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分析
通过对福音书的比较分析,施特劳斯表明其结果对四部福音书都是否定的。就是说,这些(圣经中的)故事从头到尾都应该认为不是目睹见证人的叙述,而只是生活于离事件发生时期很远的人们的零碎记录,尽管他们记下了许多真实的资料和言论,但同时他们也收集了各式各样荒诞的传闻,而且还部分地用他们自己的虚构加以粉饰。
这样的评论恰好说明圣训中所提到的:“有经典的人(指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告述你们的话,你们不可过于相信,也不可完全否定。”
当初犹太人篡改经典被视为恶劣的习性,今天已由许许多多具体例证,证实了犹太人的这种历史过程。然而,“象犹太人同样地参加了伪造神话集的基督徒们,在他们和犹太人的争论中,很快地发现了窜改旧约圣经的希腊文译本也是很方便的事情,这么一来就把基督的十字架引进了诗篇中,把耶稣下到阴间引进到耶利米书中;当犹太人坚持说在他们的抄本里没有这几段话的时候,这些基督教的教父们竟厚颜无耻或愚昧天真地回答说,犹太人阴险狡猾地从他们的圣书中,隐匿或涂抹了这些指控他们的证据。”(《耶稣传》第71页)
《圣经》中有很多内容,在三部“对观福音书”中的记录各不相同,让人从中可以明显看出篡改的结果,即使有的事迹可能根本就是编造的。罗伯逊说:“马可显然保留了一种较早的说法,而马太则时常加以修改,路加则差不多经常修改。我们不能设想,马可会限制一个原为万能的耶稣,我们明白看出了一个传说的逐渐发展。”譬如“在较早的说法中,先知的能力是有限的,并且他死后便无能了。后来这些限制被取消了,以投合基督教会想依照神的形象改造耶稣的嗜好。但没有一部‘对观福音书’发展到正式把耶稣神化的地步。到‘第四福音书’才采取了这一步骤。在这书中耶稣自始便是仅具备人的外貌的上帝,不受诱惑(诱惑的故事被删去了),不惊异,自始至终无所不能、无所不知,终于在宣布了他有重行取得生命能力以后放弃了他的生命。因此,这个传说是从神奇性较少演进到神奇性较多,从仅有耶稣听得神灵语声演进到一个一切人都听得的神灵语声”,“从一个‘被证明为上帝’的人演进到一个‘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的上帝。因此我们可以运用一种类似数学外推法的方法推知,在这个演进过程的开端,有一个由神话材料围绕着的人,而没有一个单纯的神话。”((见[英]罗伯逊《基督教的起源》)第101页)
为了更使人理解福音书之间的关系,说明它们相互差异的原因,莱辛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为此他撰写了《以福音书作者为普通人类作者的新假设》,在该文中,莱辛完全否定了帕皮亚斯有关福音成书的传述,他认为各种福音书都是以使徒时代关于耶稣生平和教训的口头传说的书面记录为基础的,他假定这些记录来源于巴勒斯坦的犹太基督徒,即所谓的拿撒勒人中间。后来经过了不止一个所有者或抄写者的改动、增补或压缩,最后又从巴勒斯坦本地文字自由地译成希腊文字以供更多人的需要。
艾希豪因认为,各种福音书内容产生一致和不同的原因有二:一是一个福音作者用了另一个作者的记录;二是所有作者都用了一种共同的资料。艾希豪因否认了第一种可能,因为它虽然能说明一致的地方,却不能说明不同的地方。
对此胡格则以利维(古罗马史学家)曾利用了帕利比乌斯的著作为例驳斥了艾希豪因。而施莱马赫则宣称,假设有一本原始福音书的想法是不可接受的。他说,设想在我们的简单的福音书作者面前摆放着不同语文的、敞开着的、四五六本抄本和书卷,这些作者们时而翻翻这本,时而翻翻那本,这种景象与其说是原始基督教的诞生时期,毋宁说是一个十九世纪的德国制币工厂。
计色勒提出与艾希豪因的成文福音相对立的以口头形式存在的原始福音,他提出,对于前三个福音宣传者,与荷马史诗赖以流传但也同时经历希腊史诗的吟诵者之间有相似之处,史诗流传过程中,同样也遭到许多变化和渲染。
