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关于名位
贬斥出名,褒扬无名
求安拉使你廉洁、正直!你要知道,名位的本意,指人力求使自己声名远扬,在更多人心目中占据崇高位置。教门贬斥追求名位,提倡保持无名。当然,由于宣扬正教贡献卓著而闻名的人,不在此列。 安拉说:"这是后世的住宅,我要用它报答那些不愿傲慢,也不愿堕落的人。"(28:83) 安拉在这里将堕落和傲慢相提并论,并指出后世的住宅只属于摆脱这两种属性的人。 又说:"凡欲享受今世生活及其浮华的人,在今世我要使他们享受自己行为的完全的报酬,他们不受亏待。这等人,在后世只得享受火狱的报酬,他们的功业将失效,他们的善行是徒然的。"(11:15─16) 这节经文实际也贬斥了人们追逐名位的行为,因为名位是人间的最高乐趣和最亮丽的装饰。 穆圣说:"或许一个蓬头垢面、破衣烂衫、不引人注目的人指安拉发誓时,能履行誓言。"(穆斯林辑录)
又说:"让我告诉你们,乐园的居民是所有履行誓言的弱者;火狱的居民是所有骄傲自大、趾高气扬之人。"(布、穆辑录) 伊本·麦斯欧德说:"你们应该成为知识的源泉、正道的灯塔,深居简出,彻夜拜主,心境清新,衣着简陋,在天有名,于地无名。" 福戴里说:"你应尽量做到不出名,你不出名有何妨?你不被赞扬又有何妨?只要你能在安拉跟前受到表扬,即使被世人所不齿,那于你有何妨害呢?" 伊卜拉欣·本·艾德罕说:"喜欢出名的人,实际上没有确信安拉。"
安尤布·素赫提雅尼①出门远行,许多人来为他送行,他却说:"若非我深信安拉全知我内心对此种场面的厌恶,我实在不愿意这样做而招致安拉的恼怒。" 一个人要求比什尔·哈菲开导他,比氏对之说:"人应无名,饭应有味。" 上述经训表明,人应保持无名,避免出名。人们追求名位的目的不外乎希望自己声名远扬,能在人们心目中占据某种位置,而这正是各种堕落现象产生的根源。 应该指出的是,教门所贬斥的是对名位的主动追求,而非在人没有强求的情况下安拉赐予的名望。
名位的内涵及其实质
须知,地位和金钱是今生的两大支柱,金钱的作用在于获取用以取益的实物,而地位则意味着拥有众人心灵的尊崇和顺从。 同有钱人利用金钱达到种种享受的目的一样,拥有名位者通过对人们心灵的调遣而实现自己的目的,他的调遣对象中也包括有钱人。 正如人可以通过各种手艺和职业获取钱财一样,也可以用各种手段获得人心。而人心须以某种认识和信念去征服,当人们确认某人具备一种完美的德性时,他们便对他产生一定的倾向和尊崇。
有时,也许会将不完美者认为完美而倾向之,虽说这出自判断错误,但也说明对方的人格有一定的征服力。 正如富人用金钱购买奴婢一样,追求名位的人想用名位收买并奴役自由人的心灵。与肉体的奴役相比,心灵的奴役更具有"奴役"的实际内涵。 通过占据心灵获得的名位有种种"好处",如赞扬、过誉、侍奉、援助、偏爱、尊崇等等。 其原因在于,人们的心灵已经被这些"名人"在知识、功干、美德、门第、能力、相貌方面表现出的完美性所征服。
人心酷爱名位的原因
须知,人酷爱钱财与酷爱名位有着同样的原因。正如拥有金钱可使人实现许多愿望一样,拥有众多心灵就可以达到所有目的,于是共同的原因产生了共同的热爱。与拥有金钱相比,拥有名位有以下三大特殊优势:
其一,借助名位谋求金钱比借助金钱谋求名位更加容易。如果一个众心钦佩的学者或修士想得到钱财,那是很容易的,而一个卑微的人想通过钱财僭取名位就不那么容易了。
其二,钱财会面临被偷、被抢、被骗的灾害,而心灵一旦被拥有,便不会受到此类影响。
其三,对心灵的拥有是在潜移默化中轻松实现的,而金钱的积累须经历艰难曲折的努力。
人除了利用金钱和名位解决当前的需求外,其本性中还存在着另一种奇怪的渴望,即除了解决全部需求外,还希望拥有大量的金钱、宝藏,他即使拥有充盈两座山谷的黄金,还会希望拥有第三座山谷的黄金。同样地,人不但想在自己国家出名,还希望自己的声誉能传播到那些更遥远的国家,尽管他深知自己可能永远不会去那些地方或见到那里的人。
人心无法摆脱这种"热爱"的原因有二:
1、为避免担忧之苦。人人都有遐想的本性,即使他目前的境况很好,他也会抱有侈望,他会考虑自己目前足以生存的钱财有可能全部失去而陷入困境,当他想到这里,内心就会产生担忧。要消除这种担扰就必须拥有另一份钱财以抵挡不测。人由于重视自我,贪恋生存,往往将寿命预计得更长久,将所需之物考虑得更充分,还对自己的钱财可能面临的种种灾祸作充分估计。他觉得只有拥有更多的钱财,才能消除这种担忧。很自然地,他想用以消除担忧的钱财,远不会停止在某一数量上。 人们在渴望自己的声誉有更广更远的传播时,也有着同样的原因。他会预计自己有朝一日因某种原因可能离开故乡,或者远在他乡的人也许会因某种原因来到自己的地方,那时他的声誉可派上用场……
2、人从本能上渴求完美,即使这种愿望不能实现,对它的倾慕仍不能消除。 他永远希望完美,并因完美的存在而高兴。 正是基于这种意义,人本能地渴求驾驭事物、支配事物的能力,包括支配金钱、物资乃至人间最可贵的东西──人心。
追求名位的利弊
