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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           ★★★
错误
作者:山牧老师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2-12 7:59:08

、错误

从基督教初期直至上世纪末,各种圣经版本一直在不断地修改,只以詹姆士一世国王钦定本为例,于1611年第一次出版后,曾于1811年进行修正,又于1952年再次修正,又在1972年再次进行修正。而且每次出版都被标定为“标准版”,甚至以“最卓越的”、“最精确的”等形容词大加美誉,而实际上又总在屡屡发现新的错误。当1972年所修订的“修正标准版”完成时,出版者柯林斯公司特意加以说明:“这本圣经(RSV)是三十二位学者和一个五十位教会代表组成的咨询委员会协助下的一项新产品。”说明中也同时指出“然而詹姆士国王钦定本有着严重的缺点”,“这些缺点太多太严重,不得不加以修改”等等。

圣经的每次修订,原来面貌都要有所变更,其中体现了经常采用的修改手法,譬如约翰福音(五7 ):“因为在天堂中,作见证的有三:天父,语言及圣灵,这三者就是一个。”这一被视为信仰中心的“三一说”,却在未加任何说明的情况下被52年修订后的钦定本完全删掉;

马可福音(十六19):“主耶稣和他们说完了话,后来被接到天上,坐在上帝的右边。”与路加福音(二十四51):“正祝福的时候,他就离开他们,被带到天上去了。”两节互不相符的内容均从正文中剔除,而转成了页末的注脚,但前者加了标注,后者没加标注;

马可福音(十18)记载耶稣说“你为什么称我是善良的”一句,在马太福音修订版中已改为:“你为什么以善事问我呢”,在探讨这一改变的意图时,杜梅罗认为“《马太福音》的作者少许改变了经文,以防读者猜想基督否认他是善良的”;

如果对照相同的事例,比较各种福音书不同的记录,也可以看出圣经作者先后进行特别描述的意图。

譬如对钉十字架一事,在最早的福音文献中说,他们“都离开他逃走了”;到了路加福音读者们又看到一些门徒“远远地”站着看着;再到约翰福音就可以读到有人立在十字架旁边了,三种记录,一种比一种更接近,更动人。

在记录耶稣遇到不肯放弃全部财产的那个富人时,福音书作者们也各自采取了不同改动。

马可福音(十28—31):“彼得就对他说:‘看那,我们已经撇下所有的跟从你了。’ 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人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母亲、儿女、田地,并且要受逼迫,在来世必得永生。然而,有许多在前的,将要在后;再后的,将要在前。’”

马太福音(十九27—29):“彼得就对他说:‘看那,我们已经撇下所有的跟从你,将来我们要得什么呢?’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这跟从我的人,到复兴的时候,人子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亲、母亲(有的添妻子)、儿女、田地的,必要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然而,有许多在前的,将要在后;再后的,将要在前。’”

路加福音(十八8—30):“彼得说:‘看那,我们已经撇下自己所有的跟从你了。’ 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人为神的国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儿女,没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来世不得永生的。’”

对照以上三种文字处理,可以清楚看到,马可只对跟随者保证了来世的永生,而且要以受到逼迫为前提;马太则免去逼迫,酬报更加百倍,且对十二门徒作了“十二宝座”的特殊保证;路加则是更加强调今世与来世的共同保证。

圣经中更多的错误属于误传或编造,譬如应为同一内容的十戒,在圣经里有三处提到,然而它们的内容却是如此不同,除了第一、二、四条内容相近之外,甚至没有将它们混为一谈的任何可能。譬如在对应相同的条目上:

第一条

第一种说:“除了我之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第二种则说:“不可敬拜别的神,因为耶和华是忌邪的上帝,名为忌邪者。”

第二条

第一种说:“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象。”

第二种则说:“不可为自己铸造神像。”

第三条

第一种说:“不可妄称耶和华你上帝的名。”

第二种则说:“你要守除酵节。”;

第四条

第一种说:“当纪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六日要劳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上帝当守的安息日。----无论何工作都不可作。”

第二种则说:“你六日要作工,第七日要安息,虽然耕种收获的时候,也要安息。”;

第五条

第一种说:“当孝敬父母。”

第二种则说:“在收割初熟麦子的时候,要守七七节,又在年底,要守收藏节。”;

第六条

第一种说;“不可杀人”

第二种则说;“你们一切男丁,要一年三次朝见主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

第七条

第一种说:“不可奸淫。”

第二种则说:“你不可将我祭物的血、和有酵的饼,一同献上。”;

第八条

第一种说:“不可偷盗。”

第二种则说:“逾越节的祭物,也不可留到早晨。”;

第九条

第一种说:“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第二种则说:“地里首先初熟之物,要送到耶和华你上帝的殿。”;

第十条

第一种说:“不可贪恋人的房屋。”

