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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君既了解这两个前提,我就可以告诉诸君。回教经典中,连续的传述,或著名的传述,关于创造天地万物的明文,都没有详细的说明怎样的创造,因为那不是回教的宗旨,这些明文只说着下面的几点:
(一)《古兰经》云:“他在六日之内,创造地天万物。”(二五:五九)又云:“然后,他意欲造天。那时,天还是烟雾,他对天说:你们服从而来,或被迫而来。他们说:我们服从而来。他就使天变为七层。”(四一:十一)“烟雾”就是水蒸气(见查拉赖尼氏《古兰经》注)回教的学者,对于“六日”的解释,颇不一致;大家都持之有故,言之成理,不背回教经典的明文。他们大多数说:所谓“六日”是指我们现在这样六日的工夫,因为那时还没有天地日月。有人说:所谓“六日”是指来世的六日,因为《古兰经》云:“你的主宰方面的一日,等于你们所计算的一千年”(二二:四七)又云:“他调理自天至地的事务,然后,事务在一日之内,升到他那里;那一日的度量,是你们所计算的一千年”(三二:五)(以六千年解释“六日”是穆圣的堂弟伊本阿拔斯的主张,见王拉格氏的《思想之乐园》)有人又说:每日等于五万年,因为《古兰经》云:“众天神和圣灵,在一日之内,升到他那里;那一日的度量,是五万年”(七○:四)他们对于“六日”的解释,虽然这样分歧,然而,他们一致的承认真主能在转瞬之间,创造天地万物;因为他们有无数的证据,证明真主的能力之伟大。他所以要在六日之内,创造天地万物者,此中必有高深的义理,非我们所能悬揣。有人说真主欲借此教训人类,凡事须慎重,虽自信不致于错误者,也不可以轻率。
(二)《古兰经》云:“不信者没有看见天地原是关闭着的,而我开放了他俩吗?”(二一:三○)回教的学者,解释这一节明文的意义说,天地原是一物,互相粘着,而真主把天地分开,使各居其位。(这种解释,是伊克里默由伊本阿拔斯、阿它、党哈克;哈桑、四家传来的;赛义德和盖它代二氏,也赞成此说,见查默理氏《查拉赖尼古兰经》注疏和罗机氏《古兰经》注。罗机氏以此说最为合理)有人又作别的解释,回教的学者,由经典的明文,会悟出创造天地的秩序,有人说:真主先造地,造成之后,不曾把它展开,不适于居住,然后,真主意欲造天。那时天还是烟雾,(就是说:创造天地之前,真主已经创造了烟雾)真主便使天变为七层,然后把地展开(《古兰经》七九:三○)使它适于居住;主张此说者,把相反的明文,加以解释。有人又说:真主先造天,然后造地;把相反的明文,加以解释。(据查默理氏引证赫兑卜氏的传述,这是罗机氏的主张,见查默理氏《查拉赖尼古兰经注疏》中关于第四十一章第十一节的解释)各家的主张,都不背回教的原理。
(三)《古兰经》云:“我以众星,装饰最近的天。”(三七:六)回教的学者,大多数说,众星是氏锒在天上(见王拉格氏《思想之乐园》)有人又说,众星是悬在天地之间(见孙华芝氏《玄机藏》引证曼克氏《古兰经》第八十一章注,《赏心集》又引证瓦海卜氏的主张,盖尔马尼氏《天文要旨》引证多数学者的主张,马尔伊氏《万象奇观》引证此说,并引一章个人传述的圣训,证明此说,克萨伊氏《天文书》中、也引证这章圣训,罗机氏注释《古兰经》第九十八章时,曾引证克尔卜氏的意见,明言太阳是在天底下,)他们以为众星不必镶在天上,才可以做天的装饰,因为么星虽在天底下,但是,据我们看来,仿佛是在天上,所以便说是天的装饰,他们对于《古兰经》的明文“他以月为诸天之光,以日为诸天之灯” (七一:一六)加以同样的解释。又对于天球,也有两种主张:一说,是托着各星球的实体;一说,是各星球的轨道,是冥冥的太空。《古兰经》云:“我在你们的上面,创造七条轨道” (二三:十七)(见罗机氏《古兰经》注)由上面的明文,可以知道天是实在有的,并非星球,关于此点,下面将有详细的说明。又回教的学者、大多数主张天是我们所能见的。有人又说,天不是我们所能见的,我们所能见的是太空(见《万象奇观》,引证伊本阿尔比的主张。