如前所述,名位就是拥有心灵,它作为生命的附属物,随人的死亡而消失。今生是后世的播种之地,正如人需要最低限度的钱财以维持生计一样,也必然需要一定限度的名望以便与他人共处,因为他的生活中不免有侍从、同伴、老师...... 他需要在侍从心目中占有一定的地位,以得到所需的服务;也需要在同伴心中占有某种位置,以便合理共处……这些都无可厚非。
名位同钱财一样是实现目的的途径。为了达到保护身体的目的而追求这两种东西并不受贬斥,但是超乎需求地盲目追求名位、财富则是受到贬斥的。尽管受贬斥,但也没有严重到称其为堕落和犯罪的程度,只要未为追求名利而身陷罪恶的话。 概言之,追求名位有三种情况,其中两种属许可范围,一种属于违禁。 属于违禁的是,极力在人们心中树立一种虚假的自我形象,如博学、诚笃等,其实自己并不具备这些德行。
这种作法由于具有欺瞒性质,因而是非法的。 属于许可范围的两种是:
其一,追求自己受之无愧的某种地位,正如先知优素夫所做的。安拉说:"他说:'请你任命我管理全国的仓库,我确是一个内行的保管者。'"(12:55)先知优素夫称自己是"内行"、"善于保管者"并非自诩,而是他的确具备这种能力。
其二,竭力隐瞒自己的某种缺陷和自己所犯的某种罪恶,以免被知道后失去人们的信任,这也是许可的。因为教门允许遮人丑事,不允许揭人之短,张扬罪恶,况且这里面不存在欺骗成份。这种作法只是在隐瞒一种知之无益之事,就象一个人隐瞒自己曾饮酒,只要他不以诚笃自诩,他的隐瞒也不失为一种知耻的表现。而如果他在隐瞒实情的情况下,又以诚笃自诩,那就成了一种欺骗行为。仅仅隐瞒饮酒的实情,只是不愿让人知道自己的罪行,并无自诩诚笃的意图。
违禁的好名行为,还包括在他人面前礼拜时表现出认真的情态,以便让他人对自己产生好感,这纯粹是沽名钓誉的行为。因为他通过这种作法想在别人心中树立一种"诚笃者"的形象,而沽名者又怎能同时是诚笃者呢?用这种方式追求名位,无疑会罪加一等。利用犯罪手段追求名位亦然,均无异于直接谋取非法钱财的行为。正如教门不允许人利用欺骗手段僭取他人钱财一样,也不许人以舞弊手法掳掠他人心灵。因为掳掠心灵比骗取钱财更加严重。
人类好褒恶贬的原因
论述这一问题的目的,在于认识克服好褒恶贬情绪的途径。因为不清楚病症产生的原因,就无法祛除病症,而治疗的意义正在于根除生病的原因。 须知,人类喜好赞扬有如下原因:
其一,赞扬让人感受到某种完美。如前所述,赞扬是人人所爱之事,因为赞扬使受赞扬者觉得一种完美的实现,尤其当赞扬出自有洞察力、不盲目赞扬者之口时,更能令人兴奋。如学生受到老师的表扬时,会感到无比兴奋。 由于同样的原因人们憎恶批评。如果批评出自有远见、可靠者之口时,憎恶感尤其强烈。
其二,赞扬意味着赞扬者的心灵已被受赞扬者所占据,而拥有心灵是众心向往之事。当人意识到自己已经真正拥有许多人的心灵时,他会感到无限幸福。如果赞扬出自强者之口,这种兴奋感就更加强烈;如果出自弱者之口,兴奋感便会相对低弱。人厌恶批评、因受批评而痛心,正是出于同一种原因。
其三,赞扬者的当众赞扬是猎取人心的一种途径。如果赞扬者是一言九鼎的人物,其效果更大。 当赞扬者无论从任何方面讲都称得上是"大人物"时,受赞扬者会兴奋到极致。
然而,当被赞扬者意识到赞扬者的赞言不合实情或非肺腑之言时,其兴奋感会被深深的受骗感取而代之。因为对方赞扬自己是学富五车的学者,其实自己并不是;自以为已经获得对方的好感,其实对方的赞誉并非肺腑之言。
*克服好名之心:
须知,当人对名位的渴望占据其整个心灵时,他便会十分在意别人对自己的看法。他要用各种方式向人们表示友好,并且始终掂量自己能在他人心中占据多大位置。这是"尼法格"(伪信)的种子,堕落的根源,这无疑会导致他轻视功修,注重名利,甚至还会不惜违反教规以猎取人心。
凡希求在人们心目中占据一席之地的人,势必都会采取一些虚伪的手段,强装出一些自己根本不具备的优点,这正是伪善。 这说明,酷爱名位是一种极具毁灭性的因素,人应该竭力克服它,将之从心灵中涤除。 同酷爱钱财一样,爱好名位是人类的禀性,须以认识和行动的双重手段去规范它。
就认识的手段而言,人应该知道,自己追求名位的目的──获得完全控制他人心灵的能力,即使能够获得,也必将因死亡而丧失。它既不属于永恒之物,就不应为之而抛弃代表着永恒幸福的宗教。 此外,他还应认识到名位的种种现实危害,即想到所谓有地位者在今生所面临的种种危机。因为凡有地位者,均会遭人嫉妒,受人侵害,况且他还要为保住自己地位而担惊受怕。他需要全力避免任何有损自己在他人心目中地位的因素,然而人心比锅中的沸水更富有变化性,它们常常在接受与拒绝之间动荡不定。
凡基于心灵的任何事物,均如颠簸于浪尖的船舶,永无定势。诸如关注他人心灵的变化、躲避嫉妒者的阴谋、警醒于敌人的侵害等,均为好名直接招致的烦恼,而这足以使名位不成乐,反成苦。 这是通过认识克服好名之心的方式。
就行动方面而言,他应以无名而欣慰,应以造物主的接纳而满足,戒绝对他人的侈望。知足者,无求于人;既无求于人,其心灵也自然不会去在乎他人的好恶,自己在他人心中有无地位,也无足轻重。总之,要克服好名之心,人必须知足,戒绝侈望,并时常参悟有关贬斥有名,褒奖无名的经训意蕴。
克服好誉之心
