“个人—家庭—家族”的方式传播发展起来。所以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传播最主要不是靠教义和思想,而是靠自身细胞的增殖来扩大信仰群体。到现在各地的“回民村”、“回民乡”估计也是这样传播发展而来的。
三、文化原因
1、开放的文化政策
纵观中国历朝各代,在思想文化方面开放、宽松的要数唐朝了,而伊斯兰教也恰逢其时地传入中国。如若遇上焚书坑儒的秦朝或独尊儒术的汉代,伊斯兰教的传播想必就不会这样顺利。可见开放的文化环境对伊斯兰教的传播十分关键。
唐朝开放的思想文化气氛使唐人置身与世界的思想文化大交流中,不仅开阔了唐人的视野,也为世界文化注入了一股活力,为世界文化的相互交流、吸收融合提供了广阔空间。唐时虽然有“百家争鸣”的局面,但儒家在唐时仍占据主导地位。唐太宗曾说:“朕今所好者,唯在尧舜之道,周孔之教,以为如鸟有翼,如鱼依水,失之必死,不可暂无耳。” 儒家思想自汉代就占据了传统文化的主体部分,唐太宗将二者看作“失之必死”的鱼水关系,可见儒家文化在唐代仍据正统地位。佛教于汉代传入中国,在唐时玄奘西去取经,带回大小乘佛经657部,由太宗置于长安的慈恩寺中,以后的中宗、睿宗也提倡和利用过佛教。袄教通过丝绸之路传入内地后,虽在北齐、北周时较为推崇,但在唐时最为兴盛,长安就建有袄教祠,由胡人充任管理人员。可见儒家并未排斥其他文化,其他文化在其间也得到了长足发展。除原有文化外,唐时又有景教、犹太教、摩尼教竟相传入中国大地。公元635年景教教士阿罗本到长安传教并修建了大秦寺,此后景教得到了六朝皇帝的优待,当时十分活跃。摩尼教在武则天的赏识下迅速发展起来,在中原大地上建立了许多摩尼寺庙,影响十分广泛。当时这种开放的文化环境、宽松的文化气氛以及开明的文化政策对各宗教的发展相当有利。传入伊始的伊斯兰教在唐代的传播发展不仅与当时开放的文化环境有关,更重要是源于它和儒家文化不相排斥,甚至具有共性的基本事实。换句话说,正是二者在基本内涵、目标的一致才是伊斯兰教能在中国长期传播、生存的原因。
2、伊斯兰教和儒家的文化的内涵
伊斯兰教和儒家文化作为两种意识形态肯定存在差异,然而与此同时它们又具有许多相同之处,这不仅是伊斯兰教和儒家文化长期共存的原因所在,也是促使伊斯兰教在唐代顺利传播的重要因素。
伊斯兰教和儒家文化之间最根本的差异是伊斯兰教以超自然的安拉为中心,一切活动要顺从、服从安拉的命令,履行对安拉的义务;而儒家则强调人对人、对家庭、对社会的责任,要求人们遵守等级纲常规范。尽管如此,深入《论语》就会发现,儒家虽强调以人为本,但却并不完全排斥宗教。一个显然的例子,就是孔子未曾用激烈的言辞来反对神学,而只是要求人们慎重地谈论神学问题,即所谓“子不语怪、力、乱、神”。而从“敬鬼神而远之”之类的训诫中也不难发现,孔子甚至对鬼神还持以近而远之的态度。博学的孔子为什么不去谈论宗教呢?“未能事人,焉能事鬼” 道出了个中缘由,原来在他看来鬼神之事茫昧莫测,在一个人尚未解决好现实问题之前无需、无力涉及。这就给儒学的发展留下了充分空间:当一个人在处理好现实问题之后,涉及神学问题岂不合理而正当吗?孔子虽然不谈论神学但对与神学相同性质的“天命”却敬畏而,推崇,“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孔子把“天命”放在应该敬畏的第一位,体现出“天命”在儒者心目中的重要性。“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行也与,命与”,孔子将自己思想能否施行看作“天命”的安排。子夏的“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和孟子的“莫之为而为之,天也;莫之致之而至者,命也”说明孔子之后的儒家非但没有抛弃“天命”思想,反而对它更加相信了。“天命”虽不完全等同于伊斯兰教中的主宰安拉,但二者都有无形无色,主宰别人命运的共同特征。从这个意义上说,孔子对“天命”的敬畏和伊斯兰教对安拉的情怀是很相近的。此外,中国不是一个宗教主导的国家,但“祭天”、“ 祭祖”的传统自古有之且代代相传,儒家对此不仅不反对,而且将它们裹挟在礼乐的外壳之下。儒家对神学的这种特殊态度无疑是伊斯兰教能够较为顺利地进入中国的又一原因。