第二种则说:“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如此等等,不知其何以如是也。

又如大卫调查犹太人口一事,他是从哪里得到圣灵启示的呢?同样的事情,“撒母耳记”中说:“撒旦敌对以色列人,使大卫定意进行户口普查。大卫命令约押和其他官员说:‘你们要到以色列各地,从最北边的但城到最南边的别是巴数点人民,我要知道人民的数目。’”而“历代志”中却说:“以色列人又激怒了上主,所以他就决定使大卫找他们的麻烦。上主对大卫说:‘你去调查一下以色列和犹大的人数!’ 大卫就命令军队的元帅约押说:‘带着你的部属,走遍以色列的各支族,从北边的但到南边的别是巴数点人民。我要知道人民的数目。’” 同是一件事情,同是圣经中的记载,却得出互不相容的两种描述,一说是恶魔(撒旦)命令大卫办的;一说是上主命令大卫办的,到底听哪家的!令读者如坠五里雾中。

更有意思的是马太福音的作者还把人和事都比其他福音的记录都增加了一倍——两个瞎眼的、两个麻疯病患者、两个被鬼附的、两奇迹的宴会、耶稣骑着两条驴(驴和驴驹)进入耶路撒冷等,而马可、路加和约翰所知道的只有一个。    

与此相反, 在“使徒行传”连篇累续的奇迹中,又都表现出一个典型的特色,即每一件奇迹都是在彼得与保罗两个人身上同样发生和记录的,两个人都治好了一个生来的瘸子;两个人都奇迹地从监狱中逃脱;两个人都使一个死人复活;两个人都不经接触而治愈了好多病人以及被魔鬼附身的人。不过彼得是利用病人的影子,而保罗是利用病人的手帕或衣襟。在“使徒行传”中,彼得与保罗的教义之间没有丝毫差别,两个人都宣称在同一历史上的耶稣是死而复活,并且作救世主的基督。

最令人莫名其妙的是马太与路加各所列明的耶稣“家史”相差太过悬殊,《马太福音》记载大卫到基督间隔二十八代,而《路加福音》记为四十三代,两者相差十五代,而且列出的所有人名之间除了三人相同之外,其他名字一律对不上号。甚至连最近的关系也弄不清楚,譬如关于约瑟的父亲,《马太福音》说是“雅各”,《路加福音》说是“希里”;关于大卫的儿子,《马太福音》说是“所罗门”,《路加福音》说是“拿单”。矛盾百出,各不相同。

在《约翰福音》中耶稣传道的基本经历是三年,而不是其他福音书中所暗示的一年;成年后的耶稣进入耶路撒冷是四次,而不是其他福音书中所说的一次;耶稣所活动的地点主要是犹太,而不是其他福音书中所说的加利利。

甚至在《约翰福音》中,施洗者约翰并未给耶稣施洗,使徒们也没有传道活动,他们在故事中未发挥任何积极作用。

《约翰福音》中的耶稣是一位十分键谈的“神子”,以长篇议论,申明他是谁,他来做什么。而且信息的传达也不再采取寓言方式,而是直接而详尽地讲解,主题内容就是阐明耶稣与上帝的关系,这是其他福音书中所少关注的。

的确,圣经上的矛盾之处随处可见,俯拾即得。就连妇孺皆知的六条腿的蚂蚱,在圣经中都变成了四条腿;兔子也变成了反刍类动物。这种种情况在历代圣经研究者著述的批评中不胜枚举。现在越来越多的文章和著作从不同视角揭露《圣经》的种种错误和舛谬,如将它们汇编成专集恐怕也会是与《圣经》同等的一部庞然巨著了。              

随时代的进展,对圣经认真地考证和研究工作逐渐展开并不断地深入,尤其是基督教本身的一些学者专家所作的工作。已令许多基督徒认识到,各福音书并不如教会所极力强调的是来自圣灵的作品,即使虔诚的信念希望它是那样的。人们确实发现有关新旧约圣经中的疑问层出不穷。其中包括方方面面的不经之处,有的是最明显的谬误,有的则是讹传所致,前者显然是后人的造作,后者也有不同的原因。在如此混乱的圣经产生的背景中,各种错误都是可能发生的。不过有的错误无需考证即可明了,有的则需要考证之后方知其错误。即使不同版本不断地删除、修改一些内容,可是阻止不了的还是有越来越多的发现。有一些批判圣经的专著不惜冗长的篇幅对其不同篇章,不同记录的相同内容,逐字逐句地进行对照,一一列项进行说明,以便使读者获得更具体,更清晰的认识。

北美波士顿城传教士讲习所讲师N·T·森得尔廉得牧师在他所著的《圣经——它的起源、差异与性质》中得出结论:“既然承认圣经大部分完全不符合基督教教义,就应当将其放弃。他揭露了这些矛盾的地方,并且说,在圣经里有一万多处地方都可能加以不同的解释,他自己也象其他牧师一样,看出了圣经教义是怎样没有根据,但他没有放弃这种教义的足够决心。”(见雅罗斯拉夫基《圣经是怎样一部书》中译本注)1957年9月8日耶和华见证会在他们的《醒来》(AWAKE)杂志上,以惊人的标题刊登了该期的主打文章,它的题目就是“圣经中有5万个错误” 。
文章录入:马阿訇    责任编辑:马阿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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