须知,许多人曾毁于好褒恶贬之道。他们的言行举止均以人们的好恶为转移,究其原因,他们希求褒扬,畏惧贬斥。这对任何人都极具毁灭性,必须予以克服。克服的具体方法是:质问自己是否真正具备值得赞扬的属性?如果自认具备该属性,那么就要看它是不是真正值得赞扬的属性,如知识、虔诚等;假如自己以拥有财富、地位及种种世俗享受而认为应受赞扬,那就错了。
以拥有俗世享受而高兴,就如因拥有荣枯多变的草木而高兴一样,是缺乏理智的表现,智者应如穆太楠比所说的那样: 新颜变旧貌,欣喜成烦恼。 不为转瞬即逝的事物而欣喜。 如果令其高兴之事是真正值得称赞的属性,如知识和虔诚,那么他也不应为之而高兴。因为一个人的成败、得失要以其生命的最后状况作决断,然结局尚不可知。
知识和虔诚之所以令人高兴,是因为它们是让人接近安拉的因素,但这并不意味着能排除结局的危险性。既然结局仍有不保之忧,那他还有何欣喜的理由? 而如果自己实际并不具备他人称赞的那些属性,为之高兴则是愚蠢之至的表现。 总之,如果他人对你的赞誉符合实情,你就应该为安拉的恩赐而感到高兴;如果是不实之誉,你应该为之痛苦,而不应为之高兴。
克服恶贬之心
如前所述,人们厌恶贬斥,与渴望褒扬有着相似的原因,其克服方式亦可从中推断而知。
他人对你的批评不外乎三种情况:
1、符合实情,出于关怀和进谏的目的。
2、符合实情,但具有伤害、刁难的动机。
3、纯属诬蔑,不符实情。
对于第一种情况,你不应向批评者表示不满或仇恨,而应感恩戴德。当一个人指出你的缺点时,他等于告诉你前面有陷阱,让你小心而自保,你应为之感到高兴,并努力摒弃自身的缺点。而如果你因其批评而烦闷不堪,或憎恨对方,或反唇相讥,则说明你十分愚蠢。 对于第二种情况,即使对方的批评具有刁难的意味,对你也有好处。因为对方指出了你自己没有发觉或被你忽视的缺点,或者对方尖刻的批评虽使你蒙受的耻辱,却也有利于你改正以前忽视的种种错误。这样说来,对方的批评倒成了有利的因素,你应借其谋取幸福。
假设你要去见国王,而你的衣服上染有污秽,你自己并未发觉,当别人告诉你应清洗衣服时,你应该为之庆幸。 对于第三种情况,既然你深知自己在安拉跟前是清白的,与对方诬蔑之事毫无染指,你就应对其做法持不计较的态度,而应考虑以下三件事情:
1、即使自己不具备对方所诬蔑的缺点,但也不排除染上类似缺点的可能性。你应该感谢安拉遮盖了自己的大部分缺点,而仅让对方说出了一些自己并不具备的缺点。
2、对方的诬蔑是对自己其它罪恶的罚赎。既然对方因诬蔑而将自己的善功赠送给你,你为何还要对有助于你接近安拉的馈赠感到忧愁呢?
3、可怜的诬蔑者由于自己的放荡已经失去了安拉的关爱,你不应再雪上加霜地仇恨他,并诅咒他说:"主啊!你毁灭他。"而应为他祈祷:"主啊!你改善他的行为,并赦宥他。" 据传,伊卜拉欣·本·艾德罕为打破自己头的人做了这种祈祷,有人不解而发问,他回答说:我深知自己因他而得回赐,他对我所做的,于我并无害处,所以我不愿他受罚。
人们对于褒贬持有不同立场
对于褒贬,人们有四种不同立场:
其一,因褒扬而感到高兴,对赞扬者感恩不尽;憎恶批评,对批评者心怀仇恨,并加以报复。这是大多数人的立场,也是这方面犯罪的终极表现。
其二,内心对批评者充满仇恨,但克制自己的口舌和肢体不去报复;或对赞扬者十分满意,但不喜形于色。这是一种缺陷,但与前者相比,也算是一种完美。
其三,对批评者和表扬者一视同仁,不因批评而烦恼,也不因表扬而欣喜。有些拜主之人有时自认能达到这种境界,其实,如果不从其各个角度考验自己,这仍然只是一种幻觉。这是心灵十分难以达到的完美的最高境界。
其四,厌恶表扬,憎恨表扬者,并将之视为损害自己宗教的因素;同时喜 爱批评和批评者,因为他深知批评者指出了自己的缺点,并告诉自己应该做什么,有时甚至将善功赠送给自己。 一般人充其量只能做到第二种。
第二章 关于沽名
贬斥沽名
沽名,即利用宗教功修谋求名位,是非法行为。 沽名者是安拉恼怒之人,大量经训依据足以证明这一点:安拉说:"伤哉!礼拜的人们,他们是忽视拜功的,他们是沽名钓誉的。"(107:4─6)又说:"图谋不轨者,将受严厉的刑罚;这些人的图谋是不能得逞的。"(35:10)穆扎希德诠释说:图谋不轨者即沽名钓誉之人。 又说:"我们只为求主喜悦而赈济你们,我们不希望你们的报酬和感谢。"(76:9)在这里,安拉表扬虔敬之士除求主喜悦外别无他求的虔诚行为,而沽名钓誉正与此相反。
又说:"谁希望与他的主相会,就让他力行善功,不要在拜主的同时以任何物举伴他。"(18:110)穆圣(愿主福安之)说:"谁追求名位,安拉就让他追求名位;谁沽名钓誉,安拉就让他沽名钓誉。"(布、穆辑录) 又说:"我最担心你们犯小举伴罪。"人们问:"安拉的使者啊!何为小举伴罪?"他说:"沽名钓誉。在复生日,当安拉回报众仆的行为时,要对他们说:'在今世中,你们曾希求一些人的赞誉,你们现在到他们那里去,看看他们能否回报你们。'"(艾哈迈德、柏海盖辑录)
又说:"安拉说:'谁干了一件掺杂举伴的工作,那全归他自己,我与之毫无关系,我是最不需要举伴的。'"(马力克、穆斯林等辑录) 又说:"七种人,在复生日安拉将把他们遮蔽在他的荫翳之下...... "其中提到"秘密施舍,以至左手不知右手施舍了什么的人。"(布、穆辑录)
