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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背道者求安宁         ★★★
第六节 背道者求安宁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9 8:34:42

我国不允许求安宁的敌国人居住一年,以防变成敌人的耳目,危害我们的助手。政府告知他:若你在此住一年、半年或一月,要交人口税,若交了就算求保护之人。若政府未宣布以上的话,不属保护者,即使他住一年或两年。一旦成了保护者,则阻止回到敌国,即使是需求或商业,他不能坏约。

如在我国购买土地,对他制定公粮,他即成为求安宁者。要交公粮就必须住在我国。从归定公粮时即交一年的税。求安宁的妇女若嫁给一个保护者,她也成为保护者。只跟随丈夫。或男子娶了保护者,他不成为保护者,因可能离婚回敌国去。

求安宁者有了回国的行为,杀他合法,因破坏了安宁。若逃回后被俘或战胜了,他们则杀或监禁他,他的债务已免去,他的财产变为战利品。

若是死于我国,不是被俘或战胜被杀,则债务和财产归给他的继承人。在我国,求安宁的敌人在敌国若有妻室儿女存寄物或财产,在我国奉教成为保护者。战胜后,敌国的一切都成战利品,他的主权已失,被俘的子女是奴隶。

若在敌国奉教投奔我国,战胜后他的子女都是公民,所有的主权财产寄存物都归他。

寄托物和儿童外属于战利品,政府有权从无知错杀人的凶手的宗族上罚纳命价,和在我国奉教求安宁者的命价,取回被掠夺的一切。因杀害了受保护者。故意杀死,则处死抵命或出命价,调解但不能宽恕,为保护大众的权益。

伊斯兰国家不能变为敌国,除非:

1、实行了多神教的法律。

2、与敌人连疆又帮助敌人。

3、穆斯林和受保护者的自身安全和居留受到危害。

敌国要转为伊斯兰国家,必须执行伊斯兰国家的法律,聚礼会礼。即使叛逆者没有离开该国,即使他闭国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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