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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唯一的选择         ★★★
伊斯兰——唯一的选择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5-28 19:13:18
布尔特郎.拉西尔说过一句著名的话:“白人统治的时代已经结束。”这位哲学家并不是以“先知”的身份预言未来,而是以高瞻远瞩的眼光发现了一个事实,并把它公布于众。但是,那些迂腐的“知识分子”们尚未看到这一事实! 由于生活在现代蒙昧主义氛围之中,受蒙昧意识和各种思的影响,这位哲学家的观点不免有局限性,但他所提出的事敲响了这一蒙昧主义的丧钟。

    的确,“白人文化”已开始衰落、崩溃,它的泯灭已指日可待。 但是,如前所述,这一文化的泯灭并不会机械性地带来人类的好运!

    任何蒙昧主义的泯灭只给人们提供一种契机,使人们遵循安拉韵方针,坚信这一方针才是理,才是唯一的出路,从而以这一方针铸造自己的生活。 然而,如果人们不会利用这一契机去严肃、认真地在大地上建立安拉的制度,那么,“正义”不会从天而降,去机械地支配他们的生活。他们也只能以暴易暴,从一种蒙昧主义走向另一种蒙昧主义。

    但是,我们认为人类已经没有选择的余地了! 现代蒙昧主义中,人们已经历了想象中的所有制度主义和集体主义,资本主义和乌托邦主义……经历了毫无节制的食欲、?饮欲、穿欲、住欲和性欲……体验了所有“人造神”——自奉“神灵”的个人,否认神的无神论……可是,结果怎样呢?结果是人类更加迷茫、困惑,动荡无减,不幸有加!

    因此,人类已没有选择的余地——要么选择安拉,要么选择泯灭!

    我们并不是在预见,将要发生的事情。 你说:“除安拉外,天地间的一切都不知幽玄。”(古兰二七:65)“任何人都不知道自己明日将做什么事。”(古兰三二:34) 但我们是在探讨安拉的常道:“这是安拉对于前人的常道,你不会发现安拉的常道有任何改变。”(古兰三三:62) 人类在现代蒙昧主义中经历了种种痛苦的“经验”之后,安拉的常道告诉我们:要么选灭亡,此外别无选择。靠支离破碎的某些优点,蒙昧主义仍然在苟延残喘,然而肆虐的邪恶必将“同化”那些优到优点丧失殆尽。此时此刻,安拉的意志就会介入,而使生活发生巨变。但安拉的意志通过人的努力和运动得以实现:“ 安拉不改变任何民众的现状,除非他们首先自我改变。”(古兰一三:11)

    安拉的意志将断然介入,将暴虐彻底埋葬,使世人回到安拉。 我们正处于安拉意志的决定性影响之中,因为地球上的塔兀特正权势极盛,“正义”正处于劣势!

    人类必须为自己作出选择:要么一意孤行,远离真理,从而全面走向崩溃;要么回到安拉的宗教,走向安宁,和干与稳定。 但愿安拉不致使人类注定毁灭! 因此,伊斯兰成为唯一的选择:“安拉所喜悦的宗教确是伊斯兰。”(古兰三:19)
要使人类摆脱蒙昧、迷误、动荡、不幸,摆脱破碎的生活、思想和意识,就必须回到伊斯兰! 只有回到“广义的”伊斯兰,回到先知伊布拉欣、穆萨、尔撒和穆圣共同倡导的伊斯兰,才能使人们摆脱蒙昧的历史。

    在安拉最后的宗教中“伊斯兰”已臻完善:“今天,我已经全美了你们的宗教,完善了对你们的恩惠,我选择伊斯兰作你们的宗教。”(古兰五:3) 伊斯兰是医治一切蒙昧主义、特别是现代蒙昧主义的唯一良方。蒙昧主义在政治、经济、社会、道德、艺术以及各个生活领域走入误区;只有伊斯兰才能使这一切领域正本清源,走入正轨。 在这一章里?,我们将探讨有关这方面的伊斯兰观点。我们会看到,当现代蒙昧主义毁灭人性机制、引发全面动荡的时候,伊斯兰是怎样调运万事,使之各得其所、谐调并进的。

    蒙昧主义的认主观、宇宙观、生活观和人性观是荒谬的,所以它在政治、经济、社会、道德等领域中必然走入迷津。 我们将会看到,世界观的正确与否,是怎样影响人类实际行的。世界观毕竟是行为的基础。

    穆圣时代,由于穆斯林共同体对世界观有了正确的把握,使生活各个领域井然有序、规范发展。于是,爆发了人类史上最伟大的觉醒运动。当时穆斯林社会的情状,诚如安拉所言:“你们是为世人所产生的最优秀的共同体。你们导人向善,止人作恶,并坚信安拉,”(古兰三:110) 星转斗移,穆斯林逐渐偏离安拉的方针,但他们依然犹如璀灿的火炬,照耀着人们走向安拉的道路.直到他们日渐衰败、一蹶不振。于是,蒙昧主义全面吞噬他们,使他们脱离安拉的宗教,去追随恶魔的步伐。不管今日“穆斯林”的现状如何,伊斯兰毕竟不受他们的牵制J伊斯兰,是安拉赐予全人类的光明,它的大门永远向全人类敞开。 “我只派遣你为全人类的报喜者和警告者。”(古兰三四:28) “我派遣你,只为怜悯全世界的人。”(古兰二一;107)

    伊斯兰是医治现代蒙昧主义一切弊病的有效良方。 现代蒙昧主义的最大谬误便是被扭曲的“认主观”,它是现实生活中一切堕落现实的源泉,是人们迷惘、困惑、无所适9L的直接原因。由变态的认主观产生变态的崇拜观和生活方式。

    伊斯兰的出发点正在于此。 古兰用整整十三年的时间确立“认主独一”,致力信仰建设。这并非偶然。这并不仅仅是因为当时的阿拉伯人沉湎于偶像崇拜之中.啊定“认主观”的首要原因在于:信仰是人类一切生活的中心;只有信仰根深蒂固,牢牢植根于人们的心灵之中,人们的生活才会走上正轨。

    在现代蒙昧主义中我们不难发现这一事实的依据:人们生活中的一切迷误仅仅是由于认主观的错位,他们得不到心灵的安静与慰藉,无不基于变态的信仰! 因此,古兰麦加类章节自始至终的主题是认主观和信仰。

    当伊斯兰社会、穆斯林国家在麦地那诞生的时候,古兰开始降示有关宗教功修、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法律律例,但认主观、信仰并没有因此而销声匿迹,而是始终与法律律例并驾齐驱;而且,信仰问题一直是法律的基石。 伊斯兰赋予人们明确的认主观。

    安拉是创造者,安排者、给养者;只有安拉才是掌权者、支配者、受拜者。 这是简明的信仰——没有复杂的“神学”观点,也没有费解的信仰问题。在天地之间,在整个大宇宙中,安拉是唯一‘的受拜者、掌权者、创造者和安排者;在权力、给养、创造中没有任何事物可与安拉作伴。 这一简明扼要的信仰,是整个伊斯兰的基础,是穆斯林“伍麦”的基石,是伊斯兰历史的开端。安拉“受拜独一”的必然内涵是:宇宙万物的“敬拜”只能奉献给安拉。 这是再简明不过的事实:既然安拉是唯一的创造者、执掌者、供养者和支配者,那么,除安拉外,谁还能应受人们的崇拜?人们怎么可以把敬拜献给任何人或事物?!