伊斯兰教虽然是一个宗教,但它没有为来世而彻底弃绝今生的思想,相反还是具有极强的入世特点。尽管伊斯兰教以安拉为中心,但它也具备许多人本思想,在坚持安拉高于人的前提下,伊斯兰教积极关注人的社会地位和精神生活。伊斯兰教不仅仅要求人与安拉之间的和谐,更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它关注社会人生,重视现实生活,倡导公平正义,鼓励人们积极投身现实生活,谋取今世的幸福和吉庆。伊斯兰教坚决反对任何自杀等损害自身的行为,这就是它重视生命的人本思想。“伊斯兰教维护人的生命健康,提倡享受现实生活,伊斯兰教重视人生,反对弃绝现实的生活,反对出家修行,提倡自食其力,反对独身主义,反对不劳而食。” 它还主张人们享受大地上一切合法的饮食,适当满足自己物质方面的基本要求,认为人的生命由安拉给与,除安拉允许绝不能自杀、自残,否则就等于犯了大罪,将受火狱的惩罚。《古兰经》对经济、政治、婚姻、家庭的规定都体现出人本观念:“当礼拜完毕的时候,你们散布到大地上去寻找安拉的恩典。”这是说信徒们应做到今后两世并重,不能因为后世而弃绝今世的幸福。穆罕默德曾就今后世的关系说道:“信仰安拉,并栓好你的骆驼”。伊斯兰教认为人是安拉派遣到大地上的代理者,治理好现世是穆斯林的职责所在。伊斯兰教的宗教活动和现实生活相连结,只有具有良好的现实生活才能完善宗教功修进入天堂。
3、伦理道德
稳定和谐的社会是国家繁荣、民族团结的基本前提。以人为本的儒家为了构建稳定和谐的社会提出了许多伦理方面的理论,而以安拉为中心的伊斯兰教也有类似的主张。
儒家伦理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有重要地位。以“仁”为主的儒家伦理文化直接影响着中国人的社会道德和伦理生活。家庭作为社会的细胞,家庭的和睦与否直接影响社会,所以儒家在协调家庭方面提出了治家理论:夫妻互爱、父慈子孝。儒家伦理以仁为本,而“亲亲”便是仁的一个表现,这就意味着必须爱自己的亲人和与自己血缘关系相近的人,它也要求夫妻之间相敬相爱。伊斯兰教同样主张夫妻互助互爱,“相互爱悦,相互怜恤”,“她们是你们的衣服,你们是他们的衣服”。《古兰经》叮嘱人们要善待自己的妻子:“信道的人们啊!你们不得强占妇女,当作遗产,也不得压迫她们,以便你们收回你们所给她们的部分聘仪,除非她们作了明显的丑事,你们当善待她们。”穆罕默德告诉他的弟子们:“你们中最好的人是善待妻子的人。”此外伊斯兰教要求妻子对丈夫要忠贞不二,要求妻子在其他男子面前“降低你们的视线”,禁止可以和自己结婚的异性幽会,以防止婚外情、婚外性等丑事发生。其次,儒家提出的父慈子孝与伊斯兰教也不谋而合。孔子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人之本。”这是说孝顺父母、团结兄弟是仁的根本。“仁者,爱人”,爱人首先从自己的兄弟、父母开始,所以说:“仁者人也,亲亲为大”,“弟子入则孝,出则悌”。儒家的孝不仅是奉养父母,还要敬待父母,“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有能养。不敬,何以别乎?”伊斯兰教也极力提倡孝顺父母:“你们崇拜真主,你们不要以物配主,当孝顺父母”,“你们当必恭必敬的服侍他们,你们当说:我的主啊!求你怜悯他们,就像我年幼时他俩养育我那样”。伊斯兰教中安拉的地位至高无上,但《古兰经》将孝敬父母与敬爱安拉相提并论,提出孝顺父母就是敬爱安拉。与此相应地,抚养子女也是父母们不可推卸的责任,“你们不要因为贫穷而杀害自己的儿女,我供给你们和他们的生活资料”。可见强调夫妻互忠互爱、父慈子孝的主流思想在伊、儒文化中是颇为一致的。
伊斯兰教和儒家的“爱”不限于家庭内部,而是超出家庭范围指向社会。博爱是仁的核心,“仁者,爱人” “泛爱众,而亲仁”,是说一个有仁义的人要超出亲人的界限而博爱大众。伊斯兰教有“爱人如爱己,方为真信士”的名言,教导人们作为虔诚的穆斯林要像爱惜自己那样爱护别人。“信士皆兄弟”说明穆斯林之间无等级、无界限的博爱。它认为邻居、亲戚、旅客、乞丐、寡妇、奴仆等都是应该关爱的对象,“并将自己所爱的财产施济亲戚、孤儿、贫民、旅客、乞丐和赎取奴隶”。
