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伊斯兰道德教育与道德修养
任何一种伦理思想必须掌握大众之后方能发挥其伦理力量,伊斯兰伦理也不例外。伦理思想和道德规范要变成主体稳定的坚强信念,转化为指导和约束主体现实行为的内在力量,必须经过道德主体即人们的实践。伊斯兰道德教育和道德修养,正是这种实践过程中难以替代的途径,是伊斯兰伦理要求转化为穆斯林道德品质的重要环节。
一、伊斯兰道德教育
1、性质与意义
伊斯兰道德教育,是指伊斯兰社会或穆斯林共同体对人们进行的有目的、有组织的系统道德影响活动,即通过外部力量的影响,将伊斯兰伦理思想、道德规范转化为穆斯林内心的德行和方法的实践过程。土耳其学者哈伦·叶海雅说:“生为穆斯林,并不具备与生俱来的免疫力,防止恶魔的诱惑和黑洞的吮吸,我们眼看成百万的穆斯林被吸进自私与贪婪的黑洞,成为我们的反面教材,令人震惊。感赞安拉,从伊斯兰的教育中,我们可以得到一切认识世界的真理,躲避被吸入黑洞而永世不得翻身。”
道德教育是伊斯兰伦理学题中应有之义。这是因为:其一,伊斯兰教认为人不可能生而知之,只能学而知之,而教育是学习的主要方式。伊斯兰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只有经过先知及其继承者持续广泛的灌输,方能入驻穆斯林心灵。其二,安拉给人类恩赐了最好的伦理教材和教师。《古兰经》是一部指引世人的道德宝典;先知穆罕默德是“忠实的劝告者”(7:68),是引导世人弘扬伊斯兰美德的尊贵师长。其三,实施道德教育作为安拉命令,是穆斯林必尽的集体义务。《古兰经》说:“信士们不宜全体出征,他们为何不这样做呢?每族中有一部分人出征,以便留守者专攻教义,而在同族者还乡时,加以警告,以便他们警惕。”(9:122)又说:“我降示这部经典,只为使你对他们阐明他们所争论的[是非],并且以这部经典作为归信的民众的向导和恩惠。”(16:64)这两段经文中的“警告”和“阐明”,据伊玛目安萨里解释,就是教育、指导之意。其四,每个穆斯林,只要思维正常,都有接受道德知识和观念的可能。因为安拉给每个人毫无例外地赋予了向善之心,人在自己的一生或早或迟、或强或弱必然要追求美德。这是伊斯兰道德教育的重要前提。
2、目的和作用
伊斯兰道德教育有两个基本目的:帮助穆斯林个体培养伊斯兰道德品质,引导穆斯林群体形成伊斯兰社会道德风尚。
个体道德品质,也称品德或德行,是人处理自身与造物主、他人、其它被造物之间关系的行为习性或习惯。道德品质由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信念和道德行为等五个因素构成,是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的有机统一,具有稳定性和一贯性的特点。但这种稳定和一贯,并非指人成年之后的道德品质一经形成不再变更,而是说一个人同一时期的多个行为所反映的道德习性,以及一个阶段一系列行为所反映的道德习性,呈现出一种比较稳定比较一贯的倾向。正因为道德品质具有这样的特性,所以改善乃至改变一个成年穆斯林的德行习惯,从道德教育的角度讲,需要做长期的大量的工作,是一项极为艰巨的任务。例如,为了具备正确的道德认知,必须长期灌输伊斯兰伦理道德观念和范畴,以及道德准则和具体规范,从而使其能够运用伊斯兰伦理道德要求,正确判断和评价自身和社会的道德关系及行为;为了形成坚强的道德意志,必须通过大量潜移默化的教育,使人能够依据正确的道德认识,凭借健康的道德情感,果断地确定道德行为的方向和方式,有效地抑制和排除各种干扰,专注直至完成已确定行为;为了树立坚定的道德信念,必须依靠足以震撼受教育者心灵的内容和方式,使人形成强烈、执著、坚贞不渝的道德追求,为具备理想的道德品质奋斗不已。可以说,尽管道德品质的成熟和完善是长期的多方面因素作用的结果,但道德教育始终参与其间,从多方面、多层次、多角度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社会道德风尚,即社会上背遍流行的道德风气和道德习惯,它是社会道德水平在社会风气上的表现。伊斯兰道德教育对社会风尚的作用,尽管是间接的,但却是十分强烈的。第一,实践证明,社会道德风尚,并非完全取决于社会绝对多数成员的道德品质,在许多情况下,一个社会或一个群体的道德风尚的趋向,是由这个社会和群体占主导地位的道德教育的性质所决定的。当着一种伦理思想、道德规范通过占据优势的宣传教育,成为这个社会或群体倾向性的舆论时,虽然远未成为社会主体成员自觉的行为选择依据,仍然可以对社会风气发生重大影响。伊斯兰两大帝国时期,国家不少地区井非穆斯林尤其并非信仰虔诚的穆斯林占多数,但无论是伍麦耶、阿拔斯王朝还是奥斯曼王朝,在其建立初期乃至中期,由于占统治地位的道德教育是伊斯兰性质的,因此社会的道德风尚总体而言是健康向上的,有利于不同信仰、不同传统的民众和睦,促进了疆域辽阔的帝国稳定。第二,信仰虔诚的穆斯林,往往能够主动地接受伊斯兰道德教育,只要伊斯兰道德教育内容全面、方法灵活、坚持经常,一般情况下都能有效地塑造和改变绝大多数穆斯林的道德品质。而随着伊斯兰社会多数人道德品质的提高,整个社会的风气必然发生显著的改善。即便少数人所具有的不良道德品质,对于社会生活也会产生影响,但这种影响范围上极其有限,程度上非常微弱。