    谁能应受崇拜?人?人是什么?人不是安拉的被造物?难道不是安拉赐予他力量、权威,为他制服天地间的一切?难道是人创造了天地万物并赋予它一定的法律?人可以改变宇宙规律中的任何一点吗?人能够赋予物质非安拉所造的另外一些特性吗?那么,人怎么可能成为除安拉外的受拜者,或成为安拉的伙伴? “必然规律”能受崇拜吗?何谓“必然规律”?假设它“必然”,那么,是谁赋予它这一“必然”?难道这不是安拉对于宇宙、人类、事物的天定法则?它的“必然”不是自然而有,而是出于安拉的天定I那么,规律本身怎么可以受崇拜呢?!

     除了安拉,谁还有资格受拜呢?

    “敬拜独一”的内涵之一是:统治权只归安拉,人们只能接受安拉的法律。 历史上的一切蒙昧主义对这一问题大事狡辩!

    那些声称自己“认识”安拉的蒙昧主义,那些自诩在“崇拜”安拉的蒙昧主义,甚至那些自以为把真正敬拜献给安拉的蒙昧主义……都天真地认为;敬拜安拉是一回事,而确认安拉的统治权、接受安拉的法律则是另一回事。 “他们没有真正认识安拉。”(古兰六:91)

    他们怎么会一面“敬拜”安拉,一面又接受非安拉的生活制度呢?假如安拉没有为他们制定法律,或安拉对他们说了;你们可自行制定法律!那么,他们的行为才是可以理解的. 然而,安拉已经为人类制定了法律。要求人们遵从这一法律:“凡不以安拉降旨决断的人都是不信者.’(古兰五:44)“凡不以安拉降示裁决者都是不义者”。(古兰五:45)“凡不以安拉降旨统治者都是坏分子。”(古兰五:47) 在有关法律的章节中,古兰多次鲜明而有力地强调:法律问题本身就是“认主独一”的问题;安拉是唯一的“受拜者”,因而安拉是唯一的制法者,二者不可分割。把“受拜权”只归于安拉同时意味着把统治权只归于安拉。任何人不得与安拉并为大地的统治者,否则,其人已经犯了举伴安拉之罪,沦为多神教徒;其跟随者也加入了多神教徒的行列。 蒙昧主义把“法律”和“信仰”分开,使“统治权’和‘受拜权”脱节,因而陷入最大的迷误之中,结果引发人类生活中的一切暴虐现象。这是蒙昧的唯一结局。

    当一个人抛开安拉的法律而擅自为人们制订律例的时候,他已经把自己当作“神灵”,认自己为“塔兀特”。“塔兀特”是一切非安拉的统治。“塔兀特”是“海瓦”(私欲)的集中表现;那是个人的“海瓦”,或某个阶级的“海瓦”,或某个政党的“海瓦”。我们从现代蒙昧主义中可以看到,当塔兀特大权在握、人们情愿把崇拜奉给他,即允许塔兀特自行为他们制定法律的时候,人们是怎样自甘卑贱,而塔兀特是怎样为非作歹的! 无论是所谓的“民主政体”,还是专制制度,其后果都如出一辙!

    当伊斯兰赋予人们正确的“认主观”和“统治观”的时候,它拓宽这一观点的范畴,使之包罗宇宙、生活和人类。 宇宙不是神,也不是毫无目的的被造物。

    宇宙本身不受崇拜,它的规律也不是自然而有。宇宙的存在、宙的规律统统来自安拉。 宇宙是安拉创造的,所以,宇宙本身在敬拜安拉:按安拉的常道运行,依安拉的指示运转。“然后,他志于造天,那时,天还是蒸气。他对天地说:“你们俩顺服地,或勉强地来吧!它俩说:我们俩顺服地来了。”(古兰四一:11) 宇宙并非徒然被造,而是依“真理”被造。“安拉创造天地万物,只依真理和定期。”(古兰三:8) “我没有徒然创造天地万物。”(古兰三八:27)“天地的创造,昼夜的轮流,在那些有理智的人看来确有种种迹象。他们站薯、坐着、躺记念安拉,并思考天地的创造:我们的主啊1你没有徒然创造这个世界,赞你超绝!”(古兰三:190—191)人类或许不能仅凭自己的理性去理解用以创造天地的“真理”。认识“真理”在宇宙中的深邃内涵。但是,理性无法理解的事物,则由趋向安拉的灵魂去理解。灵魂可以与宇宙发生共鸣,感知自己与宇宙的共同属性:共同敬拜安拉,共同趋向造物主,共同源自安拉……所以,灵魂可以在瞬间认识用以创造宇宙的真理,理解宇宙结构中真理的深刻范畴。 随着人类“知识”的日积月累,人类将不断认识这一真理的内涵。但由于人类的“知识”囿于表面的事物,所以它始终具有局限性。灵魂将永远承担认识宇宙、生活、人性中“最大真理”的使命。生活并非游戏。“难道你们以为我只是徒然地它创造你们,而你们不被召归我吗?”(古兰二三:115) ” 伊斯兰不会割断生活的完整形式,不会把一种支离破碎的、游戏似的生活呈现给世人!

    伊斯兰所提供的,是“整体型”的生活,从中人们不难发现生活的严肃性和目的性。它与那些虚妄、游戏式的人生相去甚远。 今世生活并非是生活的全部。今世所发生的一切并非是生活的最终形式,也不是人类历史的终结,否则生活便是水中之月。

    今世是“前提”,后世是严结果”,二者共同构成生活的整体。 “后世的住宅,确是充满生活的。假若他们知道…”(’古兰二九:64)今世生活是“考验”的时空;后世生活是‘曰报酬的时空。 “我确已使大地上的一切事物成为大地的装饰品。以,便我考验世人,看谁的工作是最优美的”。(古兰一八:7) “我以祸福考验你们,’你们只能被召归我”。(古兰二一:35) “他曾创造了死生,以便他考验你们谁的作为是最优美的”。(古兰六七:2) “真主本真理而创造天地,以便每个人都因其行为而受报应,他们将来不受亏枉。”(古兰四五:22) “人人都要尝死的滋味。在复活日,你们才得享受你们的完全的报酬。”(古兰三:185)

    生活的形式因此而得以完美;人类的心灵因此而心安理得、宁静如水。 当人类认识到今世生活并不是生活的“尾声”,也不是人生的终点,那么,其一切生活将趋于平衡:

    他不会认为今世是唯一的享乐机会而跻身疯狂的物欲竞争;在充斥大地的暴虐不义、痛苦不幸面前他不会气馁,在力挽狂澜却无力回天的境况下他也不致绝望。因为他坚信正义与谬误的斗争并非在今世就降下帷幕。 他不会失去“良心”;不会失去对真理和正义的信念;因而也不会在行为操守中走入误区去欺压他人,或容忍不义行为;不会为了目的而不择手段,最终既失去纯洁的手段,也失去纯洁的
目的。 他坚信最终必定去见安拉,所以,敬畏安拉,严于律己,洁身自爱,远离污行,为去见安拉而不懈地工作……

    所以,伊斯兰不断提醒人们记取后世,并集中描述后世的景观,,把后世和今世维系起来,使今后两世的道路连成一线,成为不可分割的因果体系……这是维护人类生活均衡谐调、防止“节外生枝”的唯一途径。

    伊斯兰在一种最完美、最优越的形式中层示人类。

    人不是神,不是动物,也不是恶魔1人就是“人” 人受造于安拉,但他独具特色,绝无仅有。他是安拉的代治者!