据传,欧麦尔·本·罕塔布(愿主悦之)看到一个人低垂着头,便对他说:"喂!低头的人,抬起你的头来,虔诚不在头上,而在心中。" 艾卜·乌玛麦·巴希利(愿主悦之)看到一个人在清真寺礼拜叩头时哭泣,便说:"你这个人!假设在家中这样做更合适些!" 福戴里说:"以前的人有善功才沽名钓誉,而现在的人没有善功却也沽名钓誉!" 阿克莱麦①说:"有时安拉仅会因一个仆人的举意而恩赐他,而不因其善行恩赐他,因为举意中无沽名成份。"
沽名的实质及其手段
在阿拉伯语中,RIYA(沽名)一词派生自"看见、发现"一词,其本意是为在人们心中占据一定地位而表现出优秀的一面,"获得人们心目中的地位" 可借助宗教功修去实现,亦可利用其它途径去获得,但在习惯上,RIYA专指利用宗教功修谋取众人心中的地位。 RIYA的范围是,借顺从安拉的行为谋求人类的赞誉。 沽名者,就是拜主者本人。 沽名的对象是所有欲得到其赞赏的人。 沽名的手段是用以表现自我的优良德行。 沽名,就是有意识的表现。 用以沽名的手段很多,总括起来有五种,均为人自我粉饰的事物,即身体、服装、言论、行为、人际关系等。
人们往往利用这五种事物沽名钓誉。用世俗工作沽名钓誉,比用宗教功修沽名钓誉更加容易。
第一种:即利用身体沽名钓誉。如表现出脸色苍白,形容憔悴,以让别人觉得他功干超常,畏主之至。形容憔悴,以显示他节制食欲;脸色苍白,以显示他彻夜拜主,忧心于教门兴衰。
第二种:以服装和情态沽名钓誉。在情态上表现得头发蓬乱,唇须过长等,以表示自己忙于教门事而无暇整理;走路时低垂头颅,行动轻缓;前额留有叩头的痕迹;衣着粗糙,衣裤提高至小腿处,截短衣袖,衣着日久不洗等。这一切都是为了表现他遵从圣行,效法清廉之士的"高尚修行"。用衣着沽名的人也有不同层次。有些人甚至认为只穿某种特定的服装才能树立自己的形象,为达此目的,他甚至不愿改穿教门允许的其它服装,因为他害怕人们说他已放弃淡泊之道投身于尘世之中。
第三种:用言论沽名钓誉。如常常劝戒他人,熟背经训格言以现示自己有知识,有操守,重视先贤的遗训;在公众面前念念有词,记主不停;对种种罪恶表示愤恨;对人们的犯罪遗憾不已等,言论方面的沽名钓誉有无数表现方式。
第四种:用行为沽名钓誉。如礼拜时故意长时间站立、鞠躬、叩头,或动作缓慢等。在斋戒、圣战、朝觐、施舍中也存在同样的情况。此外还有见人时步履稳重,言辞典雅等。有些人甚至独自刻意练习优雅的走路姿势,以便见人时不需临时改变。这种人的沽名性质更为严重,因为他即使在暗中也有沽名行为。
第五种:以朋友、拜访对象、相处者沽名钓誉。如设法拜访某个著名学者,以便让人们说他曾拜访过某个名人。又如常提某些著名谢赫、师长的名字,以便让人们觉得他见过许多有识之士并吸取过许多教益,以达炫耀之目的。
对沽名的断法
你也许会问,沽名是非法的?是可憎的?是许可的?或有更详细的断法?我的回答是,如果不利用宗教功修沽名,诸如为赚钱而谋求在人们心中树立某种位置,那不属非法。但是,如同赚钱也可能使用欺骗和非法手段一样,谋求名位也会有同样的情况。如果说赚取少量解决生活所需的钱财是合理的,那么获取少量保护自我的名位也是可取的。正如先知优素夫要求埃及国王委任他为财务大臣一样,他曾说自己是"内行的保管者"。
基于此,应该说一个人为会见客人而美化服饰,不属于非法,这属于世俗之事,与宗教功修无关。世俗的各种装饰、美化等均可以这样看待。一个人为了避免别人的贬斥、获得尊重而美化自己的形象,同属许可范围,因为避免别人的批评、获得同伴的尊重是理所当然的。
也就是说,用不属宗教功修的事宜谋求名位,有时是许可的,有时堪称顺主行为,而有时是受贬斥的,均决定于所追求的目的。因此,如果一个人并非出于顺主或施舍的目的,而是为了让人们认为他慷慨大方而将自己的钱给予一些富有的人,这虽然是沽名的表现,但不属非法。其它同种情况,可以此类推。 而如果一个人以宗教功修如施舍、拜功、斋戒、朝觐等沽名钓誉,那么有两种情况:
其一,其目的纯粹在于沽名钓誉,根本没有追求回赐的意图。在这种情况下,他的功修已化为无效,因为凡事均决定于举意。我们甚至还不能说他的善功化为无效后他的情况如同原先,而应该说他已犯下重罪,正如许多经训所申明的。 原因在于,他的沽名行为包含了两种卑劣的含义:
1、欺瞒众人。因为他在人们心目中树立了虔诚奉教,顺主不悖的形象,其实他并非如此。欺骗行为即使在世俗事务中也是非法的,更何况在功修方面。
2、嘲弄安拉。因为他用拜主的行为谋取了人的赞誉。 这就象一个人以侍者的身份整天站在国王旁边,但他的目的在于欣赏王宫中漂亮的婢女,这无疑是对国王的嘲弄,因为他的心中牵挂的不是主人而是仆人。同样地,当一个人拜主的动机并不在追求安拉的喜悦,而在于谋求不能掌管祸福的羸弱仆人的赞誉时,这是对安拉的何等悖逆?难道在他看来仆人比安拉更能使他达到目的?或者仆人比安拉更值得接近而将他做为"拜主"的目的?这无疑属于毁灭性大罪。因此穆圣把这种行为称作"小举伴"。
其二,其拜主行为不以接近安拉为目的,而是以接近人为目的。以我的宗教起誓,如果一个人在叩头时目的在于尊崇非安拉的任何事物,那么他分明已经叛教!