的确,原始的福音宣传,无论如何总是口头的。至于有关耶稣生平的资料,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也是口头传播的,但这虽然可以说明各福音书中不同的原因,而施特劳斯认为这并不能说明它们之间许多一致的地方。不仅总的选材与布局方面有一致,而且还不止一次地出现在时间上本不衔接的两件事,一个福音书作者偶然地把它们依次放置在一起,其他两部福音里竟然也作了同样安排。绝对一致的表现有时甚至扩展到最特殊的希腊语词用例方面。
如此可知,对每一新的事例,不同时期观察这些福音书彼此间许多关系所用的每一观点,都需要一种新的假设,整个事情变得愈来愈复杂和不自然。这些假设和理论所导致的矛盾也愈来愈显著了。
《圣经中犹太的行迹》作者指出,“如果有人坚信圣语是一本统一而同质的书,自始至终都具有一致的构思,那么,他就必须无视众所周知的有关它的起源和写作的知识,并解释一连串原文中的问题:内容重复、疏漏、篡改和抵牾。在正常情况下,这些现象大多被合乎情理地理解为是由于长时期中的众多作者所造成的。”
应当强调的是即使对于相同的一件事,在圣经的不同地方有矛盾的记载,甚或相反的记录,我们却不能以为那件事就是真实存在过的,如果那样我们就无察觉地陷入其中的圈套了。因为圣经中有着丰富的神话、编造的故事,以及根据需要而撰写的东西,这些内容即使人们对它的某些细节还在热烈地争论,其实事件本身就是子虚乌有,根本不存在的。
除了福音书以外,新约圣经其他文书中的错误就更难以悉述了,以下仅举一例,如罗伯逊指出:“传统的说法认定出于保罗之手的书翰共计十四宗,但是在这十四宗书翰中,给希伯来人的书翰并没有假托为他所作,而其中给提摩太和提多的书翰,连职业神学家们也认为是第二世纪的伪造品。其余十宗书翰当中究竟有多少真正出于保罗的手笔,我们在目前只好作为存疑。它们之中含有许多内在的矛盾。我们目前姑且相信这些书翰的表面价值,便要因它们和‘对观福音书’之间的大不相同而大吃一惊。‘对观福音书’中的耶稣,连同他对富人的斥责,对穷人的称赞和未来天国的宣布,在这些书翰中无法找到。”而且“耶稣复活见证人的名单,和‘四福音书’中所述的不相吻合。并且,所有这些段节是不调和地突出在一个很不相同的背景中。”(同上第79页)
罗伯逊指出,就这些(保罗)书翰现有形式而言,未必有一篇完全是保罗的作品。“保罗书翰集”大约是在公元二世纪中后期汇集而成的,这些材料由灵智派的马喜翁进行编辑,当时已与保罗时代相隔近百年之久,在整个过程中书翰抄本曾经大加改编,不但曾把许多部分改成了韵文,而且把不同的来源,不同作者的一些作品合并到一个共同的标题之下。
罗伯逊认为韵文的使用“在直截了当的传记、历史或书翰中,它是不适合的,真实的传记和书翰是不会写成韵律的;但是装腔作势的传记和书翰便很有可能如此。这些著作为什么采取这种体裁,只有一个原因,当初必是为了使它们便于不识字的人们记忆和背诵而故意采用着体裁的。为了达此目的,著作家便利用韵律,有时甚至利用韵脚。‘新约’诚然有一部分是以真实历史和真实书翰为基础的。但是我们不能保证这些历史和书翰是以原作形式保留下来的,同时我们却有种种理由相信它们并非原作。因为一经什么人将它们改编以便记诵,它们便会无限制地被任意窜改,一求迎合某某教会的见解或适应这种情况的需要。” (同上第81页)
保罗书翰集和使徒行传都是了解保罗的仅存资料,但保罗书翰集在许多有关历史和教义方面,却与使徒行传的记录绝不相同,其中误谬是明显的。罗伯逊说,保罗书翰集和使徒行传在内容上渺不相涉。从中无法考查保罗的真实情况。对此,幸德秋水则说,近来德、法考证学家们断定,保罗书信14篇中10篇全是伪作,只有其余4篇在表面上还找不出伪作的证据,而且对于保罗本人的出生年代,活动时期,现在都不清楚。象勒南的《保罗》、怀特教授的《宗教与科学的战争》、赖克博士的《文明史》、《美国百科全书》等都这样说。《大英百科全书》的记者也认为:“我们对于使徒的研究,除新约全书所能看到的以外,几乎完全没有什么可以作为依据的知识。” 伴随基督教全部过程,相关圣经的真伪之争从未停止过,圣经的品质已决定了圣经在其本身的确认方面,分歧不可避免,尤其圣经各书汇编过程的不同,又使这种纷争更加复杂化,同时也注定这种纷争将伴随基督教到最后,任何时候也不可能得到最终定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