    现代蒙昧主义在人性观中陷入重重迷雾:它时而把人作为神,同时又确认他为动物,最终又使之成为拜倒于物质之神、经济之神和“规律”之神的温顺奴隶。 然而,伊斯兰却把人置于适合人性的地位,不偏不倚,避免子蒙昧人性观的谬误:

    “当时,你的主对众天使说:‘我必定在大地上设置一个代理人。”(古兰二:30) “当时,你的主对众天使说:‘我必定要用泥创造一个人,当我把他造出来,并将我的精神吹人他的体内的时候,你们当为他而倒身叩头”(古兰三八:71—72) “我确已优待阿丹的后裔,而使他们在陆上或海上都有所骑乘,我以佳美的食物供给他们,我使他们大大地超过我所创造的许多被造物。”(古兰一七:70) “他曾以形象赋予你们,而使你们的形象优美,”(古兰六四:3)

    伊斯兰不象现代蒙昧主义那样使人陷入卑微的泥沼.

    不错,伊斯兰明确指出了人类“卑微’的生命来霉.象达尔文主义对此的涉猎一样: “我确已用黑色的成形的粘土创造了人。’(古兰一五:26)

    “难道我没有用薄弱的精液创造你们吗?’(古兰七七:20) 没有比这更卑微的生命来源了——腐烂的泥土.薄弱的精液……可是,天启所给予人们的启示是什么呢?

    人类来自泥土,来自精液,这是不容置疑的事实,因为这一事实源自洞悉一切的天启。然而,伊斯兰提及这一事实,其目的不在于指出人的卑贱或人在生活中微不足道的角色。它与达尔文主义所兜售的人性动物主义有本质的区别。伊斯兰将另一些事实和生命来源的事实相提并论,从而构成全面的人性观。这些事实体现在:安拉使人优越于一切被造物;赋予人优美的形象,选拔人类承担重大的使命——替安拉治理大地。这一启示在体现造物主伟大的同时,又体现了人的崇高地拉,它把人和安拉密切联系起来,把人升到适合安拉代治者的尊贵地位,同时保护人不致狂妄自大、自命不凡。 在伊斯兰看来,人是具有双重特性的存在:来自大地的一撮泥土,来自安拉的一束灵光,共同构成人的机体;人体中,精神和泥土相辅相成、不可分离,因此,人不是纯粹的泥土,而沦入无生物或动物的境地;人也不是纯粹的精神,而受人膜拜或自奉神明人类是泥土和灵光的结合,二者共同组成作为万物至灵的人。

    人作为无与伦比的实体,既能升华,也能堕落。 “以灵魂及使它均衡,并启示他善恶者发誓,凡培养自己的性灵者,必定成功:凡戕害自己的性灵者,必定失败。”(古兰九一:——7—10) “我指示他两条明显的道路。”(古兰九o:10) “我确已指弓I他正道,他或是感谢,或是辜负。”(古兰七六:3) 考验和酬报即寓于人的这种双重特性之中,人被赋予自由的意志,可在堕落与升华之间作出选择;根据自己的选择,在复生日受到酬报。

    人是被赋于种种潜力的存在。 安拉创造人类,让人类代治大地伊始,即赋予人类“代治”的种种职能; “他把万物的名称都教授给阿丹。”(古兰二,31) “他赋予你们听觉、视力和心灵。”(古兰一六:78)

    人类凭这些职能和潜力替安拉治理大地、建设大地,并独自肩负了信托的重任。 “我确已将重任信托天地和山岳,但它们不肯承担它,它们畏惧它,而人却承担了它”(古兰三三,72)

    因此,人是大地上积极的、建设性的因素(他不是“规律”面前五体投地、全无主动的奴隶.安拉在大地上的前定通过人的工作、人的运动而产生作用: “安拉绝不改变任何民众的现状,除非他们首先自我改变。”(古兰一三:11) “要不是安拉以世人互相抵抗,那末,大地的秩序必定紊乱了。”(古兰二:251) 安拉制服整个宇宙,供人利用;对于宇宙来说,人是积极、主动的力量。 “他为你们而制服天地万物。”(古兰四五:13)

    伊斯兰把人提升到这一空前高尚的地位,并不是让人成为安拉的对头;去违抗安拉、触怒安拉,而是让人喜爱安拉、敬畏安拉! 显然,安拉赐予人的恩泽理应使人感赞和知足;因为。人并设有赋予自己这些职能,没有封自己为安拉的代治者.起初也不是自己造了自己1假如安拉意欲,可以本来就不遣4、?也不给予他种种潜力和职能。所以,对这些恩惠的最好画答便是感赞安拉、敬拜安拉,而不是象希腊蒙昧主义一样把.乙神关系描述成斗争、他视的关系1那一人神关系的幽灵给二十世界蒙昧主义投下深深的阴影,直接影响着它对入神关系的根本观点。

    伊斯兰认为,人是一种精密的整体。人性机制中,泥?土成份和精神成份彼此维系,不可分割。人既不是纯粹的肉体,也不是纯粹的灵魂。人体机制同时包容意识与行为、工作与道德、理想与现实、信仰与法律、今世与后世……这一切高度融和,不容分离。 这一切乃是无间的结合、完整的系统。

    人的肉体和灵魂合二为一。 人的意识和行为紧密维系。

    人的工作和道德溶为一体。 人的信仰和祛律组成统一的整体——宗教。

    今世和后世,是不可分割的生活整体的两个部分 人是均衡的实体——或理应是均衡的实体: 肉体不能超越精神。

    现实不能消灭幻想。 个人志趣不宜压倒集体意识。

    今世不能战胜后世。 大地的物欲负荷不能阻止人向宇宙之外的精神升华……

    由这种均匀如一的人性机制为起点,个人与社会宛如一体,思想与行为水乳交融……

    当这一明确无误的世界观植根于人们心灵之中的时候,人们的现实生活走向正规。 这一世界观曾矗立于穆圣及其所培育的穆斯林共同体心灵中,因而在大地上创造了史无前例的奇迹。

    蒙昧的部落和宗族聚集一处,形成穆斯林信仰共同体;人们也弃了蒙昧的传统和习俗,物欲崇拜和神话迷信,集结于伊斯兰的大道。 那是伊斯兰所铸造的崭新的精神和心灵。

    那是作为整体的“人”的新纪元。 那是沐浴在安拉恩泽之中的“新人”的诞生。

    这一信仰共同体开始以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方式开拓自己的现实,那种方式不是来自蒙昧环境和习俗的“启迪”,也不是出大地上的任何“必要因素”…… 这一信仰共同体立足现实,把人从塔兀特中解放出来。这一解放运动的动机,既不是环境条件,也不是物质利益!

    在以后漫长的历史中,世界有什么异样的变化吗?曾有一种非伊斯兰的东西赋予人类新生吗?在非伊斯兰的氛围中,人类直到二十世纪仍然对神的概念困惑彷徨,除了伊斯兰,谁曾赋予过人类纯洁、清晰的认主观呢? 非伊斯兰的环境里,一部分人崇拜另一部分人,无条件蓖接受那些人凭私欲为自己制定的法律,曾有一种非伊斯兰的意识赋予人们“解放”的概念,把他们从人崇拜人中解放出来吗?

