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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和金属的天课           ★★★
货币和金属的天课
第三课 货币和金属的天课
作者:马玉珍 译… 文章来源:文件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8 5:23:38

第三课、货币、金银等的天课

教法学家公议确定,金银及其铸造块只要够条件,就必须交纳天课。金银铸造块,即使相应地溶进了其他矿物,也得出天课。因为出天课不用看成分,只论铸造成分的多少,如果铸造的少,就按纯金度算;如果掺入的量比较大,就按利润算。但纯金度不到交纳天课的数额或更少则除外。一旦拥有交纳天课的数额或利润的价格并达到必须交纳天课最低货币的数额,就得交纳天课。达不到这一数额就没有天课。

      金银天课的份额:

      金子的数额是20砝码。(100)(20x6.68=936)据阿里传述,穆圣说:“如果你有200枚迪尔罕并满一年,就得交纳5个迪尔罕;金子达到20个第纳尔并满一年时,得交纳半个第纳尔。”

      银子的数额是200枚迪尔罕。(700)(200X312=624)据加比尔传述,穆圣说:“银子不到5个欧克(40枚迪尔罕),就没有天课。”

      金子和银子分别达到数额时就论重量。余银合算的就论价值。因为教法上允许这两种可以合算,在两种都达不到数额时,为了算够数额就必须合算。因为,就价值而言,这两种是一回事。 一旦每一种都达到交纳天课的数额,就无须合算,应当分别交纳各自的天课。如果主人将金银合算,只要合算有利于穷人,交纳一种天课也可以。利润的价值与金银合算达到交纳天课的数额与余银相加是一个道理。艾布·优素福教长和穆罕默德教长认为,合算是论成分。艾布·哈尼法教长认为,是论价值。假设某人银子的数额占50%,金子的数额占25%,那么,艾卜·哈尼法教长认为,论价合算,必须出天课。艾卜·优素福教长和穆罕默德教长认为,论成分合算,无须出天课。

      金银天课的数量:

      金银的法定数额一般是25%,超过这个数额,则众说纷纭:

      l、艾卜·哈尼法教长认为,碎块金银只有达到法定数额的20%才出天课。(银子40枚迪尔罕,金子4枚第纳尔)据哈桑·拜斯尔传述,欧麦尔曾经写信告诉艾卜·穆撒说,超过200枚迪尔罕,每40枚需交纳1枚。

      2、艾卜·优素福教长和穆罕默德教长认为,超过交纳天课数额的,无论多少都另算。据阿里传述,穆圣说:“你们要交纳25%的天课,每40枚迪尔罕出1枚;不到200枚迪尔罕就没有天课,如果到200枚就得出5枚;超过的另算。”

     在交纳同类数额的天课时,以重量而论;如果交纳同种或二者各半时,以价值而论。

     金银首饰、及金银铸造的器具的天课:

     金银首饰、及金银铸造的器具无论允许使用的或不得使用的,只要达到交纳天课数额,就得交纳天课。据温母·塞力买传述说,我曾经戴着金首饰去问穆圣,真主的使者啊!这是不动产吗?穆圣说:“只要达到你交纳天课的数量,你就得出天课。它不是不动产。”

     首饰是论纯金银的重量。比如说,某人有一把重150,价值相当于200枚迪纳尔的银壶,他无须交纳天课。

     必须交纳金银首饰天课的原因:

     价值是发展的源泉,拥有价值就得交纳天课。据阿木尔传述,有位女性带着自己的女儿去见穆圣,这个小女孩手里拿着两件较粗的金手镯,于是穆圣问她:“你交纳了这手镯的天课吗?”她说,没有。穆圣说:“你是想在复生日真主用这两件手镯给你换一副火手镯吗?”于是这个妇女就摘下手镯交给了穆圣并说,这两件手镯是归真主和使者的。

     珠宝的天课:

     珍宝的价值就是成千上万也无需交纳天课。据阿木尔传述,穆圣说:“珍宝没有天课。”但是用来经商就得出天课。据赛尔德传述,珍宝只有用米经商才得交纳天课。如珍珠、玛瑙、珊瑚等,金银要出天课。

     纸币的天课:

     可靠的决定是要交纳纸币的天课,无论是在财主的手中,还是寄存在可以接受天课者的手中。

     必须交纳纸币天课的原因:纸币在人类的交往和婚姻中代替了金银的位置,所以以必须交纳天课论处。金银必须交纳天课是因其价值的特殊性,如果其它事物具备了这一特殊性,那么,就以必须交纳金银的天课而论处。

     跟金银一样,必须交纳25%的天课

     矿藏的天课:

     矿藏:词义是固定。教法上指固定的财产,无论是真主创造的自然矿藏,还是非穆斯林埋在交纳10%天课的地下、或交纳土地税的地下、或荒野中、或山中,后来被穆斯林或非穆斯林发现了。

     交纳宝藏天课的数量:

     1、如果是愚昧时期埋藏的宝藏,应当把其中的20%上缴给穆斯林国库。据艾卜·胡赖来传述,穆圣说:“……宝藏得交纳20%的天课。”剩余的归地主或继承人或穆斯林国库。至于在荒野中或沙漠中发现宝藏,除上缴的20%,剩余的则全部归发现者,包括非穆斯林。

     宝藏如果是在院子或经商处发现的,艾卜·哈尼法教长主张,不交纳天课。艾卜·优素福教长和穆罕默德教长主张,要交纳20%的天课税额。如果在耕地里发现了矿藏,艾卜·哈尼法教长有两种观点,一种是根本不用交纳天课。另一种得交纳20%的天课。这一点与艾卜·优素福教长和穆罕默德教长的观点相吻合。在耕地和院子中发现宝藏是有区别的。其理由是院子根本不可能长粮食,所以,不用交纳20%的天课,宝藏全部归发现者。在土地下发现的则不一样,因为土地有土地税和l0%的天课,所以在土地中发现的宝藏需交纳20%的天课。最好持这一种观点。

      士兵不经最高元首的许可而挖掘的宝藏,不用交纳任何天课:如果经许可的也有条件。

      2、如果宝藏是在穆斯林埋藏的。如有封条说明是伊斯兰时期以后的,那么,就以遗失物论处。

      3、如果没有任何标志,就以蒙昧时期的埋藏物论处。

      4、如果是非穆斯林的土地或沙漠中发现的,就不再交纳20%的天课,而全部归发现者,即使发现者是在伊斯兰的国度中寻求保护的。至于在有所有权的土地上发现的,为了防止还给主人而遭迫害的,私自携带跑了,可以作为脏物拥有,解决的办法是出散。

      5、如果在山中或野外的某一地方发现了绿松石、宝石、绿宝石,没有天课:如果是蒙昧时期的宝藏,作为战利品得交纳20%的天课。

     宝藏的受惠者:

     宝减的受惠者就是战利品的受惠者,应归属于天课。如果发现宝藏者是个穷人,可以把20%的花在自己或孩子身上,因为这不到满额的5%。

     至于从海洋中打捞的无论是珊瑚还是被埋藏在海底的进金子,一律没有天课。据伊本·阿巴斯传述,他说,龙涎香没有天课,它只不过是海洋进化的产物。

     四、经营商品的天课

     法学家公议确定:不管经营财产是什么种类,必须交纳贸易货物的天课。因为,贸易就是发展经济,发展经济就是必须交纳天课的原因。据塞木尔传述,他说,穆圣曾经命令我们从准备做买卖的财产中出散一些天课。

     必须交纳经营商品天课的条件:

     l、用来做买卖,而且价值达到金子或银子的数额的财产。

     2、拥有交易协议。假设是通过遗产拥有的,在真正地做买卖之前,就无须交纳经营商品的天课。据伊本·欧麦尔传述,他说:除过用采做买卖的财产外,货物没有天课。

     3、在购买时,举意做买卖。

     交纳经营商品天课的方式:

     经营商品能相互合并,用金子或银子来估价。如果达到法定的数额,就必须交纳天课。估价要利于穷人或根据通用的货币。据艾卜·阿木尔传述,其父亲哈马斯曾经出售皮子和装箭的袋子。我肩上搭着一张皮子碰见欧麦尔时,欧麦尔说:你不是交纳天课吧?!我说,穆斯林的领袖啊!除过这张还没有熟的皮子外,我一无所有。欧麦尔说:那也是财产,放下吧!于是我把皮子放在他手中,他就接受下了。我才知道皮子也必须要交纳天课,要征收天课。

出租房屋的天课:

     目的不是经商的出租房屋没有天课。租金要到了一年或与主人的其它占有的财产加在一起达到了法定的数额,就必须交纳天课。

工厂的天课:

      工厂所使用的工具没有天课。因为工具不是用来进行贸易的。只有原始材料要交纳天课,如线、准备出售的钢铁等。

     

 思考与练习:

       l、金、银的数量分别达到多少克,才要交纳天课?

       2、交纳天课的条件是什么?

       3、为什么要交纳金银首饰的天课呢?

       4、商品在什么条件下才要交纳天课?为什么?

文章录入:wangchong    责任编辑:yblxm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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