3、教育途径
传统的伊斯兰道德教育,主要有家庭、清真寺和宗教学校三个途径。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也是新生一代穆斯林的摇篮。无论家庭成员是否自觉,家庭每个成员的言行举止、习惯作风,对其他成员都有潜移默化的影响,而且这种影响自幼而始,长期不断,对一个人道德品质的形成起着关键性的作用。至于家庭长辈和成年成员对晚辈、未成年子女的有意识道德教育,更是一个人接受道德教育的重要渠道,理应予以高度重视。
清真寺是穆斯林聚众礼拜的场所,也是伊斯兰文明的表现。先知穆罕默德在世时,基本上在清真寺居住,并在此礼拜、宣教和处理政务。随着伊斯兰教的发展,清真寺的功能不断发展变化,但在多数伊斯兰国家和穆斯林聚居地区,其传播伊斯兰知识包括进行道德教育的功能始终没有变更。一般来说,清真寺的道德教育主要通过两种形式落实,一是伊玛目定期向穆斯林大众宣传伊斯兰伦理道德知识,进行劝善演讲;二是在清真寺举办的培养伊玛目的教学和青少年宗教常识教育中专门设立伊斯兰道德的课程。
宗教学校的道德教育,主要是系统讲授伊斯兰道德知识和指导学生致力于伊斯兰伦理学研究。
现代伊斯兰道德教育,不仅保留传统渠道,而且运用不断问世的现代媒体,开拓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教育途径。其中利用电视、互联网进行道德教育,由于覆盖面广、直观形象、成本低廉、发展空间大而引入注目。电视方面,已经有多家伊斯兰国际电视台供观众选择,这些电视台在全世界都直接派遣现场记者,而且技术与设备的水平都达到世界一流,阿拉伯语言、伊斯兰信仰和伦理的内容使穆斯林感到十分亲切。互联网方面,全世界的穆斯林不约而同地利用互联网这个西方国家的新发明为伊斯兰宣教包括伊斯兰道德教育服务,甚至那些主张过穆罕默德时代艰苦时代生活的清教徒派的穆斯林也开办了互联网网站。当今伊斯兰网站数不胜数,大多数网站不仅专题宣传伊斯兰伦理思想,而且其它内容也遵守伊斯兰道德规范,致力于伊斯兰道德风尚的培养。
正规大学中伦理学专业或课程的设置,对于伊斯兰伦理道德教育的发展影响深远。目前,埃及爱资哈尔大学、位于巴基斯坦的国际伊斯兰大学、位于利比亚的世界伊斯兰宣教学院、马来西亚国际伊斯兰大学、沙特麦地那伊斯兰大学和印度秋班德伊斯兰大学、巴基斯坦白努里大学、利比亚赛努西大学、卡塔尔伊玛目海推布学院、伊朗库姆经学院、马什哈德伊斯兰大学等世界著名的伊斯兰高等学府,不仅重视伊斯兰伦理道德知识的教育,而且还有一大批专门从事伊斯兰伦理学研究的专家学者。他们的研究和著述,对于弘扬伊斯兰伦理思想,回答伊斯兰世界面临的道德问题,解决少数穆斯林中出现的道德滑坡现象,发挥了并仍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4、教育方法
伊斯兰道德教育作为一种社会教育活动,方式方法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丰富和完善,但已经形成一些最具普遍意义且实践证明效益较高的方法。
宣传说服。所谓宣传说服,即从思想上心理上影响行为个体,使之在宣传鼓动和耐心说服中接受伊斯兰道德原则、规范和理想。这是道德教育一个最基本的方式。安拉在《古兰经》启示中,要求先知强化对信仰不坚定、行为不道德者的教育,“当对他们说惊心动魄的话”(4:63)。很显然,以“惊心动魄”的语言形式实施的道德教育,就是指富有感染力的宣传鼓动。《古兰经》指出:“你们是为世人而被产生的最优秀的民族,你们劝善戒恶,确信安拉。”(3:110)要求穆斯林应当“劝人施舍,或劝人行善、或劝人和解”(4:114)这里反复倡导的“劝”,就是耐心细致的思想说服工作。宣传说服并非只是刻板抽象的教条灌输,诸如严肃的著述、热情的演讲、热烈的讨论、促膝的交谈、帧怒的斥责,以及具有强烈道德启发和感召的影视文艺作品,都是道德教育过程中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宣传说服形式。通过丰富多样的宣传鼓动和思想说服工作,不仅可以使大众懂得为什么应该做一个合乎伊斯兰伦理要求的人,而且也可以明确什么样的行为才是符合伊斯兰道德规范的行为。为了提高儿童道德教育的效果,伊斯兰学者和教法学家主张积极运用卡通等现代教育手段。他们认为,卡通实际上是玩具,而玩具是儿童所需,其中也没有尊崇之意。何况卡通并非完整的画,其有自身的一些特色,并不具备真正像片的所有特征。它被用于宣传和教育,少年儿童趋之若骛,百看不厌,自然深受影响。伊斯兰不应忽视这一广受少儿喜欢的媒介,当合理利用,以期给少年儿童教授一些他们应具备的道德准则。专业的穆斯林创作者以及艺术家应尽快行动,其他有能力者应帮助他们完成这一迫在眉睫而意义深远的伟大使命。