    非伊斯兰的文化背景中,人类为无止境的物欲和性欲所俘虏,曾有一种新的“主义”把人类从物欲崇拜、性欲崇拜中解救出来吗? 非伊斯兰的意识中,人类对“人”的地位仍然彷徨歧途,时而赋予人空洞无物的“神性”时而把他置于宇宙中卑微屈膝的奴役地位,人被所谓“规律”踩在脚下,永无翻身之日。除尹斯兰外,曾有一种新的思想摆正了“人”在宇宙中的位置吗?

    离开伊斯兰的人们迄今对道德问题莫衷一是.时面炮制仅针对白人的“特殊”道德,时而通融“实利主义’道德,酉且在道德中不断滑坡……曾有什么新的东西给予人们正确的遭德观吗? 人类正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不是为了个人的利益而瓦解社会,便是为了社会的利益而摧毁个人]有什么新的学说纠正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吗?

    非伊斯兰的社会中,人们依然把两性关系作为疯狂的兽欲,为此耗尽人们的全部思想和精力,有谁更正过两性关系呢? 在非伊斯兰的国度里,人们一直为所谓“民主政体”或独裁专制所奴役,曾有一种非伊斯兰的新制度去遏制暴虐的统治者吗?

    在历史长河中,曾有过不同于伊斯兰所实践的新“规律’吗?没有。那是唯一的人性规律:正确的信仰和世界观,产生正确的行为和正确的生活! 穆圣所亲手培育的穆斯林共同体,是从伊斯兰的启示中铸造自己的生活。

    它开创了人类规范行为的先河。 是的,那些规范行为并没有摆脱人性的弱点,因为他们毕竟是凡人!但是,在伊斯兰的氛围中,他们却能到达人力所及的最高境界。

    信仰共同体创立了罕见的人间温情 不错,那种温情和无间的纽带关系不乏人性的弱点。每个人都酷爱自身利益:“他对于财产确是酷好的。”(古兰一oo:8)但是,他们彼此之间的清纯友谊和高风亮节却是史无前例的:“他们喜爱迁居来的教胞们,他们对于那些教胞所获的赏赐,不怀怨恨,他们虽有急需,也愿把自己所有的让给那些教胞。”(古兰五九:9)“信士们都是教胞。”(古兰四九:10)“信道的男女互为保护人。”(古兰九:71)

    信仰共同体产生了针对全人类的“人性”情感:“你们绝不要因为怨恨一伙人而不公道,你们当公道,公道是最近于敬畏的。”(古兰五:8)“未曾为你们的宗教而对你们作战,也未曾把你们从故乡驱逐出境者,安拉并不禁止你们怜悯他们,公平待遇他们。”(古兰六O:8)“有人曾阻止你们进禁寺,你们绝不要为怨恨他们而过分。”(古兰五:2) 信仰共同体铸造了一个个人与社会高度平衡的社会;在这个社会里,个人摆脱暴虐的支配,获得独特的人格和地位,个人奉命监督统治者和社会,奉命导人向善;止人作恶。社会则有自己特殊的职责,依照真理指导个人,培育个人,保护安拉的法度不受侵犯。…… 它创立了一种赏罚严明的经济制度,有产者和无产者之间的合作构成这一制度的基础。这是一个互助互惠的共同体,其中的财产不能为少数人所独占:“以免那些财产成为你们中富豪之间周转的东西。”(古兰五九:7)社会上不存在任何穷因潦倒的人,因为国家设立的国库专门为全体人民的生活负责。 信仰共同体把一种绝无仅有的道德体系贯穿于生活之中:国内外政治关系建立在道德的基础之上,履行条约、保护盟约是外交政策的特征。道德成为社会关系、经济关系乃至两性关系的基石;这一切关系的纯洁性成为世上罕见的人间奇迹。

    因而,那一共同体所建立的伊斯兰大厦巍然屹立、坚不可摧。千百年来,尽管内外的敌人用尽一切手段来破坏它、瓦解它,但这一大厦未曾倒塌! 阿拉伯半岛以内的伊斯兰社会现实,并非是这个宗教中的唯一奇迹。

    穆斯林共同体曾驰骋大地,每到一处,便把安拉的宗教传到那里,把公正的原则送到那里!在半个世纪的时间里,从一个大洋开拓到另一个大洋,其速度之快。是历史上任何运动所望尘莫及的。它令今天的专家学者们惊讶不已! 由这广袤无垠的疆土和各种各样的民族组成统一的信仰共同体!

    历史上曾经出现过许许多多的“帝国”,如罗马帝国、波斯帝国、印度帝国、中国帝国……近代又出现过英帝国、俄帝国等等。 但伊斯兰中并不存在’“帝国”的问题!

    那些帝国相继崩溃。尽管它们付出了一切努力,但终于未能把不同种族和民族组合成统一的共同体。但是,伊斯兰世界未经统治者的任何压力而形成信仰共同体! 原因很简单。那些帝国试图使各民族服从它自己,因而使各民族觉得失去了自己独立的人格和气质,有一种被征服感,而穆斯林共同体却旨在服从安拉,所以觉得共同体之内并不是征服者和被征服者的关系]只要不违背伊斯兰,每个民族可任意保留自己独特的风格,维系他们的共同纽带,便是信奉安拉的共同意识。因此,尽管伊斯兰的敌人曾经付出而且还在不断付出一切努力来肢解伊斯兰共同体,但都无济于事;“伍麦”(信仰共同体)的意识仍然维系着各民族穆斯林。

    光辉灿烂、富于独创的伊斯兰文化蓬勃而起…… 以前的阿拉伯人并没有多少文化因素;阿拉伯人的游牧环境和经济背景,没有给他们提供创造一种文化的大好时机。

    虽然半岛上不乏一些以前的文化;阿拉伯人与罗马人、波斯人颇有接触,但历史事实是,穆斯林在创立自己文化中的开拓性是划时代的,穆斯林的文化是半岛过去的一切文化所无法相比的,也是同时期任何民族的文化所望尘莫及的。 不错,穆斯林曾经吸收过罗马人和波斯人的许多行政管理经验;近千年的历史沧桑中,掺入许多文化沉渣的罗马文化逐渐成为当时唯一的文明,并且是现代欧洲新文化的源泉。但穆斯林行

    政制度的基础仍然是伊斯兰性质的。 比尔高斯在《人性的建设》一书中说:
“毋席置疑,欧洲任何一个领域的繁荣无不导源于伊斯兰文化的影响。” 同时,穆斯林的科学运动在人类史上独占鳌头。

    科学并非是古阿拉伯人所感兴趣的范踌,阿拉伯人当时的最大兴致在于“语言表达艺术。”促使阿拉伯入求知并发起科学运动的源泉便是伊斯兰。 穰斯林吸收了相邻各民族的科学知识,从希腊、罗马、埃及、印度等国土广泛汲取有关天文、数学、医学、化学等学科。

    但是,穆斯林并没有停留于所引进的知识,而是依照伊斯兰的指示,彻底改变了科学的面貌,创立了“实验科学”,它是欧洲现代一切科学活动的基石! 比尔高斯说:

    “科学是阿拉伯文化(指伊斯兰文化!)贡献给现代社会的量重要的财富。毋庸置疑,欧洲任何一个领域的繁荣无不采源于伊斯兰文化的影响。但这种影响最突出地体现在赋予现代社会一种非凡的能量。它是一切自然科学和科学研究的原动力。 “我们的科学对阿拉伯人科学(实指穆斯林的科学!)的依附性并不仅仅在于他们所贡献给我们的叹为观止的理论发明,现代科学对阿拉伯文化的依赖性比这大得多,现代科学的整个存在归结于穆斯林科学文化的贡献。众所周知,古代世界没有什么科孛可言,希腊的占星学和数学是从国外引进的外来科学,那些科学从没有与希腊文化融为一体。