这种意义上的沽名,就是隐秘的叛教。因为在沽名者心中,人们的赞誉高于一切,仿佛他叩头就是为了尊崇人们。一个人心中尊崇安拉的意念越弱,尊崇人的意念就越强,此时他也更接近举伴。 这无疑是无知所致。人除非受恶魔的欺骗是不会这样做的,恶魔在恍惚中使他觉得人比安拉更有能力决定他的祸福、贫富、生死。
沽名的等级
须知,沽名有种种十分荒谬的表现形式,各自因所含要素的不同而不同。 沽名的要素有三:1、沽名的意图;2、沽名的手段;3、沽名的目的。
第一要素:沽名的意图
它有四个等级:
1、其干善功的目的根本不在于追求安拉的回赐,如在人前礼拜,人后不礼拜,甚或在无小净的情况下同众人一道礼拜等。 这种人是纯粹的沽名钓誉者,是安拉最恼怒之人,他的行为也是沽名钓誉的极限形式。
2、其善行虽然有追求回赐的成份,但十分微弱,假若他独自一人时不会行善,或那种希望回赐的意念不足以促使他行善。这与前者相近,他微弱的希望回赐的意图不能使他免去沽名钓誉的罪责。
3、其希望回赐的意图和沽名钓誉的意图处于均衡态势,各自不能单独促使他产生行为,只有二者相聚时才能促成行为的产生。或者两种意图可以单独促成人的行为。 这种人善恶参半,我们希望他既无功又无过,或既有功又有过,但经训表明,他的情形并非如此安然。
4、人们的赞誉有助于他从事善行,即使没有赞誉,他也不会放弃善行,他也不会仅为沽名而去干善功。 据我们猜测──只有安拉全知实情──这种人的善功并不完全失去回赐,而是会减少,或按其沽名的程度受到惩罚,按其希图回赐的程度获得回赐。至于穆圣(愿主福安之)转引的安拉的话:"我最不需要举伴",则可以理解为是针对两种意图各占一半或沽名的意图更加强烈的情况而言的。
第二要素:沽名的手段
沽名的手段,就是各种善行。分为两种:
1、以根本性拜主行为沽名;
2、以辅助性拜主行为沽名。
第一种:以根本性拜主行为沽名,分三种等级:
第一等级:以信仰之本沽名,这是沽名的极限形式。这种沽名者口颂两大作证言,内心却毫无信仰,他无疑将永居火狱。安拉在古兰经中多处提及他们的表现,安拉说:"当伪信者来见你的时候,他们说:'我们作证,你确是安拉的使者。'安拉知道你确是他的使者,安拉作证,伪信者们确是说谎的。"(63:1) 又说:"有人谈论今世的生活,他的言论会使你赞叹,他还求安拉作证他的存心。其实他是最强悍的仇敌。他一转身,便在大地上搞破坏。"(2:204─205) 又说:"他们遇见你们就说:'我们已归信了。'他们私相聚会时,却为怨恨你们而咬自己的指头。"(3:119)
又说:"他们沽名钓誉,他们只稍稍记念安拉。他们动摇于信于不信之间,既不归这等人,也不属那等人。"(4:142─143) 在伊斯兰初期,伪信现象较多,一些人为了达到个人目的而佯装奉教。
在我们时代,这种情况较为少见,但内心摆脱宗教的人却很多:有些人否认乐园、火狱及整个后世而偏向无神论者的理念;也有人持宗教无法规之说而偏向于行为自由主义;还有人深知教门有叛教和异端之断法,从而竭力"表现"出其反面,这些人都是不折不扣的沽名者、伪信士,他们的情况甚至比公开不信的逆徒更为恶劣,因他们将内在的悖逆和外在的伪善集于一身,他们无疑将永居火狱。
第二等级:虽确信宗教原则,但有时也用之沽名。这在安拉跟前是大罪,但与前者有很大区别。这就如一个人怕受到自己管家的责备而令其替他交纳天课一样。如果钱是由他亲手管理的,他就不会出纳天课。 这种沽名者仍归信安拉,并坚信除他外绝无应受崇拜者,假若有人阻止他崇拜安拉,或强制他叩拜他物,他不会服从。但是他有时会因懒惰而抛弃拜主的功修,只在人们看得见时,他才有拜主的热情。他似乎更看重自己在人们心中的地位,而忽视自己在安拉跟前的地位。 这是无知使然。这种人虽不乏根本的信仰,但也不能避免安拉的惩罚。
第三等级:不用信仰和主命功修沽名,但用弃之无罪的副功、圣行沽名。他独处时不会干这些副功,他是由于沽名的驱使才干的,安拉知道他独自一人时除完成主命外,不会干多余功修的。这也是很严重的罪行,但轻于前者,其惩罚是前者惩罚的一半。
第二种:以辅助性拜主行为沽名,也有三个等级:
第一等级:以一些"弥补性"功修沽名,如一个人礼拜时本想草草了事,但在人们看着的时候,将鞠躬、叩头、两叩头间的跪坐做得很完善。 这也是受禁的沽名行为,因为它含有轻主重人的意思。但仍有别于用根本性拜主行为沽名。
第二等级:以一些弃之无损,干之可使功修更加完美的工作沽名,如礼拜时长时间鞠躬叩头、站坐平稳、长篇诵经等。
第三等级:用副功以外的一些功干沽名,如先于众人来参加集体礼拜、站前排、选择伊玛目右侧等。 这些就是沽名的不同手段和等级,其严重性虽各有差别,但全属受贬范围。
第三要素:沽名的目的
人们之所以沽名,总有其目的,如谋取钱财、地位等。也有三种等级:
第一等级:为实现罪恶目的。如竭力表现出虔诚畏主,功干超群,戒食有嫌之物的诚实形象,以骗取人们的信任而得到仲裁纠纷、料理财务、保管孤儿钱财等职务,一旦得逞便迫不及待地中饱私囊。 还有人穿着简朴,神态诚笃,然而其目的是为了诱娶某个女人…… 这些人都是安拉最恼怒之人,因为他们把顺主的行为当作犯罪的阶梯和兜售罪恶的工具。