赏善罚恶。伊斯兰伦理倡导的赏善罚恶,是对穆斯林符合道德规范的行为予以奖励,对不道德的行为予以惩罚的道德教育方法。根据伊斯兰教义教法,对不道德行为的惩处属于后世范畴的问题,即安拉在后世将对每个人今世的行为因其道德与否,或奖赏或惩罚,使其获得绝对公正的恰当归宿。然而,道德教育从某种角度讲,就是正确利用道德表扬和道德谴责的艺术。为了鼓励更多的人们行善止恶,防止人们面临火狱懊悔不已,伊斯兰教主张一方面要以后世的奖善罚恶反复警告世人,一方面在今世也适当地运用奖惩之法,以培养穆斯林良好的道德习惯。今世的道德奖惩,主要是通过社会,团体和家庭的力量,对昭著的道德性行为予以物质、精神的奖惩。物质奖惩,如父母对忠孝儿女予以较多的遗产分配,剥夺或减少忤逆儿孙的继承权;团体或社会给见义勇为、助人为乐者以奖品奖金,对损人利己、损公肥私者则剥夺不道德所得乃至加收罚金等。精神奖励,如对道德高尚之人以必要荣誉,对行为龌龊者予以警告谴责等。普遍的长期的奖善罚恶,可以促使人们形成一种明确的认识:遵守道德,节制行为似乎是痛苦的。但既能在今世获得利益,又能在后世获得安拉成倍的回赐,得到的是恒久、切实的快乐;放纵私欲,不讲道德,虽然一时轻松快乐,但却会失去今世和后世很多现实的利益,给自身带来长期、剧烈的痛苦。以这样的认识作指导,追求行为的道德性很可能成为许多人内在的自觉的要求。
个人示范。伊斯兰伦理强调的个人示范,就是教育者通过自己躬行道德而使受教育者实行道德的道德教育方法。伊斯兰教认为,凡要求被教育者应当有的行为,教育者本人应当首先具备,并且做到表里如一,始终如一。《古兰经》有多节经文要求道德教育者必须以身作则:“你们是读经的人,怎么劝人为善,而忘却自身呢?难道你们不了解吗?”(2:44)“你们说你们所不做的,这在安拉看来,是很可恨的。”(61:3)先知的道德训诫之所以最能打动人,也最容易为穆斯林大众所接受,除了道德本身的真理性力量,主要是先知本人坚持身体力行自己所宣传的道德规范。大量实践证明,教育者不仅言教、奖惩,而且注重身教,不但要求被教育者实行道德,而且自己也实行道德,会促使受教育者产生同感,认为教育者公正,言行一致,从而敬佩他,为他的良好德行所吸引,自觉自愿地学习和实行教育者倡导的道德。如果教育者仅仅言教、奖惩,而忽视身教,甚至从不实行道德,那么被教育者必然产生反感,认为他欺骗大家做他自己都不愿做的事情,从而极力逃避实行道德。需要指出的是,道德教育者也是人,总会犯这样那样的一些错误,完全避免自身出现不道德行为是不现实的。作为被教育者,不能以教育者有道德方面的些微不足而拒绝接受教育。对此,先知再传弟子伊本·朱拜尔(665—714)的话令人深思:“倘若只有无罪的人劝善戒恶,则没有人劝善戒恶了。”
榜样引导。所谓榜样引导,就是引导受教育者模仿和学习那些道德境界较高、品德相对完美者的道德教育方法。这种方法建立在人有模仿本性的基础上,因为人总是自觉不自觉地以现实和历史中的某些人为榜样而模仿他们。将品德高尚者树立为道德榜样,引导大众模仿和学习,长此以往,受教育者的品德与榜样的品德将趋于相似和接近。《古兰经》指出:“希望安拉和末日,并且多多记念安拉者,你们有使者可以作为他们的优良模范。”(33:21)的确,伊斯兰社会所祟尚的伦理思想和道德观念,在先知及其门弟子身上具有最感性直观和令人信服的吸引力与感召力。作为伊斯兰社会成功确立的光辉道德形象,先知及其门弟子成为一代又一代穆斯林追求高尚道德境界的强大精神动力。在急需弘扬伊斯兰伦理道德,解决道德危机难题的今天,很有必要继续大张旗鼓地宣传先知及其门弟子的优秀道德品质,促进穆斯林整体道德素质的提高。当然,道德榜样与受教育者的相似性越多,榜样的作用也越大。因此,在引导大众积极学习和追随先知及其门弟子道德言行的同时,应当重视发掘和宣扬穆斯林群体中现实的道德榜样。由于现实生活中不可能存在品德十全十美的人,因此无需寻觅毫无品德缺陷的突出人物,只要具有较之一般人更多的良好品德,就可以树立为穆斯林大众学习的典型。也可以宣扬一些人某一方面突出的美德(只是这一美德的主体不应存有令人厌恶的严重恶行,否则将可能影响其美德的可信性)。这样,通过引导受教育者学习身边具备较多美德的典型或某些人的突出美德,取长补短,模仿奋进,就能很好地发挥榜样的示范和感召作用。
