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看月概述
一个朔望月的长度在29至30日之间移动,其中月显28天,月隐1至2天。月隐就是月的合朔期,合朔期内由于月球背向地球,人们看不见月亮。合朔期之后就会又有新月出现,以作为第二个月的开始。从合朔到新月初显,最短需要17~20小时才有可能以肉眼看到新月。如合朔时间早,即使当天没见到新月,次日就会有月;如合朔时间晚,即使次日没见到新月,第三日就会有月。从月的合朔开始,连续三天之中新月必然显现。
斋月的出入是以见到新月为标准的,新月是指月亮在合朔之后,最初三天显现于西方天际的细月,称作“希拉勒”。“希拉勒”的第一天称作“吴祖迪”;第二天称作“侯苏尼”;第三天称作“什哈迪”,继此三天新月之后第四天出现的宽月称作“格莱麦”,在合朔之前的残月称作“塞台尔”,宽月和残月都不是斋月的判断标准,超越三天“希拉勒”的时限判断封斋、开斋都是错误的。
主的使者*说:“你们见月封斋,见月开斋,如遇云蒙则完美舍尔巴尼月三十日。”(布)该节圣训表明,主的使者*将新月的认证时间只规定在“希拉勒”的两天之中,即29日或30日。这样,在三天新月当中留有一天作为整合的余地,使处于不同时区的不同地方都能依据当地时差对看月时间进行调整,以便都能在“希拉勒”三天之内实现新月的确认。由于东西半球最大时差只是一天,因而,只要遵循圣训,在任何地方对斋月的确认,都不会脱离三天新月的时限。
世界各地经纬度不同,相对新月显现的时间也不相同。由于地球由西向东转动,东方时间早,西方时间晚,东西两地相距越远,时差越大,由于最远两地相隔12小时,处于相对的两个昼夜之中,因而格林尼治经线作为本初子午线,将全球分为两天。同样,东西方新月显现时间也会相差一日,因此,看月时间最多只能相差一天,不会相差两天。正如古兰中所记载:“他是两个东方的主,也是两个西方的主。”(55:17)
合朔对于全球是在同一时刻,但相对不同国家或地区并不都在同一时点甚至同一日期内。中国的合朔日是以农历初一和北京时间反映的,如将世界各地看月时间对照中国农历,则有的相当于是在“初一看,初二不看”;有的相当于是在“初二看,初三不看”,这是因为处于不同时区,新月显现时差所导致的。
实际上,任何地区看月时间均应在当地合朔时间之后的第二天,因为在第一天中,无论新月什么时候显现,都无法看到新月。譬如新月在夜间显现,那么,当时新月正处于太阳的一面,我们不能看到;如果新月在白天显现,那么,由于距离太阳太近,为阳光所遮,我们仍然不能看到。只有到第二天日没的时候,当太阳已经落下地平线,而新月尚未落下地平线,而且两者之间已相隔一定距离的时候,(如果其他影响条件都合乎见月标准)才有可能见到新月。如果第二天未能见月,那么,第三天必然已有新月,因而就不必看了。
由于新月显现只在于最初三天之中,东西两地最远只有一天之隔,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都不应出现初三甚至初四看月的现象,即使初四见月,所见到的已不是“希拉勒”新月,而是“格莱麦”宽月,只有“希拉勒”新月才是经典指定的判断标准,延至“格莱麦”的出现,新月期限已过,无论斋月的出、入均已脱离正确时间了。
至于因距离远,纬差大,季节或其他因素影响难于见月的地区,遵循圣训,应以领月入斋,就像接近两极的地区,几乎半年无月,是不能以看月确认斋戒的,所以领月也是必须的认证手段。
看月本身让我们主动地去寻求和承领真主的命令,真主的判断又在信士的追求中得以显现,圣训方法保证了履行功课与真主命令的一致性,现代的新月预报虽然可以非常准确地提供新月信息,有助于确定看月时间和反驳错误报月,但却不能取代看月的法学规定。看月是功课的一部分,是确认主命的必要条件。
斋月认定的基本原则就是见月,而见月并不是必须经过精密的天文测算才能达到的,功课的实现对于深入精细的科学研究本无须苛求。正如艾布·白海泰尔在白图尼海莱村见到新月时所发生的情形一样:当时一部分人说:“这是初三的月牙。”另一部分人说:“这是初二的月牙。”后来当伊本·阿巴斯问清大家是哪一夜见到的新月之后,说:“主的使者*规定见月封斋,见月开斋。”(穆)
对于是否应该坚持肉眼见月、有没有必要采用天文观测仪器、能不能利用相关月球运行参数进行测算以及如何确定新月预报中可利用的新月显现程度等,都涉及新月的认证标准问题,只要新月的认证标准相同,看月时间就会一致,各地确认新月的时间也就不会超越一天的差异。这些问题应在经训指导下,通过学者们的会同加以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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