第二等级:其目的在于得到今世的某种享受,如钱财、婚姻等。就象一个人表现得悲天悯人,诲人不倦,然而其目的在于得到某人的钱财或聘娶某个女人。由于这是用顺从安拉的行为谋求今世的享受,因而是受禁的。但轻于第一种。
第三等级:表现自己功干的目的虽不在于谋求钱财或其它享受,但是担心人们小看他、认为他功干贫乏而不将他算在上人、虔士之列。就象一个人在无人处疾步行走,不拘小节,而在众人面前步履稳健,以免人们说他不是稳重之人。或如一个人看到一伙人在礼夜间拜,于是就一同礼拜,惟恐人们说他懒惰,或将他视为凡庸之人。 这就是沽名的危害!真正的诚笃者绝不在乎人们的看法。 这就是沽名的等级和沽名者的种类。他们均属安拉恼怒的对象。
医治沽名的良方
如前所述,沽名会使善功化为无效,还会使人遭受安拉的谴责,是毁灭性因素。既然如此,我们应该竭尽全力去消除它。然而要治病就得服苦药,医治沽名的良药,就是艰苦的自我修炼,这是任何人都需要的药剂,行善越多的人越需要它。这种修炼最初虽十分艰难,但终究会苦尽甘来。 治疗这种病症须从两个方面着手:祛除沽名产生的根源,抵制行善期间产生的沽名心理。
第一方面:祛病除根 沽名的根源在于热爱名位,而热爱名位又有三个原因:
1、追求赞誉之乐;
2、逃避受贬之苦;
3、觊觎他人钱财。
这些原因是促使人沽名的动力。艾卜.穆撒(愿主悦之)传述:一个游牧人问穆圣:"安拉的使者啊!一个人受激情的推动而战斗──即他好胜恶败;一个人为了显示地位而战斗──即追求名位;一个人为受人称赞而战斗,他们中哪一个是为主道而战的?"穆圣(愿主福安之)说:"谁为宣扬安拉的言辞而战斗,他就是为主道的。"(布、穆辑录)
正是这三种因素策动人沽名钓誉的。我们已在有关名位的篇章中论述了克制沽名的具体方式。 现在我们要谈谈与沽名有关的问题。人所共知,人之所以向往某种事物,是由于相信它对自己有利,或会给自己带来愉悦。而当他得知该事物对他现在有利,而对将来不利时,他自然不再去向往它。
同样地,人应考虑到沽名的危害,包括对心灵健康的不利、失去安拉的默助和后世中的崇高地位、招致严刑惩罚等。也即他应该在眼前的虚荣与后世的损失及对自己善功的破坏之间作一比较,他就知道沽名的危害了。在复生日,一件真诚的善功可以决定功过称盘的沉浮,然而当这件善功却被沽名破坏而成为罪恶称盘中的一份时,那是何等的亏折!况且沽名破坏的何止是一件善功!一个人即使功德无量,他也不该为沽名而失去哪怕一件善功,因为复生日使他得到安拉御前的崇高地位的,或许正是这件善功。
其次,他应想想,自己赢得人们赞誉的同时招致安拉的斥责,到底利大还是弊大?人的赞扬能为他增加衣禄寿命呢?还是能为他抵挡住复生日的贫穷呢? 就以通过沽名谋求人们的钱财而言,他应知道安拉是执掌心灵的主,人们是否给他钱财,均取决于安拉的支配,人是无力自由取予的。供养万物者,只有安拉,谁想僭取人们的钱财,他必然蒙受耻辱与失望。既然这样,他怎能为了虚幻的妄想而抛弃安拉的恩赐呢? 他为何要害怕人们的批评呢?
凡安拉未定夺之事,人们的批评不会产生任何实际影响,既不会使他提早死亡,也不会使他迟迟得不到衣禄。 当一个人心灵充分认识了这些危害时,他就会对沽名兴味索然,就会全身心地趋于安拉。因为智者从不倾心于害多利少之事。 这些以及我们在贬斥名位时提到的内容,都是从认识方面医治沽名之疾的良药,如果再配合以行动的治疗,定能取得满意的效果。 行动的治疗方式是,强使自己养成隐藏善功的习惯,应该守口如瓶,就象防止罪恶一样防止自己的善功被人知晓。隐藏善功,是祛除沽名的最有效的方式。
第二方面:抵制行善期间产生的沽名心理 我们应该承认这样一种事实:当一个人竭力消灭沽名的欲念,戒除贪婪,小看自己,无视毁誉时,恶魔定然不会放过他,而会在他行善的过程中不失时机地干扰他,企图将他拉入沽名的泥淖。 那么,他应努力及时消灭产生于心灵的沽名欲念。沽名欲念有三种,有时一次性出现,有时相继出现:
1、想知道他人是否已发现自己的善功,内心希望他们发现。
2、产生"想得到人们赞扬和爱戴"的愿望。
3、产生实现这一愿望的决心。
也即首先出现"想知道"的愿望,然后出现"想得到赞扬和爱戴"的愿望,最后出现"实现这一愿望"的决心。 一个信仰坚定的人,会将第一种愿望遏止在第二种愿望产生之前。当他的内心产生想知道他人是否已发现自己的善功的念头时,他会告诫自己:只要安拉全知自己的善功,众人知道与否何足轻重?从而打消这种沽名念头。
对于内心产生的希望得到别人赞扬的愿望,他应想想沽名所带来的种种危害及复生日招致的恶果。 人认识到沽名的危害时,必然会对排斥这种愿望。人一方面受沽名愿望的趋使而希望受到赞扬,而另一方面受排斥感的制约而回避它,心灵在这两种力量的争夺中无疑会趋向更有力的一方。那么,杜绝沽名需要采取三种手段:正确的认识、排斥感、拒绝的态度。"拒绝"是"排斥"的体现,而"排斥"是"认识"的结果。你也许会说,一个人内心虽然对沽名有排斥的感觉和拒绝的决心,但他仍然摆脱不了潜意识中对之的倾向,他是否仍然是沽名者呢?