集体影响。伊斯兰伦理所说的集体影响,指利用受教育者集体内部相互影响和感染的功能实施道德教育。人是社会的人,但人并非与社会上所有的人打交道,而经常的大量的是同一个或几个团体、组织的成员发生联系,也就是主要生活工作在一定的集体之中。这种集体,可能是同一企事业单位,可能是同一村镇、同一居住小区,也可能是同一清真寺。虽然集体成员之间存在方方面面的差异,但总是有许多相似之处,或者他们所面临的工作对象是共同的,或他们所处的生活环境是相同的,或他们宗教功修的场所、时间甚至具体方式是一致的。长期处于同一集体之中,成员的心理状态、性格特征必然也会出现不少相似性,进而集体内部容易产生尊重、信任、关心的气氛。由于集体中的成员以自己的言行同时拥有两个角色,每个人既是受教育者,又是教育者,因此相互之间学习、切磋、感染、激励,乃至监督、仿效是很正常的现象。在这个相互教育的大课堂里,每个成员最能形成责任感和道德心,进而促进集体成员整体道德品质的提高和完善。集体中的领导者或领导机构,无论其领导权力是因工作、生活、宗教活动的需要而通过不同途径而获得,还是在长期的实践中依靠能力和德行自然形成,倘若按照《古兰经》关于“你们当为正义和敬畏互助,不要为罪恶和横暴互助”(5:2)的原则,对集体内部的相互熏陶、感染活动加以积极的组织和引导,那么道德教育的效果将会更加显著。
二、伊斯兰道德修养
l、内涵与实质
伊斯兰道德修养,是指穆斯林个体依据伊斯兰伦理要求自我磨练和自我改造的活动,也就是依靠道德主体自身的力量,使主体的意识、行为、品质得到教育、改造和提高的实践过程。《古兰经》说:“凡敬畏而且修身者,将来都没有恐惧,也不忧愁。”(7:35)又说:“凡培养自己的性灵者,必定成功。”(91:9)这里提到的“修身”和“培养自己的性灵”,就是穆斯林坚持道德修养的基本依据。
伊斯兰的道德修养,有两个重要前提。其一,安拉赋予每个人的善恶两种本性,始终处于此消彼长状态。“人性的确是怂恿人作恶的。”(12:53)一般情况下,由于魔鬼的怂恿,人性倾向于恶行。如不通过内在的修养促使人性不断向善,人的邪恶本性必然蔓延和膨胀,以至完全走向人生“崇拜安拉,代治人世”最终目的之反面。因此,道德修养十分必要,须臾不可放松。其二,人虽然被邪恶包围,但只要归顺安拉,敬畏安拉,祈求安拉,并在实践中努力涵育、陶冶自己的性灵,那么人完全可以控制私欲,战胜魔鬼,促使向善之心扩展深化,以至逐步实现人生最终目的。所以,人通过抑恶扬善的内在修养,达到理想的道德境界是完全可能的。
既然道德修养是一个主体自我人性的修养和改造,从而达到为之敬仰的道德境界的过程,那么道德修养的实质就是人性向善的自我规范和改造。如果说伊斯兰社会的发展是穆斯林群体自身素质的修养提高的过程,那么道德修养则是其中最有意义的修养之一。也正因为如此,道德修养往往构成主体积极性和创造性在道德生活领域中的关键性环节,对于主体道德品质的形成,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所以,一个真正的穆斯林的人生,应当是始终致力于人性改造的一生,不懈追求高尚道德品质的一生。
道德修养“自我改造”的实质,决定了道德修养的突出特点是高度的自觉性和鲜明的实践性。所谓自觉性,即整个道德修养过程,虽然离不开一定的外部条件,但完全是道德主体自觉进行的思想斗争,而非外力驱动或干涉下的被动行为。修养意念的产生也许要借助外力,但当着修养进程开始以后,任何外在的异己的力量对于修养进程无法产生实质性的作用,进程的快慢、进程结局的优劣,只能取决于自我努力的情形,包括力量的强与弱、持续与间断(以至中止)等。有人将道德修养比喻为一桩原告、被告、法官和刑罚执行者皆为同一人的案件,是否起诉、立案、应诉,是否判决有罪,即使有罪是否判刑,乃至是否执行刑罚,都由一人决断。因此,离开了自觉性的特点,真正意义上的道德修养就不复存在。所谓实践性,即道德修养是一种特殊的实践活动,道德自我在这个过程中既是实践的主体,又是实践的客体即对象,而主体人性的改善则是实践的目的。自我修养的过程,尽管是一种意识的情感的心理的活动过程,但却具有现实战场那种你死我活、惊心动魄的性质,因为理智与兽性、良知与私欲的搏斗,是一个充满着艰辛和曲折的历程,道德修养的主体必须忍受许多痛苦和磨难。例如,陶冶公正的道德情感,可能招致涉事人的疏远和怨恨;锻炼节欲的道德意志,必然或多或少地失去舒适和安逸。没有这样一个自找苦吃,自愿牺牲的精神准备,道德修养的实践难以持续,更难以取得预期的效果。
2、道德境界
道德境界,又称精神境界,伦理学中指道德主体在道德修养实践中形成的觉悟、情操的综合水平。根据《古兰经》的明文,古代伊斯兰学者用“品级”一词表述道德境界。近现代伊斯兰伦理学者在阐述道德修养问题时,则大多使用人性境界或道德境界的概念。道德境界与道德品质密切联系,道德主体一定的道德品质构成道德境界的基础,而道德境界又是道德品质的进一步升华。道德境界,是一个人的桂冠和荣耀,是其最高贵的财产。通过道德境界,一个人的魅力得以展现,道德影响由此产生,使他赢得世人的尊重。
