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间我:你们确认真主的存在,而你们的证据的支柱是因果律,即任何被造物有个制造者;任何存在物有个创造主。如纺织品证明有纺织工;图画证明有画家;雕刻品证明有雕刻师。根据这一逻辑,宇宙证明有个万能的创造主,我们确信这一点。然而,根据同一逻辑,我们可以问,谁创造了真主?你们用因果律求证的本身把我们引到这个问题。对提出这种问题的人,我们可以告诉他,你的问题是不能成立的。因为你先承认了真主是创造者,然后你又说真主是被造者,这样,你把“创造者”和“被创造者”放到一个词和一个概念里面,这是矛盾的。还可以告诉他,你的问题不能成立的另一个理由是你把造物主想象成服从他的被造物的规律。因果律是真主的被造物,它是地球上人类服从的规律。时间和空间也是地球上的概念。真主是超时间和空间的。所以,不能把真主想象成受制约于时间和空间的规律;也不能想象真主受他所创造的因果律的制约。亚里士多德在追溯因果律循环的连续性后说:“凳子来自木板,木板来自树木,树木来自种籽,种籽来自耕作……。这种在无限时间里的不断追溯,最终势必把我们带到不需要创造者的一个“因”上去。这个“因”就是我们所说的真主。伊本·阿拉比对“谁创造了真主”这一问题的回答是:“这种问题出自不健全的理智”真主证明万物的存在;而不能以万物来证明真主的存在。这如同我们说,阳光应证明白天。如果我们说,白天证明阳光,那就本末倒置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