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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偏不倚         ★★★
不偏不倚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4-12 21:43:56
  哈桑.班那倡导并教授兄弟会成员的伊斯兰教育,有另一特色,即不偏不倚,或曰平衡与中和。 如果说,穆斯林在各宗教之间是中和的,正统派在各信仰派别之间是中和的,那么,兄弟会在各伊斯兰组织之间也是中和的。

    兄弟会平衡地看待理性与感情、物质与精神、理论与实践、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使协商与服从、权利与义务、新与旧趋于平衡。 兄弟会得益于一切伊斯兰文化遗产:他们吸取了法律学家(伍来玛.沙里亚)对经典明文及法律律例的重视;吸取了认主学家(伍来玛.凯俩目)对理性证据的重视及对诘难的反驳;吸取了苏菲学家(伍来玛.苔萨伍夫)精神薰陶心灵修养的优势,同时使苏菲文化遗产摆脱后来者所附加的种种异端邪说,使之回到古兰、圣训的纯洁源泉。

    哈桑.班那没有象部分人一样把法学遗产(非格亥)一概拒之门外,也没有象另一些人那样全盘接受。他既没有定遵从学派(麦兹海布)为当然,也没有禁止一切人遵从学派。他允许部分人遵从学派,但须有一定的前提和条件。他在《二十原则》的第七项原则中说: “没有到达考察细节律例证据水平的任何穆斯林,可跟随一个伊玛目。与此同时,他应当竭力认知该伊玛目的证据,接受一切真诚无欺、证据确凿的指导。如果他是学者,应尽力弥补自己知识上的不足,争取达到考察证据的水平。”即有能力取舍、创制,即使局部也罢。

    这并不是说,一个伊玛目所说的话都是真理,而是说,伊玛目是在努力追求真理,如果他对了,有两个报酬,如果错了,则有一个报酬。如果一个伊玛目明明错了,我们没有义务也没有权利去跟随他。因此,哈桑.班那在第六项原则中明确指出: “除穆圣外,任何人的话可以采纳,也可以放弃:来自前辈的任何话如果符合古兰、圣训,我们就接受,否则,古兰、圣训更值得跟随。然而,关于不同见解的律例中,我们不中伤任何个人,我们把他们交付于他们自己的举意:他们完成了自己力所能及的使命。”

    这便是中正不偏的态度,是许多人所望尘莫及的风格。这也是一代大师伊本?泰米叶在其名著《勿指责伊玛目》中的态度。 伊斯兰运动领导人并没有停留在这个水平上,而是明确宣布:任何打上时代和环境烙印的观点和知识都不是我们必须跟随的。我们是伊历十五世纪的伊斯兰宣教者,我们有和前人一样探索、演绎的自由。当然,我们不轻视有时代局限性的那些观点,我们要研究并吸取它。那些观点和知识不失为一代宗巨大文化遗产。

    在《第五届大会报告》中班那指出: “穆斯林兄弟会认为,伊斯兰教义的基础和源泉是古兰和圣训,如果伊斯兰伍麦坚守它,就永不会迷路。有许多关于伊斯兰的个人观点和知识,都打有时代的烙印,因此,应当曲第一源泉——古兰和圣训——吸取伊斯兰的制度,从而让伍麦遵循这一制度;我们要象萨哈白(圣门弟子)以及跟随他们的伊斯兰前辈那样理解伊斯兰。我们坚守这一天启制约。我们不应让安拉所没有责成我们的东西去限制自己。我们不必让我们的时代恪守与我们时代格格不入的有时代局限性的个人观点。因为伊斯兰是全人类的宗教。”

    这是真正的维新精神。这是中和的维新,而不是极端的维新。 这是哈桑.班那对非格亥(法学)问题、创制与因袭问题、学派论与无学派论问题的态度。它不偏不倚、中和平衡,既不过激又不怠慢。