伊斯兰教认为,“所有的人根据自己的行为分为若干等级”(6:132)。也就是说,人们有不同的道德境界,不同的道德品级。虽然人类同为安拉创造,人格上是完全平等的,但由于存在对造物主或顺从或忤逆以及顺从程度的区别,表现出不同的道德品级。历代先知是道德境界最高尚之人,但他们也有品级的差异。安拉说:“这些使者,我使他们的一部分优越于另一部分。”(2:253)具备虔诚信仰并且力行善行者,是普通人中道德境界最高的人。安拉说:“归信而且行善的人来到主那里,将享有崇高的品级。”(20:75)有正信但未尽力行善者与前一类穆斯林“彼此是不相等的”(4:95),其道德境界显然低一个或多个品级。至于无正信者,尽管由于他们也可能行善,在现世可能会得到人们一定的赞扬和奖赏,但在后世,“……他们的归宿是火狱。不义者的归宿真恶劣。”(3:151)因为,忤逆造物主的人,往往不会有发自内心的善行,即便出现些许善行,也是为了今世的福利,而并非为着取悦造物主的一切善行,在安拉看来价值甚微,所以他们低劣的道德境界,不值得仔细评价。
古今学者对道德境界的分类,丰富多彩,难以列举。仅中国伊斯兰学者,就有多种表达。清代学者刘智分为圣、贤、智、愚四个等级,认为圣品,其本质无明暗之差,其身心性绝对光明,与安拉之间没有障碍;贤品,其身心与圣品相同,但其性存在‘我’字,而成为介于人和安拉之间的障碍;智品者,仅身避免欲性污染,其本质黑暗一团;愚品者,他们本身具有性欲的重重黑暗,这黑暗能使身心性掩蔽,以至它们彼此隔离,互不融合,甚至对安拉独一本然的光华全然不见。苏菲派学者分为礼乘、道乘、真乘三个阶段,礼乘即修身,严格履行教法,一丝不苟,以求行为的端正无邪;道乘即清心,弃绝尘世杂念,严守规章,躬行实效,提高道德修养,良善性格,以认识和接近安拉;真乘即尽性,通过修身、清心,达到浑然无我,心不纳物,惟独一主。明末学者王岱舆分为正大、上智、下愚三个层次,正大即超越人性和人心,性心与安拉合一;上智即能以仁义为道德基本精神,有良好道德品质;下愚即贪婪而又好欲,表现出损人利己恶行。王岱舆认为只有少数人才能达到正大境界,一般人只能达到上智的境界。
较为中正的意见,是把既非先知又非不归信者也就是一般穆斯林的道德境界划分为三种:
生理境界。处于这种境界的人,几乎没有什么伊斯兰道德观念,或者虽有一定的道德知识却并不实行,为了满足自己物质的生理的精神的种种欲求,贪财好色,损人利己,作恶多端。由于信仰薄弱,心灵黑暗,顺从私欲,安拉便使恶魔控制他。《古兰经》说:“你告诉我吧!以私欲为主宰的人,安拉使他明知故违地迷误,并封闭他的耳和心,在他的眼上加翳膜;安拉使他迷误之后,谁还能引导他呢?难道你们不觉悟吗?”(45:23)这等人,既拒绝道德教育,也无道德修养之念,发展下去,强烈的食欲、性欲、报复欲、名利欲等无限度地膨胀,必然堕落到品行最恶劣程度,不仅可能失去宝贵的最后一丝正信,而且将严重危害他人和社会。当然,安拉是全能的主,处于这种道德境界的人,倘若真诚敬畏安拉,祈求安拉佑助,并非没有脱离迷误的可能。《古兰经》说:“敬畏者遭遇恶魔蛊惑的时候,能恍然大悟,立刻看见真理。”(7:201)看到真理,意识到危险,就能接受外力约束,反省自身罪孽,促使人性中善的因素发扬光大,进入新的道德境界。
良知境界。这是中等层次的道德境界。处于这一境界的穆斯林,了解乃至熟知伊斯兰道德规范,并能在实践中努力实行,因而具有不同程度的自制力,能够节制部分私欲,使自己的行为尽可能趋善避恶。这类穆斯林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大多源于对今世舆论和法律的顺从,特别是出自对后世惩罚的恐惧,因此带有明显的功利性。但是,以自己利益决定行为导向的过程本身,在相当的程度上遵行了安拉的命禁,有利于他人和社会。一个人处于这种道德境界,能够自觉不自觉地检查自己的行为,良知和私欲时常进行着激烈的斗争,自制力量将不断增强,恶念逐渐减少,进入更高的道德境界是很正常的现象。当然,也不排除由于过分看重功利,导致疏于道德修养,私欲占据上风,恶魔乘虚而入,倒退至生理性境界的可能。
性灵境界。属于常人的理想道德境界。处于这一境界的人,有极强的自制能力,不仅不会作恶,而且很少动恶念。对于他们来说,节制私欲并非意味着牺牲,而是因为在他们看来今世并无什么价值,自然也没有失去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他们的行为举止皆以求得安拉喜悦为标准:不放弃今世,只是由于这是造物主的安排,理应顺从;重视后世,因为只有如此方可得到安拉的喜爱。达到这样的境界,人便表现出诸多完美的道德品质,例如仁民爱物,不怨不恶;勉善止恶,善与人同;立志为道,贫贱不移;患难生死,毫不介意;控制食欲,言行依礼;知足自立,不贪不求,等等。在伊斯兰教的历史上,曾经出现了不少达到这种道德境界的虔敬者,诸如先知的许多门弟子和再传弟子、三传弟子,以及伊玛目安萨里、伊玛目兰巴尼等。