    “希腊人曾创立过许多哲学、逻辑和理论。但是.严肃认真的荣索、细致入微的观察与研究、实验性的科研却与希借人的兴致各格不入。至于我们所称呼的‘科学’在欧洲的出现则来源于一种新的探索精神,基于一种新的研究方法——实验、观察、推证;始于数学学科的空前发展,这一发展形式是希腊人所不曾想象的。这种探索精神和科研方法,是阿拉伯人(实指穆斯林!)引入欧洲的。” 美国学者戴里比尔在其著《科学与宗教的斗争》中说:

    “穆斯林科学家们已经证实:单纯的思想理论方式不会带来进步:要发现真理就必须进行实际观察。因此,他们的研究特征是实验方式。”安拉指示穆斯林观察思考安拉的创造,探索宇宙中安拉的种种迹象,并要穆斯林立足现实,不要沉湎于幻想式的理论。中世纪穆斯林的科学成就是安拉启示的活生生的体现I 那是正确认主观之下穆斯林的生活现实。在对安拉的虔信氛围中,穆斯林的文化成果成为千古奇迹。

    后来穆斯林共同体大大偏离了安拉的方针,逐渐为蒙昧主义所侵蚀。他们把信仰和法律分开,使“宗教”成为与现实绝缘的内心信仰,支配现实的却是非安拉的宗教I安拉的制度不再是穆斯林生活的唯一仲裁。尽管人们还自称“穆斯林”,还在礼拜、封斋,但真正的穆斯林共同体已不存在了! 于是,他们失去了自己的文明和卓越的科学意识,日渐衰弱、消沉……离伊斯兰愈来愈远!

    他们的道德开始崩溃,不再说真话、做实事,不再正派地待人接物,不再为“人”的纽带所维系,终于为物欲潮流卷走,成为犹太人手中的猎物,从而全面脱离伊斯兰!伊斯兰与这些人毫无关系。

    伊斯兰是安拉授予穆圣的永恒的天启方针,它并不受人类弊端的影响。 伊斯兰是“人性”的动力,是把人们从黑暗带到光明、从塔兀特引向安拉的方针。

    伊斯兰将把人类从灭绝人性的蒙昧主义中解救出来。它是人类企盼的救星! 我们所目睹的一切蒙昧症状,只有伊斯兰才能医治。 规范的行为必然基于正确的世界观;当彷徨歧途的人类回到安拉的时候,他们的整个生活——政治、经济、社会、道德等才会步入正轨。

    蒙昧主义曾经在人类与安拉的方针之间设置了重重障碍J 蒙昧主义声称:时代的发展使人类把宗教远远抛在了后面!一千四百年前适合人类的东西对于今天发展中的人类已经过时!

    正是这种所谓的“发展”正在把人性送上刑场。而“发展”论者却自以为手段高明! 当人类回到安拉的方针,真诚地信奉安拉,敬拜安拉;当人类不用大地上的塔兀特举伴安拉,不抛弃安拉的祛律,不把作为安拉主权的统治权据为已有……,那么,人类的一切不义、痛苦、迷茫将涣然冰释。

    这里不便详细涉及伊斯兰在政治、经济,社会、道德、艺术诸方面的思想,但我们可举其概要,以便说明问题.关于这些方面的深刻内涵,有一些专著,如茂笃迪的(伊斯兰政治观,,阿布杜勒格迪尔.奥德的《伊斯兰经济制度和统治制度),赛义德.古图布的《伊斯兰的社会正义》茂笃迪的《伊斯兰经济基础》等等。《人类生活中的稳定与变化)、《伊斯兰教育方针》《伊斯兰艺术风格》等书从伊斯兰观点探讨社会、教育、艺术、心理等问题。 但我们在这里不想广泛涉及这些领域。我们准备对此作一速描,以阐明主题。

    蒙昧主义在政治中的症结在于不以安拉的启示治理国家。 姑且不论安拉对此问题的详尽律例,我们应当首先说明的是:不以天启统治是产生一切社会弊端的根源。人为的统治必然意味着一个特定的阶层统治其他人;统治阶级的利益高于一切利益这并非仅出于我们的观点;这是蒙昧主义者本身的证词! 蒙昧主义在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观点认为,掌握政权的”“阶级”便是统治阶级;统治阶级将自己的利益置于其他阶级利益之上。

    在人为的统治中从来不会有这样的美事:统治阶层为全体国民着想,为全体人民谋福利J 那种情况只有在以天启统治的氛围中才可能发生。?因为天启统治下的政权不属于任何一个阶层,而只属于安拉。安拉没有什么特定的阶级而仅为他们立法设权;安拉在任何一个阶级那里不存在什么“自身利益”!安拉是全人类的主宰,他的统治是针对全人类的!

    当安拉召唤人们去敬拜他,把受拜权、统治权只归于他的时候,其实是召唤他们回到尊严和自由;只有在对安拉的敬拜中人们才能找到自己的尊严和自由! 安拉号召人们敬拜他,并不是安拉有求于他们!

    “我不望他们的供给,我也不望他们的奉养。”(古兰五一:57) 实际上,敬拜安拉是万物对自己的创造者;供养者、自己生死的掌握者应尽的天职。但安拉出于对仆民的怜悯和恩赐,使这天职成为仆民本身的利益。人们敬拜安拉是基于安拉是他们的创造者、供养者;其次,对安拉的敬拜对仆民自己有好处,符合他们自身的利益,而安拉是无求于众仆的; “凡奋斗者,都只为自己而奋斗,安拉确是无求于全世界的,”(古兰二九:6) 安拉要求人们把受拜权和统治权只归于他,把安拉的天启作为万事的仲裁,抛弃人为的法律。安拉为此对他的使者说, “你当谨防他们引诱你违背安拉所降示你的一部分启示。”(古兰五:49) 受拜权与统治权归于安拉,意味着安拉要把人们吹人崇拜中解放出来,从各种形式的蒙昧主义塔兀特中拯救出来;安拉要使人们体味到真正的自由,这种自由是任何—种人统治人,人,奴役人的制度中无法体会的;安拉要为人们实现他们的真正尊严。{有人们一致地敬拜安拉,把统治权归于安拉,不存在任何擅自立法、为所欲为的塔兀特,那么,这种尊严方可成为现实;安拉要使人们获得一种无上的荣耀,当每个人意识到自己与立法源泉的关系丝毫不亚于其他人,这种关系根据人们为接近立法源泉所而出的努力而向全人类敞开大门、这种关系与人们手中的财产,刀量和权势一概无关广在安拉看来,你们中最尊贵者便是你们中量敬畏者。”(古兰四九:13)此时此刻,人才会感到真正的荣耀。 在这种体味到真正荣耀、自由,尊严的制度中,人们自由选举自己的领导人,自由地与他结约,把自己的事务交付给他。领导人无权擅自立法,也无权宰制人民,他只以安拉的启示为仲裁。领导人的全部职责在于执行安拉的法律。安拉的法律不偏袒任何一个阶级或阶层,它是为全人类制定的。

    国家元首只是公民中的一员。他不代表一个特定阶层,也不是由某个团体选择产生。如果执政者无权把一个阶层的利益置于其他人利益之上,那么这个阶层何苦有预谋地选举他呢?如果一个特定阶层不能拥有比他人更多的权力,那么,它何以能通过广泛传媒诱使人们放弃二个人而推选另一个人呢? 是的,由于人性的弱点,人们有可能为某人外表的畏主守法所迷惑,而错误地选举他,后来才发现执政者意志薄弱、目光短浅、胸无大志,那么,他们自己对这一选举负完全的责任。他们
以自由的意志选举了这个领导人,现在他们仍有权力罢免他。他们可以对执政者说,我们选举了你,可你并不称职,所以我们决定罢免你,而另选他人! 通过这一切,在现实生活中实现人们的真正自由、荣耀和尊严,而不是纸上锬兵式的空想理论!