    班那对信仰及其有关分歧问题、对部分明文的理解及各派别的不同认识所持立场也莫不如是。 班那坚持正统派(艾海勒.逊奈外勒者马尔)的信仰,在理解有关安拉属性的古兰节文和圣训时,遵循前辈的方针。他竭力实践讨希德(认一论),反对任何形式的什勒克(举伴主),反对各种各样的拜物现象和新生异端。这些现象已进入许多穆斯林的生活,破坏了他们的信仰、功课、思想和行为。如有什勒克性质的探坟形式,什勒克性质的向卧力求助,求教于巫师及占卜者并确信他们,等等。

    但是,他在抨击这些什勒克和异端之前,首先预备好使人心安理得的有关前提和氛围,用柔和而富于智慧的语言来表达自己的反对立场。他的方式方法把真理的苦辣和美好劝导的甘甜融合在一起。他在《二十原则》中说: “热爱廉洁者,尊重并赞美廉洁者,是接近安拉的一种善功。安拉的盟友廉洁者,是古兰中提到的:‘他们就是信道而敬畏的人’。”(古兰一0:63)

    “法定条件下的克拉麦提(异迹)是廉洁者可以有的,但我们应坚信:廉洁者(愿主喜之)在生前和死后都不能掌握自身的祸福,更不能把祸福加于别人。” “按照法定方式探坟是圣行(逊奈),但是,向死者求援和祷告,要求死者解决困难,向死者许愿,修建坟墓,向坟墓盖帷帐,照明坟墓,抚摸坟墓,以安拉之外的事物起誓等等,都属异端和大罪,理应与之斗争。我们不可为这些行为辩解,以防微杜渐。”

    哈桑.班那就是这样,首先阐明真理,然后揭示虚伪,首先指出善行,然后禁止作恶,通过这种方式去软化一味作恶的心灵,以成功的宣教者、明智的教育家的情操去唤醒人们的良知,而不使反对者群起而攻之。 对“安拉德性”问题及围绕这一问题在学者中注解者与不注解者间发生的争执,班那以同样的态度视之。他远离这种分歧,回避对安拉德性勉强作解,或否认原义。他在第十项原则中说:

    “认知安拉,认安拉独一,认安拉超绝,是伊斯兰信仰的峰巅;有关安拉德性的古兰节文和圣训,以及有关隐晦的问题,我们照原义加以信奉,即不作解,也不否定;我们不涉足学者之间就这些问题产生的分歧,我们只遵从安拉使者及圣门弟子的主张:‘精通学问的人说:我们已确信它,明确的和隐微的,都是采自我们主的。’”(古兰三:七) 哈桑.班那以同样态度去看待苏菲主义。他既没有完全接受它,也没有断然拒绝它,而是去其糟粕,取其精华。苏菲的内容并不都是错的,也不都是对的;并非每个苏菲都是创异端者,也不是每个苏菲都是遵圣行者。因此,必须筛选鉴别,吸取苏菲的有益成份。苏菲的某些热忱和感染力是其他人所没有的;他们的语言所具有的魅力也是他人无法媲美的。班那在《宣教者的足迹》中明确阐明了自己对苏菲的观点。

    哈桑.班那起初与一个苏菲路道保持密切的关系,但他却没有被它完全支配,而是取其优点,弃其缺陷。他在谈到自己和他的朋友苏克尔时说:我们当时一心一意沉湎于拜主、记主、苏菲修行,但我们却是思想自由的苏菲信徒。 班那当时跟随的苏菲路道是苏菲中最远离异端的,班那也十分钦佩自己的导师(谢赫)命人行善、止人作恶、跟随圣行、反对异端的作风,但他没有陶醉在有关这位谢赫的克拉麦提(异迹)及奇异功能之中;他认为谢赫引入向善、传播真理的行动要大大超越于克拉麦提本身。

    对于苏菲中的一些异端,如非法的游坟形式、向坟墓沾吉、挂护身符等,班那采取不妥协的态度。他在《二十原则》中明确向这些弊端宣战,认其为大罪,号召与之斗争,以防止此类异端蔓延。然而,他在谈到遏止弊端时指出: “安拉的宗教中毫无依据、人们凭私欲炮制的任何弊端,无论是附加给安拉宗教的还是从中减去的,都是迷误,理应与之斗争并消灭之,但须用最好的方式,以免导致比弊端更严重的后果。”