3、修养方式
道德修养的目的是达到理想的道德境界,而理想的道德境界又必须依赖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意志的完善和升华。因此,道德修养的方式实际上就是培养道德认知、净化道德情感、锻炼道德意志,全面提高道德品质的途径和方法。
一是完善信仰。穆斯林完善自我信仰之所以重要,是因为信仰既是道德,又是各种美德的发生器和催化剂。伊斯兰教认为,完美的正信本身就是最高贵的美德。倘若一位穆斯林信仰有较大的疵点,那么就意味着其道德品质必然存在严重缺陷。据艾卜·胡莱赖说,有人问先知:“什么行为最高贵?”先知回答:“是信仰安拉和他的使者。”那人又问:“其次是什么?”先知回答:“是为安拉而战。”又问,“再其次呢?”先知又回答:“是真诚的朝觐。”伊玛目安萨里说:“优良的品德,就是坚定的信仰。恶劣的品质,就是虚伪的信仰。”伊斯兰教同时认为,穆斯林品德的优劣与其伊斯兰信仰的程度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在伊斯兰教义学和伦理学中,有一个“泰格瓦”的关键词语。意思是对造物主的认识和人类生存意义的理解程度。泰格瓦是一个穆斯林信仰层次的精神尺度,深浅有别,因人而异。泰格瓦深的人往往重视对自己心灵的净化,善于自觉克制个人私欲,对他人善良仁慈,努力为社会奉献。因为所有高贵的品德都来自对安拉的敬畏和忠诚,他的一切思想只有顺从安拉的命令,克制安拉的禁止,唯以德性而从之。不论明处或暗处,他都能感觉到安拉在冥冥之中观察自己短暂的闪念和细微的行为,惧怕安拉的惩罚,淡薄名利和享乐,胸怀坦白,光明磊落,只望取悦于安拉,为后世快乐积累善功。反过来说,一个人缺乏起码的伊斯兰道德品质,那么也就证明其伊斯兰信仰的薄弱甚至是伪信者。早在1300多年前,当门弟子问怎样才能识别伪信者时,先知就明确指出:“具备四种行为特征者,可算地道的伪信者;受人信托,见利忘义;同人谈话,满口谎言;与人结约,背信弃义;与人辩论,蛮不讲理。谁只具备其中一种特征,谁便具备了一分伪气,除非他完全丢掉这种行为。”因此,穆斯林道德修养最根本的方法,就是完善自身信仰,提高泰格瓦水准;而完善信仰的途径之一,就是遵从安拉的命禁,积极扬善止恶。
二是刻苦求知。实践证明,理智、高尚总是同知识、文化相联系,而冲动、野蛮总是与愚昧、无知相联系。从理论上分析,知识与道德修养至少有着三个方面的联系。其一,一个人要实施道德修养,必须懂得进行道德修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而这些问题只有通过学习和思考才能解决。正如优素福·格尔塔威所说:“一个人只有认识并理解了真理,才会忠于真理,为真理而实干,为真理而奋斗。”其二,知善恶方能扬善避恶,要使自己的行为合乎伊斯兰伦理要求,必须首先学习和掌握一些基本的伊斯兰道德规范,进而以此指导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其三,由于人的个人实践和社会实践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性,道德行为生活实践中有许多现象和行为的善恶界限是仅凭道德经验和道德知识是无法明辨是非的,没有一定的知识广度和深度,就难以获得较高的道德认知。正是因为知识和美德相联系,有知识渊博的人往往是信仰坚定、品德良好的人,所以《古兰经》指出:“安拉将你们中归信的人们和有学问的人们升级,并将你们中有学问的人们提升若干级。安拉是彻知你们的作为的。”(58:11)
先知在教化人们弘扬伊斯兰道德的过程中,十分重视对学习知识的强调。关于“求学是每个男女穆斯林的一种天职”的论述,将知识升华到信仰的高度,奠定了学习知识的思想基础;关于“学到了取悦于安拉的知识而借此只是取得现世的浮利者,在复生日,他闻不到天园的气味”和“那些学到了知识,却不遵行,口头将相互友爱,心中却相互怀恨并且断绝了教胞关系的人,要受到安拉的诅咒,使他们有耳不能闻,有目不能视”的沦述。则指出了端正学习动机的至关重要性;关于“你们求知自摇篮以至入坟墓”的论述,揭示了学习时间的有限与知识的无限,确立了伊斯兰教的终生学习观;关于“学问,虽远在中国亦当求之”的论述,体现了伊斯兰教对世界各民族文化精华兼容并蓄的开放观。求知不能仅仅局限在书本上,要多途径全方位学习。除了攻读理论书籍之外,听取他人传授,学习道德榜样,参观访问调查,反思世间万相,实践经验积累等,都是获取真知的有效方式。伊斯兰早期一些品德高尚的穆斯林在学习方面很有独到之处。据伊玛目安萨里介绍,哈桑·巴士里言谈颇像众先知,行为酷似圣门弟子,他谈论最多的是心灵的活动、行为的恶迹、内心的诱惑,以及种种人性的欲望。有人问他,所言所行是从哪里学来的。他回答说来自侯宰法。有人又去问侯宰法,侯宰法回答:“人们总是请教先知什么是善,而我却请教先知什么是恶,因为我怕会掉在恶中。”他又说:“我知道,不知恶者不知善。””当然,学习还要讲求技巧,树立恒心。伊玛目沙斐尔(767—820)曾说:“获得知识不免要有天资、热心、努力、传达、从师、经久的时间这六个方面。”