【天文学家的主张与回教经典的明文】
这是回教经典中关于创造天地日月星辰的明文,及回教学者的各种解释。至于创造天地日月星辰的详细情形,如诸君所谓由星云而生太阳,由太阳而生行星,则回教经典的明文,并未提及,既未加以肯定,又未加以否定;但是,《古兰经》的明文,有贬责这种研究的意思,因为真主说“我没有使他们见证天地的创造,也没有使他们见证他们灵魂的创造”(《古兰经》一八:五一)我们平心静气的说,诸君所主张的星云说,也不外乎假设和臆说,或许造物主就是用这种方法创造天地日月星辰,或许是用别的方法。星云说、既是臆说,回教徒就不必信这种学说是真的,他们只要依照回教学者任何一家的解释,而信仰经典的明文,就够了。假若将来发现断然的证据,证明星云说是一定不易的道理,他们也可以赞成这种学说;同时信仰造物主就是用星云说的方式,创造太阳系的各星球,而承认星云说中的各种法则,是通常的原因,并无创造的能力,即如一般的自然法则一样。例如:植物由水分、光线、土壤三种构成,而这三种原因,并无创造植物的能力;真正的创造者,惟有造物主;但是,使因果相连,是造物主关于造物的常道。由此看来,回教的经典里,并无反对星云说的明文。回教的宗旨,既是教人由遗迹而推知遗迹者、那么,即使信仰星云说,也不违背回教的宗旨。主张唯物论的先生们:若果你们信奉回教,信仰物质是造物主所创造的,信仰天有七层,同时又有断然的,证据,证明星云说是一定不易的道理;那么,诸君可以依照回教经典的明文,和回教学者的解释,而宣布自己的信仰;诸君就这样说:造物主,先创造整个的物质,《古兰经》把这物质叫做‘烟雾’据回教学者的解释,‘烟雾’就是水蒸汽,据我们的解释,‘烟雾’就是弥漫太空的星云,然后,造物主分开天地,就是说,把造天的物质,和造日月星辰地球的物质分开(这是伊本阿拔斯一派的主张。)安置在上下两方,然后,创造太阳,由太阳分出地球和各行星(这是以各行星的轨道,解释天球者的主张。)但是,地面还没有展开,故不适于居住,然后,造物主意欲造天,那时天是烟雾(就是水蒸汽,也就是星云。)便使天成为七层,天是我们所不能见的太空(这是伊本阿尔比的主张。)然后,展开地面;造物主照着一定的法则,在很长的叫做“六日”的时期,创造天地日月星辰;那些法则,不过是通常的条件,其实造物主能在转瞬之间,不照那些法则,创造天地万物;照这样说来,日月星辰地球,统统都是在天底下,因造物主所创造的万有引力,而浮游于太空之中;万有引力,也是一种通常的原因,真正的原因,是造物主,如此,则诸君的学说,与回教经典的明文,及各家的解释,吻合无间。诸君既未离经叛道,虽主张星云说,仍为回教徒。至于一般回教徒,很可以不必主张这种学说,除非将来发现断然的证据,证明那是一定不易的道理;否则,他们只须信仰经典的明文,遵从回教大多数学者的解释;关于创造天地万物的详细情形,可以委之造物主,因为他们并没有研究这一类问题的义务;倘若有人间他们这一类的问题,——经典中既未曾明言,实际上又无断然的证据的问题——他们可以分别答复;若违背经典的明文,则加以拒绝:若不背经典的明文,则加以怀疑,因为那也许是合理的,也许是不合理的。
【回教徒对于科学家的主张所应抱的态度】
