畏惧安拉可以给人带来一种力量和勇气,这是人类所具有的美德之一。惧怕能产生一种强大的约束力,使人保持贞节、虔敬、诚笃、修身的良好状态。因为时刻畏惧全能的安拉,畏惧安拉的惩罚者,必然按照安拉的道德法则,高度自觉地经常地严格约束自己,言行谨慎,遇事三思而行。可以说,一切邪恶欲望因畏惧而消减,持久的行善动力因畏惧而产生,促进人向安拉日益接近。假如不相信安拉的公正惩罚,丧失对全能安拉的畏惧之心,人们一定会沉迷于声色犬马,世界必然陷于无道德之中。今日世界所面临的人性堕落、罪恶流行,究其原因,归根结底是人心生锈,残酷无情,对造物主知而不认,对安拉的伟大崇高毫不在意所造成的。所以,失去了对造物主的畏惧,人们必然随之失去是非善恶观念,失去对自身的必要约束,导致肆无忌惮地犯罪。倘若惧怕不能对人的行为产生影响,那么它就失去了自身存在的价值,其有如同无。假使惧怕只使人洁身自好,清心寡欲,那也是具有品级的。如果它能使人虔敬,则品级更高一等。真诚者的境界,是惧怕的最高品级。先知之所以道德最高尚,从某种角度讲,是因为他知主最深,畏主最甚。先知自己也说:“有些人为什么对我所做的那件事避而不行呢!以安拉发誓,同他们相比,我确是最知道安拉,最惧怕安拉的。”
当然,畏惧需要人保持身体的健康和思维的正常,因为生命和身体是一切行为的基础。任何有害于它们的因素,均应尽力避免,如果超越限度,以致身体和理性受到伤害,那么,惧怕就不再是一剂良药,而是一种沉疴,需要及时祛除,而非继续培养。
世界既是美好和令人向往的,也是充满泥泞与坎坷的。人生在世如果不紧随安拉的引导,生活会时时面临险境。崇拜安拉、敬畏安拉,是最有效的方法。人生不能没有畏惧之心,毫无畏惧之心的人别说后世的惩罚,就是在今世也没有立足之地。因为毫无畏惧,其实就是不受任何力量的支配,放荡不羁,为所欲为,而面对安拉在创造世界同时创造的事物发展的规律,这种既天真又狂妄的心理绝无生存之地。只有精神病人才可能瞬间产生这种念头。当然,畏惧安拉并不仅仅因为整个人类都在他的掌握之中,也不仅仅因为我们的言行将受到造物主的奖与罚,而是因为安拉确实具有尊严与大德,安拉是普慈今世独慈后世的主。所以,畏惧是个体对自身行为后果的全面考虑,是对利弊的权衡,是一种明智的选择,道德精神的追求,人生成功的保障。
畏惧安拉的回报是真实的。《古兰经》说:“安拉确是同敬畏者和行善者在一起的”(16:128),为他们准备好了与天地同宽的天园(3:133),“敬畏者们在一些乐园和源泉之间”(15:45),又说:“安拉喜悦他们,他们也喜悦他,这是畏惧安拉者所有的。”(98:8)安拉专为惧怕者授予正道、慈悯、知识、喜悦的恩典便是最好的例证。凡提及知识之贵重的经文,均可作为惧怕之贵重的证据,因为惧怕是知识的果实。
希冀与畏惧是辩证统一的。只有畏惧而无希冀,将使一个人沦入绝望之境。只有希冀而无畏惧,将使一个人陷进幻想泡沫。人应当既不放弃希冀又不丧失畏惧,希冀之中摒弃幻想,谦虚谨慎不懈奋斗;畏惧之时抛却绝望,振奋精神豁达向上。希冀与畏惧皆以虔信安拉为基础。先知说:“信士是处于希冀和畏惧之间的。”失去了对造物主大仁大慈的信赖,人不可能指望安拉的恩赐;离开了对造物主全能公正的信仰,不可能惧怕安拉的惩罚。希冀与畏惧是相伴的,理智的性灵,美好的人生,必须集希冀与畏惧于一身。
五、罪恶和忏悔
罪恶和忏悔是许多宗教伦理的共有范畴,但伊斯兰的罪恶和忏悔有其明显的特色。
伊斯兰伦理的罪恶,指一切冒犯安拉意旨的行为。罪恶按其直接伤害的对象分为三类:一是人直接对安拉所犯的罪,其中凡不属给安拉树立配神(俗语为“举伴”)性质的罪行,可指望最终得到主的赦宥(4:116,31:13)。二是人对人所犯的罪,包括危害人群乃至整个人类的罪行。三是人对安拉其他被遣物所犯的罪,如残害动物、污染环境等。违背安拉命禁的行为中的任何一条罪,都有三重伤害,伤害安拉、伤害他人、伤害犯罪者自身。上述第一类罪行,忤逆安拉和由此导致自身亏折,显而易见;之所以伤害他人,是因对创造主的不敬和背离,给他人性灵造成了负面影响,阻碍他人实现人生最终目的,即虔敬地崇拜安拉,尽职地治理人世,而且,穆斯林犹如人之躯体,一个部位出了问题,必然延及其他部位,至少会减弱各种善行的辐射力。第二类罪行,在危害他人的同时实际上也触犯了安拉的意旨,因为任何损害他人利益言行,与安拉的仁慈是根本不相容的,而违背安拉意旨自然是在寻找安拉对自己的惩处。第三类罪行,一方面因伤害安拉的其它被造物为安拉所不喜悦,另一方面直接后果是破坏了包括伤害者本人生存的环境的和谐,因此也就形成了三重伤害。这三重伤害中,最严重最难以取得安拉饶恕的,是对安拉的冒犯和伤害。