儒家主张以谦虚、诚实、谨慎的美德为基础建立人际关系,认为人们相处应待人谨慎讲诚信,用亲仁的态度对待别人。“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都强调诚信、谨慎是待人事君准则。孔子十分重视诚信的培养,“子之四教:文、行、忠、信”。 伊斯兰教将谦恭诚信提高到了信仰的高度,“至仁主的仆人是在大地上谦逊而行的”,“信道的人们啊!你们要敬畏真主,要和诚信的人在一起”。穆罕默德也极力教导弟子们要讲求诚信,他说:“你们要坚持诚实的美德,因为诚实会引导你们走向正义,正义会指引你们步入乐园。”伊斯兰教将谦逊、诚实上升到信仰的高度,并不惜以乐园相许诺,足见伊斯兰教对这些美德的提倡较之于儒家有过之而无不及。
儒家为了人际和谐提出了宽容、忍耐、谅解的思想,“夫子之道,中恕而已也”,“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不患人之不知己,患不知人也”这都表明儒家有宽容、忍耐、原谅的思想。伊斯兰教也提倡人们宽容大度,避免相互耿耿于怀,“如果你们饶恕他们,原谅他们,赦宥他们,(真主就赦宥你们)因为真主确是至赦的,确是是仁慈的”,“谁愿宽恕而且和解,安拉必报酬谁” 这里提出宽以待人、和睦相处是安拉喜悦的美德,提倡穆斯林发扬这种德行。抛开浓重的宗教色彩不谈,但就这种主张的现实意义无疑很值得重视。
伦理道德与人们的社会生活密不可分。在儒家文化主导下的中国,儒家伦理体系的影响巨大。正是儒家和伊斯兰教伦理的一致性,使得儒家文化能够容纳伊斯兰教并在唐以后漫长的历史中相互融合、丰富了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文化。
4、伊斯兰教和儒家文化的共性——中庸之道
与伊斯兰教和儒家在伦理方面的一致性比起来,二者在处世时主张的中正.节制,反对极端、偏激的中庸思想也是二者的共性。伊斯兰教和儒家在构建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和平方面都提出了具有深远影响的中庸思想。
中庸之道在儒家思想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儒家提倡的中庸就是不偏不倚、不温不火,恰到好处。对个人来讲就是要“乐而不淫,哀而不伤”,遇事要适度而止,不可过分。“好勇疾贫,乱也。人而不仁,乱也”,孔子认为过分好勇和过分厌贫的人都会导致祸乱。所以他渴望中庸深入到人民当中,“中庸之为德也,甚至矣乎,民鲜久矣”。在孔子看来中庸是处世时至善至美的德行,是治理社会病痛的一剂良药。
中庸、中正思想也是伊斯兰教的价值观之一,伊斯兰教根本经典——《古兰经》多次提及中庸之道:“安拉的确不喜爱过分的人”,“我这样以你们为中正的民族,以便你们作证世人,而使者作证你们”,“安拉要你们容易,他不要你们困难” 这些都表明伊斯兰教是反对极端、偏激,提倡中正、中庸的宗教。曾有弟子向穆罕默德表达虔诚决心:“我将永远整夜的礼拜”,“我将终身封斋、永不撇斋”,“我将终身原离女人,永不结婚” 但穆罕默德阻止他们说:“而我有时封斋,我也开斋,我礼拜,我也睡觉,我也跟女人结婚,谁违背了我的圣行,他就不是我的教生。” 伊斯兰教要求信徒虔诚,但反对过分、极端的行为,要求人们讲究适度、适当功修。伊斯兰教的中庸不仅体现在信仰上,在生活方面更讲究适度,“真主奴仆用钱的时候,既不浪费,也不吝啬,谨守中道”。 又说:“你们应当吃,你们应当喝,但不要过分,真主确实不喜欢过分者。”浪费和挥霍都破坏了伊斯兰教提倡的中庸思想,“既不浪费,也不吝啬”说的正是中庸中正的原则。总之,伊斯兰教的主张和儒家反对极端、偏激,提倡中庸、中正的思想不谋而合,两种不同的文化体系用同样的中庸思想教导着各自的民族,使其和谐、健康地成长。
5、和平——伊斯兰教和儒家共同的目标