    这是真正的非格亥(理解),当制止异端造成比异端本身更大的危害时,对异端保持沉默即成为当然(瓦旨布)。这是古兰、圣训中的著名原则之一。 因此,根据圣妻阿绮舍所传圣训,班那在斋月中礼八拜太尔威哈(休息拜),但他没有反对礼二十拜的人。因为两种礼法各有各的证据。细节问题中的分歧将一直存在,班那在许多文章中说明了这些分歧的原因。

    有一次,班那去一个地方,这个地方的穆斯林在太尔威哈是八拜还是二十拜的问题中矛盾异常尖锐,几乎达到相互撕杀的地步。当时两派穆斯林就这个问题一起去请教哈桑.班那。班那没有马上回答他们,而是问他们:太尔威哈拜是圣行还是主命?两派穆斯林都答:是圣行。班那问:穆斯林之间的团结统一是圣行还是主命?两派穆斯林答:当然是主命。班那说:那么,你们怎么可以为了一件圣行而废弃主命呢?与其你们既礼太尔威哈又互相斗殴,不如暂且放弃太尔威哈而保持穆斯林之间的团结友爱呢? 哈桑.班那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将遵奉先贤者的思想与苏菲的心灵融为一体,以此去培养他的跟随者。

    在信仰上,班那遵奉先贤的主张,坚信认主独一,反对任何形式的什勒克(举伴主);在有关安拉属性的古兰节文及圣训中遵循先贤的方法论,在《信仰》一书及《二十原则》中他阐明了这一立场。 在功课(依巴代)方面,班那严格跟随先贤,反对一切新生异端。凡是异端都是迷误,凡是迷误都入火狱。

    但是,在精神薰陶、道德修养、医治心病、抵制海瓦 (私欲)方面,班那是遵奉圣行的苏菲,分别真伪的直觉论者。他从苏菲的经典及苏菲的方法论中吸取能以升华思想、纯洁心灵、密切与安拉的关系、增进兄弟间互爱的有益成份,去建设自身及其跟随者。 在这方面,班那的立场很象伊斯兰谢赫伊本泰米叶及其学生伊本戈以慕的立场。后二者在知识和行为中吸取了苏菲的有益思想,并写了这方面的大量著作。伊本泰米叶的三十五卷《法塔瓦(决议)》中,有整整两卷涉及苏菲,一卷题为《台萨伍麦(苏菲)》,一卷题为《苏鲁克(行为修养)》。伊本戈以慕也写了这方面的许多专著,如《病与药》、《两次迁徒之路》、《忍者川资》、《感知主者必备》,其中的巨著是《修行之道》,是对伊斯兰谢赫伊斯玛尔鲁海尔维的著作《等级》作的注释。伊本戈以慕在该著中与海尔维的一些观点相左。伊本戈以慕说:“伊斯兰谢赫是可爱的,但真理更为可爱。”

    伊本泰米叶和伊本戈以慕是认主拜主的大师,他们具有活生生的、与主相连的心灵。伊本戈以慕的传述,其师伊本泰米叶说:“我有一些美好的时光,我在其中对自己说:假如乐园的居民有和我一样的境遇,那他们就太幸福了!” 当伊本泰米叶被囚禁后,他的处境并没有削弱他的意志,并没割断他与自己主的联系,他说:

    “囚徒是心灵被囚而与主失去联系的人;俘虏是被自己的海瓦(欲望)支配的人。” “我的敌人能对我怎么样呢?如果他们监禁我,那么,监禁对我来说是与主密谈的最好时机;如果他们流放我,那么流放在我看来是漫游安拉的大地;如果他们杀死我,那是我所期待的为主捐躯!”