罪的轻重等级,人们众说纷纭。有人说罪恶不分大小,因为都属违犯安拉命禁之事;又有人说凡悖主之事均属大罪。可以肯定的是,罪恶确实有大小之分。安拉说:“如果你们远离你们所受禁的一切大罪,我就赦宥你们的一切罪过,并使你们得入一个尊贵的境地。”(4:31)又说:“远离大罪和丑事,但犯小罪(阿拉伯语音为“ithmsagha’ir”)者,你的主确是宽宥的。”(53:32)先知说:“安拉要以五番拜功和一个个主麻拜,罚赎人们在这些拜功之间所犯的过失,如果他们未有意犯大罪的话。”又说,大罪就是“给安拉树配神,忤逆双亲,杀害无辜、作伪证、吃重利和临阵逃跑”等。
对罪恶的划分意见不一的原因在于,“大罪”之“大”,从字面上看是一个笼统词,它无论从词源或教法上讲均无固定内容,因为大或小都是相对而言的。一种罪恶相对于比它小的,是大罪,相对于比它大的,则是小罪。据经注学家哈增(1280一1341)传述欧麦尔和伊本·阿巴斯的话说:“伊斯兰教并无大罪与小罪之分。犯罪后求饶悔改,便非大罪;犯罪而坚持不改,便非小罪。大罪因求饶忏悔而被勾销,小罪因坚持不改而成大罪。”事实上,人类社会是发展变化的,罪恶及其程度也必然会有一些变化。某些罪恶,人们知道是大罪;某些罪恶,人们知道是小罪;而又有一些罪恶,人们不知其究竟为大罪抑或小罪。那种试图将罪恶限制在一定数量或限度当中的做法,实际上是在追求一种不可能之事。所以,除非《古兰经》和圣训有明确规定,至少伊斯兰众权威学者已有一致意见,否则必须谨慎行事,小心为上。如果一定要提出一个标准,那么是否可以这样说:大罪是以明确的认知和完全的自由为前提,是一种彻底背离安拉意旨的决定,并且由此往往导致在重大问题上冒犯了安拉:小罪虽然也违犯安拉命禁,但行为者没有全面的认知或没有完全的自由意愿,并未完全投入罪恶的决定之中,而且一般是在小事上背离了安拉的意旨。
罪行可由小变大。其原因,一是有罪不改,少量罪恶的不断积累使心灵渐趋黑暗。二是小视罪恶,当一个人将一件罪恶看得很小时,这件罪恶在安拉跟前就变得严重。哈里发阿里说:“最严重的罪恶是犯罪者轻视其罪恶。”三是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这种人所犯小罪也属大罪。四是执迷不悟,安拉一再遮盖某些人的错误,以至不在今世中惩罚他们,但这些人却执迷不悟,窃以为这是安拉对他们行为的认可。五是张扬罪行,有些人惟恐别人不知道自己的乖张本性而将自己的丑行公诸于世,甚或在众目睽睽之下作恶。六是误导他人,有些人身为受人效法的学者,却屡屡犯罪,以致误导他人。
许多穆斯林犯罪并不是因为完全丧失了信仰,而只是因为信仰过于薄弱。犯罪最直接的原因,则不外乎急功近利和顺从私欲。人往往只顾眼前的利益,后世的惩罚在他们看来极其遥远,即使对他们行为有约束作用,那也是非常微弱的。人也容易被长期娇惯的私欲所控制,欲望着实欺人,它同惩罚的迟迟不兑现一道构成了有信仰的人们松懈、麻痹的两个要素。安拉说:“真的,你们喜爱现世的生活,而不顾后世的生活。”(75:20)先知说:“天园蔽之以艰辛,火狱蔽之以私欲。”解除这两种病因,应该改变观念。“就惩罚的遥远而言,人应该相信,凡注定发生之事一定要发生,明天对于等待的人并不遥远。死亡对一个人来说其实就象他的鞋带一样邻近,谁能料到末日何时来临!他应该常常提醒自己:自己在生活中的大部分劳顿,其实是在为将来做准备,他长途跋涉,不畏艰险地去赢利,实际上是考虑到他在经济情况不佳时用得着钱。他应该用同一种认识去妥善处理眼前的利益,他应该对自己说:‘既然我不愿意舍弃短暂今世的利益,又何以放弃永恒后世的利益呢?’”