回教徒对于万物的信仰,其根本在于相信万物是有始的,不能自有,故不能不有创造之者;这创造者,便是造物主;造物主‘无中生有’的创造万物,使各有类属;故万物的差别相,并非由于自然法的作用;所谓自然法者,不过是造物主所设通常的原因;虽无自然法则,造物主也能使万物各归其类。回教徒只须有这一点信仰做根据,就足以推证造物主是实在的,他具有其造化之迹所指示的一切完全的德性。他们既有这种正确的信仰,则眼见万物分为动植矿三界时,他们可以(一)信仰造物主创造万物的时候,已使这三界各自完全的独立,并未使矿物生植物,植物,生动物;无论说他一次造就动植矿物,或缓慢造就,即先造简单的动植矿物,然后来它渐渐发达,以至于完全,都讲得通;因为造物主是自由的,是大能的,随便怎样创造,都不受他人的干涉,都不感觉困难。他们也可以(二)信仰,造物主先创造原子,然后,使原子进化成元素,然后,使元素进化成矿物,或原形质,然后,使原形质进化成下等的植物,或动物,然后,使下等的动植物,进化成高等的动植物;进化繁衍,无有巳时;造物主,择其优者而保存之;择其劣者而消灭之,生物所以能进化至于现在的状态者,完全由于造物主寄存在原子中的自然法。回教徒姑无论信仰造物主起初一次造就或缓慢造成动植矿物,或信仰造物主先造原子,然后,使原子进化成动植矿物,他们的信仰,都是以造物主的创造为依归,都足以证明造物主是实在的,他具有其余遗迹所指示的一切完全的德性。但是,回教经典中关于创造生物的明文如下:
【回教的经典中关于创造生物的明文】
(一)“我由水创造一切生物。”(《古兰经》二一:三○)
(二)“安拉由水创造一切动物。”(《古兰经》二四:四五)
(三)“他把动物传播在地面上。”(《古兰经》二:一六四)
(四)“我把各物都造成配偶,以便你们注意。”(《古兰经》五一:四九)
(五)“他为你们,由你们的同类创造配偶;又由家畜,创造配偶。”(《古兰经》四二:十一)
(六)“他创造配偶——雄的和雌的。”(《古兰经》五三:四五)
(七)“在两个园圃里,每种果实都有配偶。”(《古兰经》五五:五二)
回教经典的明文(一)、(二)、(三),本来就可依照造化论或进化论解释之;(一)、(二)两条,尤与水为生命之本原的学说相合,至于其余的明文,则其显著的意义,是造物主依造化的方法,创造物种,就是说创造时,物种已各自独立,并非由甲物中推演出乙物;但所谓创造者,意思很宽泛,可以说一次造就,也可以说缓慢造就,凡精通阿拉伯文的,大概都明白这个道理。若有人说:我以各样的食品款待客人,我们一听便知道他做了待客的食品,是各不相同的,各自独立的;至于说他所做的食品,原是一类,不过因为或煎、或炒、或炖、或蒸,作料不同,作法互异,以致有种种的花样,那本来也说得过去,不过比较的曲拆费解。个人的传述中,或许有明文,可以证明造化论比较正确。不过,个人的传述,不得为信仰的根据。并且,没有明文可以证明万物是一次造就的,或从容造就的。个人的传述中,虽有明文说,在创造万物的那六日当中,某日创造植物,某日创造动物(见穆士林氏《圣训实录》)但这只足以证明先造植物,后造动物,至于植物和动物,是一次造就呢?或是从容造就呢?那就不能由明文会悟出来了。根据我们前面说明的原理,回教徒应该信仰造化论,造物主(固然能依造化的方法,和进化的方法,创造世界万物,但造化论,比较的切近经典的原文。)至于是一造成呢?或从容造成呢?那就不得不阙疑了。因为经典中,并无明文可以作为根据,他们不可以轻易的信仰进化论。因为进化论违背经典明文显著的意义,同时又没有断然的证据,可以证明进化论是千真万确的。生物学书中所引证的,不过是或然的证据,不得为信仰的根据;当然不必以隐微的意义,解释经典的明文。假若有断然的证据,证明经典明文有加以解释的必要,回教徒当然要加以解释。不过,要断然的证据,恐怕难于上青天了。主张唯物论的先生们:假若诸君发现断然的证据,证明进化论是真实的,那么,诸君信奉回教后,虽解释回教经典明文显著的意义,俾与进化论相符合;同时信仰万物之所以能进化者,由于安拉的造化;诸君仍为真正的回教徒,诸君的行为,仍不外由宇宙万物推知造物主的存在,及其知能智慧的完全。但是,我要警告诸君,切莫把或然的证据,当作断然的证据;对于这一类的问题,应该特别细心,以免错误。这是关于动植矿物如何构成的研究,至于人类如何构成的问题,下面再加以单独的解释。现在让我先把《古兰经》中关于创造人类的明文列举出来。
【回教的经典中关于创造人类的明文】
(一)“他就是由水造人,使人有血族和妻族者”(二五:五四)