当今穆斯林社会,有许多人不重视包括道德知识在内的各种有益知识的学习,借口说工作太忙、学业太紧张、家务事太多、孩子太小,这一段忙过去,又找到了新的借口,一辈子都有借口,没有时间学习伊斯兰,甘当一个无知的穆斯林。听到亲朋的劝导,他有一套现成的答案:我虽然不礼拜,但是我认主;我不学习道德,但做事凭良心。然而,我们不仅要问:认主是遵循安拉的道路,不学习安拉的启示和命令,怎样认主,认的是什么主?没有道德准则和是非判断,哪里还有良心的原则?因此,无知必然愚昧,愚昧必然迷误,迷误者必然远离安拉,远离道德。一个没有正道信仰指导和道德规范约束的人,思想和行为都是不可靠的。当一个人失去了正信的引导和道德的约束,心灵是黑暗的,任何罪过都不在乎,完全可能无恶不作。因此,我们可以作这样的结论:忽视求知是信仰淡薄的表现,拒绝知识是道德堕落的开端。
三是勤于自省。自省就是一个人对自己的品行是否合乎道德规范的自我检查。自省可以使自己知道自己的道德认识、道德感情、道德意志的实际情况,知道自己是否合乎道德之人,知道自己有那些需要克服的不道德品行。自省是品德形成和修养的依据,是涉及道德认识、感情、意志的综合修养方法。不经过自查内省这种道德修养的独特方法,不可能达到“至善”的道德境界。
先知认为自省是防范不道德行为的强大力量。据艾卜·胡莱赖说,先知曾讲:“行奸者在行奸时是穆民的话,就不该犯行奸罪;偷盗者在偷盗时是穆民的话,就不该偷盗;饮酒者在饮酒时是穆民的话,就不该饮酒。”根据另一传述,先知又补充说:“一个人在众目睽睽之下,掠夺别人珍贵财物时是穆民的话,就不该掠夺。”先知还明确指出,有效地抑制恶念的自省,能够受到安拉的奖赏。据伊本·阿巴斯传述,先知曾讲:“安拉记录善恶,而且记录得很明确。谁打算做件好事,而未付诸行动,安拉就给他记一件完整的好事;如果打算见诸行动,安拉就给他记十倍到七百倍乃至无数倍的好事。谁打算干一件坏事,而未付诸行动,安拉就给他记一件完整的好事;如果付诸行动,那安拉只记他一件坏事。”
伊玛日安萨里曾经比较全面地阐述了自省方法。他认为自省有六个相互衔接的重要环节:一日约法三章。就是给心灵分配任务、制定条件,为它指出成功的道路,并强制它坚持既定的道路。二日密切防备。即行为之前,首先想一想,此行为是顺从安拉追随先知,还是属于顺从私欲和恶魔之事。倘若是前者,就毅然为之;如果是后者,就断然放弃。三日自我清查。每天应应指定一个时间审查自我,清算自己整日的行为,反省自己一天中的言谈,以便在复生日审判场受审前对自己的行为已经有所审判。四日自罚。即对自己不道德的行为予以自我惩罚,如果他一时受欲望驱使而吃了有嫌之食,他就应罚肚腹以饥饿,如果他看了非血亲之异性面孔,他应罚眼以禁视,身体其它各部位均同样以剥夺其应有的享受权而予以惩罚。五日自修。加倍地于某些善功,旨在弥补已往的不足。六日自责。以严厉的心语责备自己,使自己时时牢记任何言行都在安拉的明察之中,任何不道德行为在复生日都不能逃脱清算和惩处。
自省是道德主体自觉规范自己的愿望和冲动。离开自省,道德修养不可能实现。然而,仅有自省是不够的,因为自省的自我解剖只是为道德修身的实现提供了一种可能性,而可能性要转化为现实性,必须依赖艰苦的道德实践。
四是躬身践行。所谓躬身践行,就是实习道德,实行道德,按照道德规范做事,从事符合道德规范的实际活动。
躬行在道德修养中的重要地位,是其它方法所无法替代的。
首先,道德实践是达到理想道德境界的唯一途径。学习是品德形成的指导,自省是品德形成的愿望。只有实践道德,才能实际地提高道德认知能力,磨练道德意志,培养道德情感。先知说:“信仰与实践是相辅相成的,只有在两者兼顾的情况下才蒙得接受。”又说:“只有信仰而无实践,或者只有实践而无信仰者、其功修不蒙接纳。”又说:“学问增进而道德无增进的人,他只和安拉越发疏远。”哈里发阿里说:“最低的知识停留在舌头上,最高的知识体现在肢体上。”其意为没有影响到人的行为和道德的知识为缺乏价值的知识,体现在大脑,心灵、肢体上即付诸于实践的知识是最有益的知识。没有实践,一个人掌握的道德知识再多,扬善止恶的决心再大,也只是美德的观念,而非实际的美德。
其次,道德实践是检验道德修养正误的标准。一个人的道德观念是否符合伊斯兰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只能通过这种观念指导之下的行为来判断。一个人良好的道德志向和抱负,也只能通过是否付诸于实践来衡量。倘若某人认为非常正确的行为,穆斯林大众和伊斯兰社会却并不赞赏甚至反对,或者某人口头上说得娓娓动听,现实中并不实行甚至行为的道德属性与此完全相反,那么其道德修养的效果乃至动机则是应当否定的。