须知,安拉只以人的能力责成人,在客观上,人并不具备彻底摆脱恶魔诱惑或根除人性所有弱点的能力,他只能做到对欲望的排斥和厌恶,这样做他也算是尽职尽责了。
以下这段圣训可以证明这一点。据传,部分圣门弟子向穆圣诉告他们的苦衷说:"我们的心中往往浮现出一些想法,我们宁愿跳崖而死,也不愿将其说出来。"穆圣(愿主福安之)说:"你们真的有这种感受吗?"人们说:"是的。"穆圣对他们说:"那正是信仰的体现。"(穆斯林辑录) 圣门弟子们所感受到的,正是恶魔的诱惑和他们对诱惑的厌恶,穆圣将这种"厌恶感"称作信仰的体现。 沽名虽为大罪,但仍轻于对安拉产生妄想。厌恶感既然能祛除对安拉产生的妄想,也就能消除沽名的念头。
时刻提防恶魔的唆使
你也许会说,既然恶魔的唆使无时不在,那么人应该防患于未然呢?还是以对安拉的信赖抵制它呢?还是专心拜主而忽略它呢? 让我告诉你,学者们对此有三种主张:
其一,部分巴士拉学者认为,信仰十分坚定的人,不需要提防恶魔的唆使,因为他们已全身心投入拜主、爱主之中,恶魔已对他们绝望而不再纠缠他们。
其二,部分沙目学者认为,只有那些信仰较弱,托靠不足的人才需要随时提防恶魔的唆使。当一个人坚信只有安拉拥有支配万物的大权,他无任何匹敌;只有安拉掌管利害,恶魔只是卑贱的、毫无权力的被造物时,他就不需要提防除安拉以外的任何事物。
其三,又有一些学者认为,人必须时刻提防恶魔的唆使,因为众先知都没有摆脱恶魔的唆使,更何况普通人。
恶魔的唆使并不限于只让人贪恋今世或挑起人们的种种欲望,甚至还会在安拉的属性、尊名等方面唆使人产生妄想,甚至会将异端邪说粉饰为善功。任何人都不能避免这种危险性。因此,安拉说:"在你之前我所派遣的使者和先知,没有一个不是这样的:当他幻想的时候,恶魔对于他的幻想,有一种建议,但安拉破除恶魔的建议,然后,安拉使自己的迹象成为精确的。"(22:52)
穆圣(愿主悦之)说:"有时我的心中会出现'疏虞',我每天向安拉求饶百次。"(穆斯林辑录)这还是在附着于穆圣的撒旦已经归顺、只命人行善的情况下发生的!谁以为自己在热爱安拉方面能超过穆圣和众先知,那么他无疑是自欺者。因为众先知均未能摆脱恶魔的阴谋,如人祖阿丹和海娃被诱出安宁幸福的乐园;先知穆撒误杀人后懊悔地说:"这是由于恶魔的诱惑。"(28:15)
因此,安拉警告世人不要重蹈祖先覆辙:"阿丹的子孙啊!你们绝不要象恶魔将你们的始祖父母从乐园中诱出一样受他欺骗。"(7:27) 古兰甚至自始至终都在提醒人类防止恶魔的唆使,我们怎能掉以轻心呢? 提防恶魔与热爱安拉不相抵牾,因为服从安拉的命令而谨防恶魔和逆徒的影响是热爱安拉的一种表现。同样地,与托靠也不相矛盾。
穆圣(愿主福安之)集结军队,挖掘战壕,持矛战斗都丝毫无损于他对安拉的托靠,而一个人警戒安拉让他谨防之事,又怎会影响他的托靠呢? 哈利斯·穆哈西比(愿主悯之)如是主张。这也是基于正确认识的主张。此前所述,似为一些知识贫乏的虔敬之士的言论。
在何种情况下允许表现善功
无论公开行善还是秘密行善,均不乏裨益,因为后者可实现诚笃,摆脱沽名,前者纵有沽名之虞,但也可鼓励他人行善。因此,安拉同时赞扬了公开和秘密的行善,安拉说:"如果你们公开施舍,这是很好的;如果你们秘密地施济贫民,这对你们是更好的。"(2:271)
表现善功有两种情况:行善时的表现和行善后的表现。 就第一种情况而言,例如为了激励众人施舍而率先当众施舍的行为。据传,一位辅士手拿钱袋当众施济贫民,人们见状便也纷纷解囊,这时穆圣说:"谁树立了一种好的榜样,并且率先为之,那么,他既能得到自己行为的报酬,还能得到跟随他行善的人的报酬。"(穆斯林辑录)任何善功都是这样。 公开行善的人,须做到以下两点:
1、应该在有可能被效法的情况下才公开行善。有时一个人的善举会被家人模仿而不被邻居效法,有时会被邻居效法而不被路人模仿。 只有一个拥有被人效法资格的人向有可能效法的人现示善举时,才能真正产生作用。
2、应该密切注意自己的心理变化。心灵中有时会存在对沽名的极其隐秘的倾向,稍有不慎就会给其造成可乘之机而以"让人效法"的借口张扬善举。除信仰坚定,诚笃不渝的人外,大多数人公开行善时,都有这种情形。但愿信仰薄弱的人不要自欺而在不知不觉中使自己的善举付诸东流。 就第二种情况,即谈论自己所做的善功而言,其断法如同前者,但更具危险性。因为口头的述说是极为容易之事,加之心灵非常倾向于自我表现,述说时往往不乏夸张。尽管如此,后来产生的沽名意识对业已完成的善功无实际破坏作用,从这一方面讲,又显得比较轻微。