(二)“我由土创造你们。”(二二:五)
(三)“他由土创造你们,然后,忽然间,你们成为到处散布的人类,这是他的一种征兆。”(三○:二○)
(四)“我确己由黑色的、具体的干土创造人。”(十五:二六)
(五)“他由陶器一般的干土造人。(五五:十四)
(六)“我由粘土创造他们。”(三七:十一)
(七)“他起初由泥创造人。”(三二:七)
(八)“我由泥的精华创造人,”(二三:一二)
(九)“他说伊百力司啊!你为什么不向我的两手所创造者叩头?你骄傲呢,或你是属于高尚的?”(三八:七五)
(一○)“他由一个人创造你们,由他创造他的妻,再由他二人,传布出许多的男人和女人。”(四:一)
据回教的大学者罗机氏的注释水和土是人类的根源,人是由水和土创造的,故《古兰经》有时说由水创造人如(一),有时又由土说创造人如(二)至(六),(有时又说)由泥创造人如(七)、(八)我们由(九)可以证明人是依特别的方式创造出来的,与其余的动植矿物完全不同,我们再看(一○)所指的那“一个人”便是阿丹,他的妻便是哈娃,更可以证明人类是独立的创造的,并非依进化的原理,由他物逐渐进化而成;(七)的明文,把这意义表示得更为明白;个人的传述中,有许多明文,都明白的说,人类是独立的创造出来的,并非有他物演变出来的;仅仅这些个人的传述,固然不能用作信仰的根据,但至少可以证实能作信仰根据之明文所表示的显著,的意义。诸君说人类的根源是原子,后来,逐渐进化,由原子而元素,由元素而细胞,由细胞而下等动物,由下等动物而猴,由猴而猿,由猿而人,这是太不近情理的话。安拉只说:“他起初由泥创造人。”如果人是由原子进化而来的,安拉当然要详细的说明进化的程序,犹如说明创造胎儿的程序一般,他说他由土创造人类,(据罗机氏的注释,五谷、菜蔬、瓜果之属,吸收土中养分而长成,人类又以五谷、菜蔬、瓜果之属为食物,然后,由食物而生精液,所以精液是由土变来的。此外,还有一种解释说,所谓由土创造人类者,系指创造人类的始祖阿丹)然后变成精液,然后变成血饼,然后变成肉团,然后变成胎儿,生出来(见《古兰经》二二:五)以便我们借此窥见他全知全能的一班。如果他说明原子到人类的进化程序,那更足以使人类了解共知能的完全了。《古兰经》中既无关于原子进化而成人类的明文,我们就可以断定人类是独立的创造成的,不是由猿猴进化而成的。我们依理而言安拉既能直接创造人类,更能使猿猴进化成人类;但是,《古兰经》中既无进化论的明文,我们就应当信仰创造论。又《古兰经》中并未说明安拉造人是一次造就,或是从容造就;个人的传述中,虽说人祖阿丹是缓缓的造成的,但不可以作信仰的根据;我们只是要信仰这两种造法,都是安拉所能的;至於当日所采的是那一种方法,我们只好阙疑了。回教的大学者罗机氏注释“他由土创造你们……这是他的一种征兆,”(三○:二○)他说:“由此可以证朋安拉直接由土创造人;并非先造成矿物,然后,矿物又变成植物,然后植物又变成动物,然后,动物又变人类。”回教经典的明文,其显著的意义,统统都是创造论的证据,回教徒当然要信仰创造论,而不信仰进化论。假若将来有断然的证据,可以证实进化论,回教徒当然要以隐微的意义,解释经典的明文。经典的证据,和理智的证据,互相低触时,回教徒就是本此原理而调和之。由此看来,即使有断然的证据可以证实进化论,回教徒所讲的进化论,并不是诸君所讲的进化论。因为回教徒即使主张进化论,他们仍然说进化是由创造而生,除安拉外,无造物者;凡与进化有关系的定律,统统都是通常的原因,决无作用的。至于诸君所讲的进化论,则进化乃定律的作用。由此可见这两种进化论,是同名异实的。须知诸君所引的证据,不过是或然的证据,不足以强回教徒对经典明文显著的意义加以解释,因为必须断然的证据,与经典的明文相低触,他们才肯加以解释的,前面已经说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