和平已成为当今社会的主题,孔子在几千年前提出的“仁爱”思想和一整套礼乐制度的目的就是要建立一个和平、和谐的社会。在古代,孔子的“和为贵”思想渗透在上至君王下至百姓每个人的生活中。为历代的和平、稳定做出了思想上的贡献。伊斯兰教也是一种崇尚和平,反对战争和暴力的宗教。深入了解伊斯兰教经典我们可以发现,维护和平、杜绝战争是其基本宗旨。
儒家崇尚和平、和谐,讲究“和为贵”是众所周知的。孔子在平时不谈论暴力和战争,《论语》云:“子不语:怪、力、乱、神。” 这里的“力”就是武力、暴力、战争;“乱”则是祸乱和叛乱。当卫灵公向他请教如何布阵作战时,孔子说:“俎豆之事,则尝闻之矣;军旅之事,未之学也。” 并在第二天就离开了卫国。这些就反映出孔子崇尚和平、厌恶战争的态度。此外,孔子提出的“仁”就是要通过相互关爱、相互忍让以避免相互之间的冲突和摩擦,以达到和平、和谐的理想社会。“礼之用,和为贵”, 孔子的礼乐制度是为了维护君臣父子之间的关系,但在礼乐制度的实行中能有和平、和谐的因素则更好,儒家的目的就是想达到让人们各司其职、各谋其政、其乐融融的和平社会。
在9·11事件后,在西方媒体的恶意蛊惑下,穆斯林几乎成了“恐怖份子”的代名词,伊斯兰教也在一些不明就里人们的心目中成了好战的宗教。事实上,我们透过迷漫在伊斯兰教上这股烟雾,深入其经典,理性地挖掘和分析就不难看出和平才是伊斯兰教的精神所在。
首先从伊斯兰教的名称上看,“伊斯兰”本意为“服从”、“顺从”、“和平”。和平不仅仅是人与安拉的和平,更强调的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无民族、无地域界限的和平。伊斯兰教将和平融入名称当中,说明伊斯兰教本身就是提倡和平的宗教。其次,许多人将穆斯林三大使命之一的“吉哈德”片面地翻译成“圣战”,而一提到“圣战”,又立刻与战争、屠杀、爆炸联系在一起。其实“吉哈德”本意是“尽力、奋斗”,与宗教联系起来了是为主道奋斗的意思。但为主道奋斗不一定就是战争。“吉哈德”的形式很多,克己私欲就是一种形式,而武力和战争是最后不得已的形式。伊斯兰教就连最后不得已抵抗的武力和战争也是不提倡的,“你们当为主道而抵抗进攻你们的人,你们不要过分,因为真主必定不喜爱过分者”,“如果你们要报复,就应依照你们受到的伤害而报复,如果你们容忍,对于容忍者是更好的”,“未曾应你们的宗教而对你们作战,也未曾把你们从你们的家园驱逐出境者,真主并不禁止你们爱怜他们,公平待遇他们”;“如果他们倾向和平,你们也应该倾向和平。”伊斯兰教主张不遇到外敌的侵略,不到最后关头、尚有余地的话就不挑起战争。就算是防御性的战争也不要过分。如果对方倾向和平,就不管自己曾受过什么伤害都要倾向和平。伊斯兰教不仅仅在生死存亡的关键时要倾向和平,在日常生活中也要求和平,反对争斗,“至仁主的仆人是在大地上谦逊而行的人,当愚人们恶言伤害他们的时候,他们说:‘和平’”。伊斯兰教追求和平的语言贯穿整个《古兰经》,其追求和平的意愿由此可见。
四、结 论
伊斯兰教能够在唐朝传播的原因的多方面的,以上只是从宏观上浅析了其部分原因。但我们不能否认在历史上伊斯兰教和儒家是一对友好的伴侣。虽然两者的时代和背景不同造成了它们的特征各异,但两者因为有了共同的理念和文化底蕴,所以它们肩负着社会稳定的使命,朝着和平、和谐的这一共同目标携手努力着,也为以后历朝各代的繁荣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促进了民族的团结和社会的稳定。
致 谢
本论文从立题到论文撰写整个过程都是在导师晁天义教授的悉心指导下完成的。特别是晁天义老师在生活上、学习上、思想上都给予我极大的关怀和帮助,在传授我知识的同时,更注重培养我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及创新能力,为我今后学习和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并开阔了我的视野。在这里我要感谢晁老师对我的帮助,感谢晁老师对我的辛勤栽培,祝老师在学术上硕果累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