这种情况的具体断法是:如果一个人自认信仰坚强,不屑他人的毁誉,那么,他为了树立好的榜样、惠及众人而在有可能效仿他的人跟前谈论自己的善功,是许可的,甚至是可嘉的,如果他举意真诚,毫无杂念的话。许多信仰坚定的先贤都有这种作法。 欧麦尔(愿主悦之)说:"无论处于逆境或顺境,我都不在乎,因为我不知道哪一种情况对我更有利。" 伊本·麦斯欧德(愿主悦之)说:"每当我干了一件善事时,我便希望再干一件善事。"
艾卜·苏夫扬·本·哈利斯临终前对家人说:"你们不必为我哭泣,我自从信奉伊斯兰以来,从未干过罪。" 这些都是表现善举的例子。但如果同样的话出自惯于沽名者之口,那将是不折不扣的沽名行为;而如果出自一个言高行洁者之口,则会产生广泛的良好效应。既然人性中具备学习、仿效的本能,就不应一味关闭公开善举之门而使人们失去可资效仿的榜样。有时,在人们不明真相的情况下,沽名者所表现的善举对众人仍能产生好的影响,但沽名者仍身负沽名之罪。多少人由于效法沽名者的善行而成为虔敬之士,而沽名者却依然如故。
据传,一度时期,每当人在晨礼时分路经巴士拉街巷时,总能听到从各家中传出的礼拜诵经声,但后来出了一部有关沽名的书,这种气氛就从此消失了。人们不无遗憾地说:"如果没出这部书该多好啊!" 在人们不明真相的情况下,沽名者的沽名仍能对他人产生好的作用,这正验证了穆圣所言:"安拉要借助犯罪之人和无福份之人援助这个宗教。"(奈萨依辑录)
人应该隐藏罪恶
人类的心灵和肢体总与罪恶有某种牵涉,他总是躲躲藏藏不愿让人发现。他这样做的时候,或许因认为躲藏本身就是一种犯禁行为而有一种负罪感。其实不然,只有那种隐藏罪恶以便让别人说他是虔敬之士的人的行为,才是违禁的沽名行为。 只有符合以下四点,隐藏罪恶、不让人发现的做法才算是正确的:
1、因安拉遮盖自己的罪恶而高兴。穆圣说:"安拉在今生遮盖其一件罪恶的人,也将在后世遮盖它。"(穆斯林辑录)这种掩盖行为,无疑是信仰使然。
2、深知安拉厌恶人公开作恶,喜欢人遮掩自己的罪恶。他虽已犯罪,心灵中仍不乏对安拉提倡之事的重视。他之所以遮掩罪恶,是出于相信安拉厌恶张扬罪恶。他的真诚,表现在对别人张扬罪恶的做法也有同样的厌恶感。
3、知耻是一种美德,是一种值得称颂的属性。穆圣(愿主福安之)说:"知耻有百利而无一弊。"(穆斯林辑录)肆无忌惮地公开犯罪的人,不但已经犯罪而且已泯灭知耻之心,因而其情形岂可与知耻而遮掩罪恶者相比。
4、担心自己的罪恶公开时被人效尤。
为沽名之虞而放弃善功是一种错误
有些人担心自己被冠以"沽名者"的恶谥而不去做一些善功,这是错误的作法,也正中了恶魔的下怀。他应知道,因怕别人说自己是沽名之人而放弃善功,正是一种沽名的表现,因为,若不是他喜褒恶贬,在乎人们的评价,他是不会这样做的。 如果这样的话,在怕人称自己是沽名者而放弃善功的人,与怕人称自己是无功干者而美化自己行为的人之间有何区别呢?毋庸置疑,放弃善功的罪恶更为严重。 这一切都是恶魔对无知者所施的计谋。
在你偶尔与朋友们同居一室时,你见大家都在半夜起来礼夜间拜,如果你平日有礼夜间拜的习惯,你就会象往常一样起来同大家一起礼拜。而如果你原先并无礼夜间拜的习惯,这时,你会起来同大家一道礼拜呢?还是认为自己的做法有沽名之嫌而不起来礼拜呢?。
其实,你应该同大家一道礼拜,因为信士的心灵应常常渴望拜主,渴望白天封斋、夜间礼拜;如果说平日因种种原因的干扰或自己的疏忽大意未能多做善功,那么在他有时间做,并看到别人在做这些善功时,就应从疏忽中清醒过来,积极去做这些善功。
行善前后和行善时应做之事
人应时刻铭记:安拉全知他干的一切善功。只有除安拉外不惧怕任何事物的人,才坚信安拉的全知。而那些对安拉以外的事物心怀畏惧和希冀的人,则会十分在乎"人"对自己的看法。 处于这种境况的人,应从理智和信仰的立场出发,强制自己厌恶这种虚荣心,因为它将使人面临安拉的恼怒。
对于某些伟大善举,越是一般人不易做到,能做到者心中越容易产生优越感,越渴望张扬。在这种情况下,他应坚定立场,牢记虔诚行善者在后世享受的永恒幸福和以顺主的行为追求虚荣者所遭受的安拉的恼怒。 在他干完善功后,应坚持不张扬,不谈论自己的善功。 当他做到这一切时,仍应对自己的善功持担心的态度,因为他不知自己在疏忽时,善功中是否已掺进隐秘的沽名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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