    国家领导人和老百姓或许会在现实中遇到一个难题,而在安拉的启示中找不到有关依据,那么,他们可采取一定途径,如探讨有关圣训,通过公决、类比,提出个人见解……在协商的基础上演绎出自己所需要的律例,从而解决面临的问题。“他们的事务,是曲协商而决定的。”(古兰四二:38) 在谈及伊斯兰最基本的政治观的时候,我们宜说明以下一些突出的事实。

    安拉的制度中,不存在一个高高在上、肆意践踏人民利益的统治阶级;国家领导人由自由选举产生,领导者不得偏袒某个阶层,也无权为某个阶层的利益制订法律,领导人把安拉的启示作为治国之本,其权限范围只是执行安拉的大法;当找不到有关明文依据时,统治者不得独断专行,而是遵守有关伊斯兰立法原则,使自己最终的决断不背天启的精神。 这是安拉方针的基本政治原则。它是实现人们自由、尊严和荣耀的唯一保证;它是避免塔兀特暴政的唯一选择!

    目睹整个蒙昧主义的不幸现状,以上原则有力地向我们说明了为什么理应由安拉独具统治权和制法权! 当蒙昧主义认“人”为神,把安拉的统治权窃为已有的时候,其暴虐本质在资本主义和乌托邦专制中暴露得淋漓尽致。这两种专制已使人类尝尽凌辱和不幸。

    只有把统治权归于安拉,才能使人们脱离暴玟,回到与生俱来的自由。一旦有暴君欺压,剐责任在于他们自己,他们经常拥有抵制暴君的权利。暴君之所以能支配他们,并不是什么所谓的“必然”,而是因为他们怠慢自己的职责,没有行动起来让暴君回到安拉的沙里亚大法。他们或许要为此付出巨大的牺牲,但这种牺牲与他们在暴政下所付出的尊严和人格代价相比,真可谓小巫见大巫了。 需要说明的是,安拉的沙里亚大法对人类有百利而无一害,在沙里亚的氛围中人类得享完整的公正。但我们首先涉足政治领域的原因是:只有一开始就阻止人自行制定法律,把制法权由人手中夺回而交还安拉,人类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当安拉禁止人们擅自制定法律的时候,并不是贬低人类的地位和作用,而是为了把人类从暴政中彻底解放出来,使他们获得自由的新生。 当我们明确这一事实后,我们便可探讨经济、社会、道德等方面的天启制度。

    蒙昧主义在经济领域的弊端起源于两个方面:

    一、拥有财产的方式。

    二、有产者便是统治者。安拉的制度则同时解决这两个问题,使生活有条不紊、和谐统一。

    首先,伊斯兰明确宣布统治权归安拉所有,禁止人拥有这一权力,从而使任何想作威作福的阶级不得掌握政权。

    其次,伊斯兰客观、公正地解决财产所有制问题。如果资本蒙昧主义为私有制打开一切绿灯而使无产者受尽奴役,如果集体蒙昧主义绝对禁止私有制而使百姓遍尝凌辱,那么,伊斯兰既不绝对禁止私有制,也不无限开放私有制。 伊斯兰不绝对禁止私有制,因为那样会使人们的给养掌握在“国家”手中,使人们为了养活自己而不得不受国家的宰制。

    伊斯兰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社会制度的基础是:老百姓有权监督统治者,督察他对安拉沙里亚大法的实施。如果统治者执法有误,则及时纠正,如果统治者违反沙里亚,则罢免他:“你们中当有一个共同体,导人于至善,并劝善戒恶。”(古兰三:104) “你们中谁看见罪恶,当用翔止;如不能,则用语言制止;如再不能,则以心憎恶——这便是最弱的信仰了。”(圣训)

    “如果我在任期内服从了安拉,你们就服从我;如果我违背了安拉和他的使者,你们就不要服从我。”(第一位哈里发艾布白克尔语)。 如果人们都为了一点食物而受国家奴役,那么以上事实是不可能发生的。

    伊斯兰是一种现实的制度,它不是按照天使来对待人,也不是按具有非凡意志的先知那样去看待人J伊斯兰按照人类的实际情形对待人——人有软弱的时候,也有坚强的时候;有堕落的时候,也有升华的时候…,伊斯兰的制度建立在这一人类现实的基础上。当人们处于脆弱的境地,无力对付强权者的时候,伊斯兰去援助他们;当木们面临生活危机的时候,伊斯兰竭力为人们提供生活之资,使他们得以自己养活自己,以免国家成为给养的唯一来源!

    另一方面,立足现实的伊斯兰估计到绝对的私有制必然带来不义现象和侵权行为,所以制定了一些客观制度,遏制财产在少数人手中的膨胀。如规定通过合法、纯洁渠道赚取财产;遗产分配法使财产分散于各代人;每年由资本和利润中征收天课;禁止高利贷和垄断市场……主事人(即统治者)有权随时规正变态社会现象,使之不得违背伊斯兰生活原则.这个原则便是:国民享有专门的生活来源,国家不得肆意干预和霸占。 高利盘剥、垄断市场是资本主义的症结,它使资本主义逐渐把财富集中在自己手中,使其他人抡为无产者。

    如果需要一种证据来证明伊斯兰是降自安拉的方针,而不是人为的产品,那么,仅仅这一证据足以说明问题I伊斯兰莅临之日,资本主义的暴虐和腐败、对道德的践踏、对各国人民的殖民侵略等罪行尚未举世公认;人们也不曾料想高利盘剥和垄断市场将成为残暴的资本主义的两大支柱。 伊斯兰严禁高利盘剥和垄断市场的律例足以证明这一制度的天启性,足以说明这一制度只能来自安拉!