第三,道德实践是促进道德修养的动力。良好的道德认知和情感,付诸道德实践后将给行为主体带来心灵的安宁和快乐,并且行为主体从他人和社会的赞许中获得鼓舞,积极地追求道德真知,自觉地反省自己行为,并将克己恕人、行善避恶的决心和信心投入到外延更宽阔、内涵更丰富的实践之中,从而使自身的道德修养进入一个新的境界。
伊斯兰伦理学将道德实践分为宗教和世俗两种类型。
宗教实践主要是指天命功修。作为每个穆斯林必须履行的功修,念、礼、斋,课、朝五项功课,不仅是一位穆斯林的重要标志,而且是一生坚持不懈的道德修养实践。经常诵念作证词,可以促使人牢记安拉是全能至慈的唯一主宰,先知是教化世人的尊贵使者,遵循《古兰经》的伦理原则和先知的道德示范,是取悦安拉、回归安拉的道德行为。每日坚持五次礼拜,其真谛是戒除丑言恶行,《古兰经》明确指出:“你当谨守拜功,拜功的确能防止丑行和罪恶。”(29:45)背离道德者的礼拜,很难为安拉所接纳。天课并非只是调节社会财富的手段,其伦理意义在于纯洁穆斯林心灵,培养穆斯林怜悯之心,巩固和加强各阶层民众的团结。安拉启示说:“你应当从他们的财产中抽取赈款,你借赈款使他们干净,并使他们纯洁。”(9:103)每年一个月的斋戒,不仅仅是暂时的戒绝饮食,而是长久戒除违禁欲望和令人憎恶冲动的一个步骤。先知说:“斋戒不是戒食戒饮,而是戒绝妄言秽语,如有人谩骂你或对你粗暴,那么你对他说‘我是斋戒者’”朝觐虽然是有条件者的必修功课,但也不是与伦理道德没有关联。安拉明确指出:“朝觐的月份,是几个可知的月份。凡在这几个月内决计朝觐的人,在朝觐中当戒除淫辞、恶言和争辩。凡你们所行的善功,安拉都是知道的。你们当以敬畏做旅费,因为最好的旅费是敬畏。有理智的人啊!你们当敬畏我。(2:197)
伊斯兰道德修养的实践,贯穿和渗透在世俗生活的各个方面。先知竭力从人们的心里消除消极遁世的思想,谴责“以出家修道为接近安拉的唯一途径”的错误观念,反对隐居到深山野林修身养性。先知反复教导穆斯林大众,具备良好道德品质的人,应当是在热情同他人交往,积极深入社会实践的过程中,自觉实践伊斯兰伦理精神的人。只有主动参与现实生活中的各项事务,并且在各自的角色中努力表现自己正直的品格,在生活的各个方面保持良好的德行,才可能成为品德高尚、安拉喜悦的信士。当前,复杂的世界,繁华的社会,庸人为酒色财气而追逐和烦恼,邪恶的诱惑对人性的磨练和考验是前所未有的。穆斯林只有承认现实,直面人生,在自由的奋斗中维护自己纯洁的灵魂,在广泛的道德实践中升华高贵的人性,才能达到修养的理想目标。
道德实践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与他人共处、有人监督的情况下,按照道德规范办事;一种是在自己独处,无人监督的情况下仍然按道德规范行为,即为慎独。在非穆斯林特别是无神论者眼里,道德实践最难的是独处环境中的言行。而对于虔诚的穆斯林,他人不知而自己独知的环境中的行为,与非独处的环境中行为,并无什么性质的区别。独处时严格遵行安拉的命禁,不出现背离伊斯兰道德规范的行为,是很自然的事情。因为伊斯兰教认为,任何人的任何行为,始终都处于安拉的洞察和控制之中,甚至内心的所有善意和恶念,也丝毫无法逃脱安拉的监察。《古兰经》明确指出:“难道你不知道安拉是全知天地万物的吗?凡有三个人密谈,他就是其中的第四个;凡有五个人密谈,他就是其中的第六个;凡有比那更少或更多的人密谈,无论他们在那里,他总是与他们同在的;然后在复活日,他要把他们的行为告诉他们。安拉确是全知万物的。”(58:7)又说:“众目不能见他,他却能见众目。他是精明的,是彻知一切的。”(6:103)还说:“他是全知幽明的,是伟大的,是崇高的,你们中窃窃私浯的,高谈阔论的,隐藏在黑夜里的,出现在大白昼的,[在他]看来都是一样的。每个人的前面和后面,都有许多接踵而来的天使,他们奉安拉的命令来监护他。”(13:9—11)所以,穆斯林独处和群处的道德实践之异同,并不是判别品质高尚水平的根据,而是考察道德实践者的信仰虔诚程度的试金石。
从某种程度上讲,道德实践还是一种道德行为的训练。人类的许多行为都是习惯,良好的德行也不例外。因此,无论群居和独处,只要以一个敬畏者的恒心和毅力,自觉地将安拉的命禁转化为行动,长期坚持下去,那么一定会养成节制、忍耐、坚忍、正直、勇敢、行善止恶等诸多伊斯兰所倡导的良好道德习惯。而这种习惯一旦形成,它就会因安拉的佑助“自然而然”地发生作用。当着你试图违背道德习惯行事的时候,你立即将感到心灵的不安,产生难以形容的痛苦,从而不会跨越习惯的雷池——这就是长年累月的道德训练的成效。所以,要使穆斯林大众都成为安拉喜悦的具备高尚道德品行者,对于道德实践怎样强调也是不过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