忏悔,即悔过,是阿拉伯语“讨白”(阿拉伯语“Tawbah”音译)一词的意译。指人因触犯了安拉的禁令而真诚地向安拉悔罪求饶的意识和行动。“讨白”及其派生词在《古兰经》中多次出现,《古兰经》中还有“讨白章”,由此可见“讨白”的重要性。当然,仟悔一词有时也仅指“懊悔”。先知说:“懊悔,即忏悔。”
天使只事善功,恶魔只犯罪恶。只要是人,由于安拉造化有双重性灵,由于享有意志自由,加之易卜劣厮的唆使、怂恿,在其—生之中不可能永不犯罪。迷途知返是人之本分,弃恶从善系人性之一个方面。仁慈的安拉洞悉人的禀性,给予人悔过自新的机会。每个人不分高低贵贱,随时随地都可以向安拉忏悔。《古兰经》多次鼓励并号召犯罪穆民多做“讨白”。只要诚心向安拉忏悔,就有希望得到安拉的宽恕。安拉说:“信土们啊!你们当向安拉忏悔,你们的主或许免除你们的罪过,并且使你们入下临诸河的乐园。”(66:8)又说:“归信的人们啊!你们当全体向安拉悔罪,以便你们成功。”(24:31)先知曾号召穆斯林:“人们啊!你们向安拉悔罪求饶吧,的确,我每天向安拉求饶一百次。”公议(阿拉伯语“ijma‘”意译)将忏悔定为应尽的义务,这是因为各种罪恶包含使人远离安拉的性质,悔罪促使人接近安拉,故而是信仰的必然内涵。
《古兰经》和圣训明文都记载了忏悔的优越性。安拉说:“安拉的确喜爱忏悔的人,的确喜爱洁净的人。”(2:222)先知曾说,安拉对自己奴仆悔罪的高兴,超过这样一个人的高兴:他牵着骆驼载着干粮和饮水走进一个四处有危险的沙漠地带,躺倒小憩时睡着了。醒来时,发现骆驼不见了,他四处寻找而不见其踪影,他又热又渴,十分着急。只好回到原来歇息的地方。睡了一会儿,醒后一抬头,突然看到骆驼驮就在他眼前。先知还说:“人人都会有罪过,能忏悔的人才是最佳的好人。”哈里发阿里说:“在大地上有两个免于你们受安拉惩罚的保障,其中一个安拉已经收去,另一个在你们面前,你们应当抓住它。安拉已收去的保障是他的使者,而现存的保障是向安拉求恕、悔罪。因为安拉说:‘你在他们中间的时候,安拉是不会惩治他们的,他们求饶的时候,安拉也不致于惩治他们’(8:33)。”当代学者认为,能忏悔的人,是能够保持道德整体完美的人,他不但将获得后世和今世安拉所许诺的赏赐,实现人生的最高目的,而且在现实的生活中,忏悔的信士能获得精神的愉快,心胸坦荡,精神饱满。即使在物质缺乏的生活条件中,他仍旧是精神的富翁,享受社会和家庭的无穷乐趣和尊敬,在精神上克服困窘取得胜利,充满了对生活的美好希望。
凡信士犯罪,都有悔过自新,将功折罪的打算,因为他相信自己的善功可以弥补自己的过失。然而,占据人类本性的“幻想”使他一再推托,以至迟迟不能忏悔。或者虽然曾经忏悔,但一有条件,又故态复萌。安拉说:“悔罪、归信,并且力行善功,永循正道者,我对于他,确是至赦的。”(20:82)一个人想要获得安拉的恕饶,想彻底放弃罪恶,就必须具备认识(即认识到罪恶的严重性及破坏性)、后悔(即后悔以往的过失)和决心(即决心不再故态复萌)三个条件。所谓认识,即忏悔者从思想深处感受到罪行之恶,并立即停止犯罪活动。