    这里不便详述伊斯兰的经济制度,我们只提纲挈颂地涉及这一领域。 伊斯兰经济观建立在这样一种基础上:安拉信托人类治理大地;财产归安拉所有,人类替安拉管理财产;人类对财产的处理方式须受沙里亚大法的制约;个人作为财产的一名“职员’,在按劳所得的部分私有财产的基础上履行代管职责;个人须很好地处理这些财产,须为自身和整个集体带来裨益;如果个人滥用财产管理权或有渎职行为,则其管理权受到限制,或归集体所有——集体是替安拉治理大地的直接责任者,集体对财产有优先管理权。?这无损于作为伊斯兰经济基础的个人所有制;它只是为这一基本原则(个人所有制)规定了,一些条件,即合理处理个人财产,由个人财产中保证天课等属于集体的法定权益;除了部分公共生活资源外,个人私有权不受干预;“你们把安拉财产的一部分给予他们。”(古兰二四:33) “你们的财产,本是安拉给你们用来维持生计的,你们不要把它交给愚人。”(古兰四:5)
伊斯兰规定了集体中分配财产的原则: “以免财产成为你们中富豪之间周转的东西。”(古兰五九:7)富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垄断财富;财产应分配到社会上更多的人手中,以便使之自然循环,发挥作用。 穷人对财产享有一定权利,由集体负责分配。这是一项法定的权利。“他们的财产中,有乞丐和贫民的权利。”(古兰五一:19) 这里是指天课义务。除了天课,尚有其他一些责成,如有需要,国家随时有权由富人财产中抽取。

    此外,尚规定了一些合法的谋生和赚财原则,使谋生手段不得对个人和集体有任何伤害。因此,伊斯兰禁止弄虚作假、敲诈勒索、偷盗、垄断市场等,尤其严禁高利盘剥——最卑劣的赚财手段。 “归信的人们啊J如果你们真是信士,那末,你们当敬畏安拉,当放弃余欠的利息。如果你们不遵从,那么,你们当知道安拉和使者将对你们宣战。”(古兰二:278——279)

    伊斯兰倡导纯洁的经济合作: “如果债务者是窘迫的,那末,你们应当待他到宽裕的时候;你们若把他所欠的债施舍给他,那对于你们是更好的,如果你们知道。”(古兰二:280)

    那是伊斯兰经济的一般原则。在这一范围之内,伊斯兰经济的发展。那是天启方针解决经济问题的基本途径。它使人们免遭欺凌,摆脱大地上任何暴虐者的奴役。

    除了那些基本原则,我们理应涉及天启经济方针的另一实质;伊斯兰不把人作为任何所谓“规律”的奴隶——不管是物质规律还是历史规律。

    在伊斯兰看来,是“人”铸造着自己的社会和自己的经济,而不是什么“必然历史阶段”赋予一个阶级一种政权,从而去统治其他阶级!只有在蒙昧主义氛围中才可能出现这一反常。在安拉的制度中,人们只敬拜安拉;而不敬拜规律! 尽管人们有局部的腐败,但天启制度成功地遏制了欧洲式封建主义在伊斯兰世界的出现,封建主义并没有把它的“必然性”强加于穆斯林!

    伊斯兰认为,人是一种积极主动的力量.整个宇宙是为人面被制服的。 “他为你们制服了天地闫的一切。”(古兰四五:13)

    人根据自己的信仰和世界观,根据安拉赐予他的自由意志铸造自己的经济;人并不是所谓经济“规律’面前五体投地的臣民。 当天启方针赐予人这一积极主动性的时候,既在思想意识中提高人的地位,又在现实生活中规正人的行为,使人类社会脱离不义和腐败。

    在社会领域,天启方针首先在个:人与社会之间创立了一种干衡,并异常精确地组合了男女之间的关系。

    伊斯兰看来,个人与社会并非是互相撕杀的两大阵营! 安拉赐予人的“代治”(哈里发)属性,既包括个人,也包括集体;“人”是个人与社会的统一,因此。个人与社会并非是相互对立的关系,也不是战胜者与被战胜者的关系。

    把社会描写成个人的敌人,或把个人描述成社会的敌人都不符合事实;它只能反映山,种变态社会现象! 正常情况下,个人屑于社会,社会属于个人。二者没有分割的余地在反常情况下,会出现残暴的个人、堕落的个人、贪婪的个人。他觉得社会组织对实现其个人欲望是个威胁,于是积极破坏这一社会组织,试图凌驾于社会之上;反常的社会氛围中?也有可能出现某一暴虐的社会、堕落的社会,它无法容忍行为检点的个人,看不惯试图使它走入正轨的个人,于是竭力去摧毁个人、消灭个人……

    然而,在正常情况下,个人与社会之间存在着一种天然的默契,它们的目标、思想、情感紧密维系、融合无间,共同构成完整而健全的人性实体。

    伊斯兰一方面确立个人的独立人格,另一方面突出社会的组织结构,使二者之间实现一种高度的均衡。 伊斯兰直接与个人对话,赋予他种种权利,同时交给他种种义务。这些权利和义务集中体现了个人的独立人格。

    伊斯兰同样与集体直接对话,给予它种种权利,又赋予它种种责成,体现社会的组织系统和组织特征。 在伊斯兰的氛围中,个人可直接与安拉联系而无需任何中介。个人以独立的个人身份敬拜安拉、接近安拉、向安拉倾吐衷曲。伊斯兰使人感知安拉对他的完整关怀,安拉通过其父母的结合而创造他,赋予他独特的人格和属性,独立地赋予他给养。尽管安拉为个人的给养创造丁许多明显的因素,不仅集体与个人同享这些恩惠,而且整个宇宙也共享这些恩泽,但是,安拉为每个“个人”预定了一定的生活之资,个人以独立的人格去获得这些生活之资,其他人无法夺去他命中注定的给养。安拉满足个人的祈求:要么在今世答应他,要么为他记录在旨世,但两种情况下安拉满足作为独立个人的祈求,最终他以个人身份去见安拉:“复活日他们都要单身来见他。”(古兰一九:95)个人只因自己的个人行为而受询问; “各人将因自己的营谋面作抵押”(古兰七四:38)

    “一个负罪的人,不负别人的罪”(古兰六:164)通过与安拉的直接联系,实现独立完整的个人意识。 伊斯兰赋予个人种种独立性的义务和责成;个人奉命举行宗教仪式并力行安拉的法律,个人奉命号召社会执行安拉的法度:个人奉命以自己的信仰水平和能力去止人作恶,任何人不得为个,正义行动设置障碍。个人应积极参与集体事业——执行安拉的沙里亚大法,建立健全的伊斯兰社会……把集体事业当作自己的事业,以此宋体现自己在现实生活中积极而主动酌人格。

    伊斯兰赋予人个人所有权,以实现其独立意识;不管这一权利在现实中贯彻与否,但这以权利永远存在,实现这一权利的机会也不会失去。这一权利和机会一方面突出个人的独立人格,另一方面使个人得以亲自谋生,以感知自我存在;此外,由于个人自主生活的途径,所以个人得以抵御暴虐势力的侵犯。 当这一权利在现实中无法获得的时候,伊斯兰不会坐视不管。让个人无以为生,而是由国家提供援助,保护个人不致毁灭.尹斯兰意识中,国家的保证应包括为个人提供有益的工作.如果家无法提供工作,或个人因衰弱、老迈;幼小等因素无力工,则国家由国库供给个人以生活之资;此时此刻,个人获取的是安拉法定的“权利”,而不是某个人的“施舍”。因为人们生活资源并不是自我供给,而是由安拉赐予;安拉为每个人特定。法定的一份给养。 那是一种制度为突出正常个性所能到达的最高境界。

    与此同时,伊斯兰倡导高度的集体意识和集体风尚,象赋予个人种种义务以突出其个性一样,同样赋予集体种种责成,以确立群体意识和集体特征。 集体奉命建立安拉的沙里亚大法,并负责它在现实生活中的实施。

    集体负责任免领导人,监督领导人的工作,规正领导人的行为,向领导人献计献策。 “你们中当有一个团体,倡导正义,命人行善,止人作恶。”(古兰三:104) “他们的事务是由协商而决定的。”(古兰四二:38) “在事务中你当与他们协商。”(古兰三:159) 古兰多次呼唤穆斯林团体。 “信道的人们啊I今以杀人者抵罪为你们的定制。”(古兰二:178) “信道的人们u阿!你们当整体性进人伊斯兰。” (古兰二:208) ”倌道的人们啊J你们不要借诈术而侵蚀别人的财产。”(古兰四:29) “信道的人们啊I你们当有戒备,故当部分动员和全体动员。”(古兰四:71) “信道的人们啊!饮酒、赌博、拜像、求签,只是一种秽行,只是恶魔的行为,敢当远离,以便你们成功,”(古兰五:90)