    通过对哈桑.班那生平和思想历程的研究,我觉得,哈桑鲁班那起初最接近苏菲,后来更接近遵先贤者,但他从没有在两者之间挑起战争。班那善于用苏菲的修身养性去滋润遵先贤者的严格立场,又用遵先贤者的遵行精神去制约苏菲的直觉入神。这是兄弟会成员的普遍素质。中和的社会观根据哈桑.班那的理解与实践,兄弟会教育的中和与平衡也体现于对社会的认识, 以及兄弟会与社会的关系。这是从高境界、全方位去认识社会,不偏不倚,平衡适中。 哈桑?班那不是象一些肤浅之士那样,认为这是一个纯粹的伊斯兰社会,穆圣的伍麦万事大吉,我们所缺乏的只是“科学”和“文化”,有了“科学”,一切问题似乎会应刃而解。

    毫无疑问,穆斯林各国的社会为严重的病态所困挠:信仰的、思想的、道德的、社会的……腐败正在全面侵蚀着穆斯林社会:思想的腐败使人们的信仰和价值观处于迷茫; 良心的腐败使.人们道德和行为发生危机;法律的腐败使社会制度、司法制度混乱不堪;家庭的腐败使夫妇关系、子女与父母的关系无所适从:社会、政治、经济的腐败使穆斯林国家落后于世界,而他们以前曾是世界的领导人及世界文化的旗手。 这一切是信仰、认识、行为各方面偏离伊斯兰的必然结果。假使没有这一蜕变,则穆斯林社会不需要一种新的宣传,去纠正他们对伊斯兰的理解,更新他们对伊斯兰的信仰,敦促他们正确实践伊斯兰。

    但是,针对社会中普遍的腐败和弊端,哈桑.班那却从没有主张这是蒙昧的、卡菲尔的社会。 哈桑.班那或许用“变态”“作恶”“异端”等字样去抨击穆斯林社会,但他绝不会用“不信主”、“叛教”去描述社会。因为社会上伊斯兰的基本功课仍在立行;伊斯兰部分律例仍得到贯彻:人民群众仍然坚信他们的主、圣和古兰;宗教情感在人们心中仍占有一定地位;伊斯兰依然是人民群众的第一动力。

    班那教育自己的跟随者谨防断穆斯林为卡菲尔,而重蹈以前海瓦利及人的覆辙。海瓦利及人曾断其他穆斯林是卡菲尔(逆徒),主张杀他们及掠他们的财产为合法,甚至海瓦利及人的显著特点是“杀死穆斯林,留下异教徒”! 班那反对一些宗教团体互断“卡菲尔”(不信主)、“什勒克”(举伴主)、“叛教”等错误作法。他在《二十原则》第二十项中明确指出:

    “凡是确认作证辞、实践作证辞的要求,并履行法定天命者,我们不能因一种主张或一件罪过而断其为卡菲尔。除非他确认库尔夫(不信)的语言,或否定宗教中著名的一个事实,或否认古兰的明确节文,或与阿拉伯语文风格格不入的方式曲解古兰,或干了一件只能解释为库夫尔的事。” 断许多个人牙口社会为卡菲尔(非穆斯林)是晚近的一些宣教者所树立的思想。无论从宗教、学术和一种运动来说,这都是一种错误。我希望写一专著采阐明这一问题。

    在确定兄弟会与社会的关系方面,兄弟会教育建立在这一平衡的观点上。 兄弟会没有象鼓吹“西化”“维新”的人那样,借“发展”“现代化”的名义随波逐流,全然不顾善与恶、合法与非法的界线。

    兄弟会也没有采取与社会绝缘的态度,以对待敌人的方式对待社会,或以孤芳自赏的态度漠视社会的一切。 兄弟会的教育方针是,关注社会上发生的一切,对社会事态随时作出反应,与社会同呼吸共患难,努力拯救并改造社会。穆斯林兄弟是社会的组成部分,犹如肢窍与身体,或砖坯与建筑的关系一样。

    穆圣为我们描述迷信士的社会情状时说: “信士与信士,犹如彼此维系的建筑。”,“穆斯林之间互爱互怜,犹如一个身体。”

    “不关心穆斯林事业的人不是穆斯林。” 穆斯林兄弟同样热爱自己的祖国,为解放并振兴祖国而努力,伊玛目班那在《新时期的宣教》一文中说:

    “我们是这块尊贵土地上的埃及人。我们出生并生长在这里。埃及是有信仰的国度,她曾光荣地接受了伊斯兰,并在许多历史时期捍卫了伊斯兰,抵制了外来的侵略。埃及虔诚信奉伊斯兰,把自己最崇高的情感奉献给了伊斯兰。埃及的建设只能依赖伊斯兰,埃及的病症也只能由伊斯兰来医治。由于众多的条件,埃及承担了培育伊斯兰思想的重任。 那么,我们怎么会不为埃及谋福利呢?我们怎么会不捍卫这片国土呢?怎么可以说,维护埃及就不符合呼吁建立伊斯兰制度的精神呢?

    “我们为忠于这一可爱国度而感到自豪,我们将为埃及的事业始终不渝地奋斗。我们相信,这是系列复兴工程的第一环节,埃及是阿拉伯大祖国的一个组成部分。我们为埃及而工作,意味着我们为阿拉伯、为东方、为伊斯兰而工作。” “这并不妨碍我们珍惜埃及的古老历史及其文化遗产,重视古埃及人杰出的科学文化及艺术成就。作为有自己尊严、荣耀、科学和文化的历史,我们尊重埃及;但是我们坚决反对把古埃及文化遗产作为我们的行动方针,用它去铸造埃及。因为安拉以伊斯兰引导了埃及,使埃及沐浴在伊斯兰的恩泽之中,借伊斯兰给埃及增添了无上的荣耀,借伊斯兰洗涮了埃及历史上多神崇拜的污秽和蒙昧主义的恶习。”

    这些语言为我们从另一个侧面展示了哈桑.班那教育的中和特色。这就是班那对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的立场。爱国主义、民主主义及其他 哈桑?班那及兄弟会教育中和特色的一个方面,就是对当时中东地区出现的一些思潮和宣传的看法。如爱国主义、民族主义、阿拉伯主义、东方主义、世界主义等。

    哈桑.班那并不绝对否定这些思潮而与之发生直接冲突,也不是完全接受。而是对此进行分类归纳,凡符合伊斯兰思想的都接受,凡违背伊斯兰思想的都抛弃。 眷恋国土的爱国主义 .

    在《我们的宗旨》一文中,班那与民族主义或爱国主义的倡导者商榷道:如果民族主义或爱国主义意味着眷恋国土、怀念家乡,那么,这一方面是人的天性,另一方面是伊斯兰的指示,大贤比俩里为自己的信仰和宗教献出了一切,但他仍然在美地纳怀念着自己的家乡麦加,他在一首充满情感的诗中吟道:但愿我来到瓦迪山谷,去吮吸那野百里香和野蔷薇的芬芳;但愿我漫游于米静奈溪畔,去重温沙麦和图法尔的风光. 穆圣听到大贤阿绥尔描述家乡麦加时,不禁流出了怀乡的热泪,他对阿绥尔说:“阿绥尔啊,你让我们的心情发静一些吧。”

    自由与尊严的爱国主义 如果爱国主义意味着解放祖国、赶走侵略者,致力祖国独立,把自由与尊严的种子撒播在人民的心中,那么,我们就是爱国主义者。伊斯兰强烈号召这一思想,安拉说:“尊荣只是安拉和使者以及信士们的,而伪信的人们却不知道!”(古兰六三:8)“安拉绝不使逆徒对信士有所企图。” (古兰四:14”

    如果爱国主义意味着加强一个国家人民之间的团结,为人民谋福利,那么,我们也与爱国主义吻合。伊斯兰把这种团结作为天命之一。穆圣说: “你们应成为安拉的仆民、主道的弟兄。”古兰说:“信士们婀!你们不要以不同教的人为心腹,他们不遗余力谋害你们。”(古兰三:118 优胜爱国主义