任何一种思想都要用行动来证实,反之就是口是心非。一边向安拉求饶,一边却继续犯罪的人无疑是掩耳盗铃,自己骗自己。所谓后悔,即忏悔必须真心诚意。面对至高无上的安拉,人常常只满足于口头说:“主啊!求你恕饶我们,怜悯我们!”而实际上并未放弃幻想和自满,虽然安拉明白地告诉我们,“人们只得享受自己的劳绩。”(53:39)所以,毫无悔罪之心的惧怕和并不实际戒绝的悔过,与伊斯兰的忏悔相距甚远。也许你可以用一些假象欺骗人的眼睛,但安拉是洞悉人们心事的,因此忏悔必须作到表里如一,诚心诚意。所谓决心,即下定决心痛改前非,永不再犯。人一旦向安拉做了虔诚的“讨白”,那么就要彻底和罪恶划清界线。如果屡悔不改,忏悔就毫无效果,其罪责只有自负。因为,一个没有意识到罪恶使其远离安拉的人,是不会懊悔也不会痛心的。既然不会痛心,也就无所谓弃恶从善。指望安拉接受的忏悔,必须是这三种涵义综合的真实的实践的悔过。
忏悔应当及时,这是安拉的要求。《古兰经》说:“安拉只赦宥无知而作恶,不久就悔罪的人;这等人,安拉将赦宥他们。安拉是全知的,是明智的。终身作恶,临死才说:‘现在我确已悔罪’的人,不蒙赦宥;临死还不归信的人,也不蒙赦宥。这等人,我已为他们预备了痛苦的刑罚。”(4:17—18)推迟忏悔属于犯罪,依本·盖依姆说:“及时忏悔为主命,绝不可推迟。谁迟迟不忏悔,就承当推迟之罪责。这种情况下,他不但要为自己所犯的罪恶忏悔,还要为自己的推迟而忏悔。然而,忏悔者很少考虑得如此周全,他一旦忏悔,罪恶就不复存在了。”如果一个人的内心沉湎于各种罪恶,天长日久,悔过的光线便无法划破重重黑暗,信仰之光会逐渐脱离这颗心灵,最终消失殆尽。安拉在《古兰经》中说:“不然,凡作恶而被其罪孽所包罗者,都是火狱的居民,他们将永居其中。”(2:81)对自己的罪过麻本不仁,悔过的时间一拖再施,未能将忏悔的决心付诸行动,心灵必然被罪恶所包罗,到那时即便忏悔也难以为安拉所接受,因为你已经无法将忏侮的决心体现在行动上。
当然,忏悔者还需时时祈求安拉的佑助。因为,倘若安拉不给人以忏悔、醒悟之性灵,不以大仁大意的属性原谅被造物的忤逆之罪孽,人或者很难产生忏侮之欲求,或者产生了也很可能不是发自内心深处,或者就是作了真诚的忏悔,也可能得不到安拉的准承。而只要安拉意欲,即便是屡犯屡悔,也能得到安拉的允准。曾有一人问先知:“主的使者啊!我们中有人犯罪该怎么办?”先知回答:“该忏悔。”他又问:“忏悔后会怎样?”先知说:“会被赦宥,忏悔会蒙准成。”他还问:“悔后他又重蹈覆辙呢?”先知说;“还当忏悔。安拉不会倦怠,直到你们倦怠。”有人对哈桑说:“我们中有的人因其罪恶向主忏悔,而后又重蹈覆辙,又向主忏悔,但还是屡犯不改。难道这样的人对主不害羞吗?”哈桑说:“恶魔巴不得你们这样。因此,你们对于忏悔不可倦怠!”真正会招致毁灭的是,不知悔改、顽固不化。因此,即使你罪恶滔天,也当忏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