    在多次的系列呼吁中,为穆斯林制定了生活宪法,以便他们在现实中贯彻落实,并以此去铸造他们自身、他们的下一代以及所有社会成员。古兰赋予他们义不容辞的职责,让他们集体承担, “你们当全体紧握安拉的绳索,不要自己分裂。” (古兰三:103)

    “你们要为正义和敬畏而互助.不要为罪恶和横暴而互助,“(古兰五:2) 这一切必须有一个紧密团结的群体,来调整事态的发展。

    古兰中多次被召唤的穆斯林团体系由各个穆斯林成员组成;每个成员以独立的身份归信安拉,可单独与安拉沟通。但伊斯兰赋予集体鲜明的群体结构和集体特征,给予它与个人独立性相应的支配权,以杜绝个人产生越轨行为。集体在监督个人,指粤着个人的行为。同时伊斯兰抵制集体滥施权力;集体的权限乃是执行安拉的大法,而不是自己的私欲。安拉的大法是降给个人与集体统一体的“人”的。 集体作为严密的社会系统,奉命保护伊斯兰国土、伊斯兰法律和伊斯兰公民。

    从理论角度来说,团体是财产的第一拥有者,是团体把财产交由个人处理;就实践方面而言,如果个人不善处理财产,团体有权收回这一权利。 “你们的财产,本是安拉给你们用来维持生计的,你们不要把它交给愚人,你们当以财产的利润润供给他们的衣食。你们当对他们说温和的言语。”(古兰四:5)集体奉命关顾弱者,保证他们的生活给养。首先在家庭.然后在地方性团体范围内得到这一保证,最后在伊斯兰大家庭范围内保障弱者的给养:这是在国家正式介入之前.因为国家是最后的依托。 通过这一切,既突出个人的独立人格.又实I现集体的群体特征,使二者均衡发展、正常运行诚然,现实并不象6所写的文字这么简单I现实告诉我们:个人会产生檀轨厦象;集体也有暴虐的时候。但这一事实归结于‘人’,面不在于伊斯兰制度本身!

    人之所以有越轨行为,是基于他们天性中对正常和变态的双重适应性。 显然,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来说,人的行为弊端与制度本身的弊端之间有着鲜明的区别,在后一种情况下,只有从根本上改变制度,以另一新制度取而代之,才能消除弊端。

    资本主义制度中,个人的恣意妄为产生于那一制度本身,只有彻底改变资本主义制度,才能消除个人暴虐。至于在那一制度的氛围中,人们是不可能抵制所受的压迫和剥削,也不可能去规正横暴的资本家。 在集体主义中,制度的性质决定了政体的暴虐:个人在骇人听闻的专制之下只能失去个性,失去尊严!

    至于在伊斯兰制度中,制度的性质不会产生暴虐的集体或个人;只有当集体或个人偏离制度时才会产生变态现象。这种情况下,对于弊端人们自负其责,他们应自我反省,痛改前非,而回到安拉和他的使者。

    值得注意的是,这段节文中,安拉和使者是立法的根本依归,对安拉和使者的服从是直接的,对主事人的服从则取决于对安拉和使者的服从。因此,“服从”一词与安拉和使者重复连接,’而把对主事人的服从归属于对安拉和使者的服从。而且,在信士们对一件事产生分歧的时候,把安拉和使者作为仲裁,因为安拉和使者是立法的唯一源泉。

    在这一意识形态支配下,个人和社会不会是相互对立;彼此吞并的两个阵营;而是紧密维系、互助互惠的两大力量,它们有着统一的目标、统一的情感、统一的思想,斗争不会困扰它们,暴虐也不会侵蚀它们。

    伊斯兰异常关注社会各种成员

    伊斯兰异常关注社会各种成员一男人、女人和孩子们;使他们受到正规教育和薰陶,从而健康发展,避免蒙昧社会成员所遭受的种种痛苦、迷茫和不幸。

    首先,在工作和专业中有—种广泛的分工合作:男人承担物质生产,以及与之有关的经济、政治等方面的使命;女性承担“人性生产”,如管理家务、培育下一代等;孩子们在他们的天然摇篮——家庭里受到教育,关怀和疼顾。

    这种分工一方面不是武断。另一方面并非绝对。 这分工照顾到男女各自的天性及原有的内在潜力。

    女性在怀孕、分娩和哺乳方面的生理天性决定了其特有的身体和精神结构;这一结构使得情感成为女性的最强基因,情感更能控制女性的实体。这并不是说女性不适应任何家庭以外的工作,但是,我们在前一章中那位护士的证词可以看到:当女性竭力要求在一切工作,职业中“男女平等”时,这一要求怎样影响到女性生理结构,使之丧失母性天职,捷女性季男季女.虞为行将出现的第三性——忐忑不安、无所适从的千种性别! 这是天性的庄严惩罚。天性并不屈从蒙昧主义的囊狂和兽欲;天性来自安拉的创造—-安拉创造万物并使它们趋于天性,天性是无可代替的!

    “现代”女性们,以及诱惑女性走出家{?韵男性们鼓吹的;“妇女解放”,其实是变态社会的一种反映。舅子们之所以竭力让女性摆脱她的天然的符合本性的王国,去到社会上,无非是让女性成为容易获取的猎物,满足兽欲横流的社会上男子们的欲望而已21那种“妇女解放”的理论在人类天性韵证词面前显得幼稚可笑、苍白无力。天性并不象钟表的指针那样既能提前也能退后,天性不是指针。当社会的“指针”失控的时候,它会横扫一切,把妇女、男人和儿童们统统推向迷惘和不幸。正如威尔?杜兰所言,当女性飘荡于大街的时候,社会走向全面的毁灭与崩溃:无所谓家庭,也无所谓安宁! 伊斯兰不会迎合蒙昧主义的颠狂行为。

    伊斯兰不愿女性成为那种彷徨歧途的第三性,因而赋予她适合其天性的职责,为女性提供一切可能的关顾与保护,使她顺利履行自己的天职。 伊斯兰保障女性的生活来源,使她无需出外工作。

    伊斯兰保障女性的人格尊严。 伊斯兰保护女性的身心健康,使她不至于在出外工作与家庭事务之间疲于奔命。

    伊斯兰保护女性的道德,使女性洁身自爱,远避、“男女混合”社会的诱惑,同时不致成为人类的敌人所利用的诱饵,去毁灭人类! 男子承担定婚、结婚以及家庭中的一切费用;女子无论拥有多少财产也没有费用的’义务——除非她心甘情愿那样做。

    女子的人格尊严受伊斯兰法律保护。 财产所有权和处理权不受侵犯!

    “男子可得自己工作的报酬;妇女也可得自己工作的报酬。”(古兰四:32) “信道的人们啊I你们不得强占妇女,当作遗产,也不得压迫她们,以便你们收回你们所给她们的一部分聘仪。” (古兰四:19)

人性方面的平等受天唐保护: “凡行善的男女信士,我誓必要使他们过一种美满的生活。”(古兰一六:97)

“我绝不使你们中任何一个行善者徒劳无醋;无论是男的,还是女的—-男女是相生的(古兰三:195) 家庭中的尊严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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