    如果爱国主义意味着征服疆土,领导世界,那么,这是伊斯兰的天命。伊斯兰所昭示征战者的,是最优越的开拓,最祥和的解放。安拉说: “你们当与他们战斗,直至迫害消除,宗教全归安拉。”(古兰:193) 派性爱国主义如果爱国主义意味着把伍麦分化为若干互相对立、彼此中伤的群体,意味着拥立凭私欲(海瓦)制定的人为制度,从而使敌人乘机瓦解穆斯林,破坏他们之间的团结,使他们成为敌人的附庸,那么,这是一种伪爱国主义,它对其倡导者和人民都没有好处。 你可以看到,在对国家和人民有好处的一切爱国思想中,我们同爱国主义的倡导者足一致的。

    你也看到,那些冗长而丰富的爱国主义理论,只不过是伊斯兰教义的组成部分之一。我们的爱国主义范畴我们与爱国主义鼓吹者的矛盾在于,我们是以信仰确定爱国的范畴,而他们却以种族、地域来确定爱国的范畴。我们认为,每一块有口诵“万物非主唯有安拉”的穆斯林居住的土地都是我们的祖国;热爱这一祖国、为捍卫她的尊严和神圣而战斗是我们的义务;这些地域上的所有穆斯林都是我 们的公民,我们的兄弟,我们关心他们的疾苦,与他们同呼吸共命运。然而,纯爱国主义的鼓吹者却不是这样的,他们只关心那一地理概念上的狭隘的国土。这种实际区别体现在,纯爱国主义或许把自己的强大建立在牺牲其他民族利益的基础上,而我们却不希望这样。我们追求的是全体伍麦的强胜,而不是象纯爱国主义鼓吹者那样无视其他穆斯林国家的利益,以至伍麦的力量支离破碎,使伊斯兰的敌人得以各个击破!

    我们的祖国目标 其次歹纯爱国主义和国家主义者的大部分目标是解放自己的国家;国家独立后他们的主要目标也还是物质方面,如现今欧洲国家所做的一样。而我们认为,每个穆斯林都负有一个责无旁贷的信托和使命,这就是以伊斯兰之光引导世人,让伊斯兰旗帜飘扬在每一片土地上,为此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和财产。穆斯林这样做,既不是为了获得财富、地位和权势,也不是为了奴役一国人民,而是为了寻求安拉的喜悦,以伊斯兰给世界带来幸福。这便是先贤们(赛来夫)征服运动的动机。这一运动速度之迅速,目标之崇高,足史无前列的。

    对宣教事业的不同态度 哈桑.班那把人们对宣教事业的不同态度分为四类:

    (一)虔敬之士。他遵从宜教事业,叹服兄弟会的原则,从中发现裨益,故深信不疑。这种人,我们召唤他立即加入我们的行列,与我们一起工作,以壮大穆扎希德(战士)的力量,提高宣教者的呼声。不付诸行动的信仰足毫无意义的;如果一种信仰不能促使人去实践,不能为之而献身,那么,这只能是空洞的信仰。

    (二)徘徊者。他还未认清我们的真相,从我们’的言辞中尚未发现诚意与益处,故犹疑不定。这种人,班那要求他“就近接触我们,读我们的刊物和书籍,参观我们的集会和各种活动,认识我们的兄弟,那么,如主意欲,他会心安理得的。”

    (三)实利主义者。只要有现世利益,他才会助一臂之力;他的行动只以尘世的浮华为依归。这种人,倘若安拉让他敞开心扉,消除他的贪婪,他会明白安拉那里的更好、更恒久的,从而加入安拉的队伍,献出自己拥有的尘世浮华,以获得安拉在后世的回赐。倘若他选择其他道路,那么,这种人没有把自己生命财产、今后两世、生与死的第一权利归于安拉。安拉是无求于他的。

    (四)中伤者。对我们满腹狐疑,只用有色眼镜观望我们,只有怀疑者的语言谈论我们。这种人,我们祈求安拉赐我们和他们正路。我们将以博爱为怀,期望他回到我们中来。我们对他的态度是安拉使者的教诲:“主啊!求你饶恕我的民族,因为他们还不认识真理。”

    以这种爱的精神,以这种宽大的胸怀和高尚的方式,哈桑.班那去看待他周围社会的人,认清他们对自己事业的态度,同时确定自己对他们的立场。这不啻是中和精神的最高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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