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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依法享权利,尽义务。”古兰经(二·二二八) [女人的地位本当是卓越的]妇女们,是人类繁殖的重要角色,是社会进化的巾帼英雄;是幸福摇篮。是快乐的宝库;她们的地位,本当是卓越的,她们的权利,理当是—高大的,无论何时,何地、何人,都没有理由贱视伟大的母亲们,欺辱她们,我们必须像阿丹与好娃夫妇一般,平等互助,共同造福世界。 [回顾女人在社会上的地位]然而。摆在我们眼前的是,无论在伊斯兰来临以前与以后,世界上凡是非伊斯兰化的各民族的妇女们,都是没地位与权利之可言的,她们的遭遇,虽然赶不上奴隶的恶劣,但,最低限度,也并不比奴隶更幸福多少。他们以为女性是人吗?不!是在市场上被人随便买卖的,糟踏的变相商品。而且,她们在文明占国的人民眼里,也受着雷同的歧视与蹂躏。由于这种思想的年代久远,根深蒂固,致使无辜的姐妹们,年复一年,遭受着社会的迫害,坑陷、遗弃! 伊斯兰来临的前夜,人类对妇女的态度是怎样的呢? [罗马人眼中的女人]罗马一个教堂,决定女人是没有良心,没有灵魂的脏东西,是恶魔的渊薮,丈夫就是她的上帝,对她有生杀予夺的权利。 [犹太人眼中的女人]希伯莱人,以为女人是地狱之门,万恶之母。犹太教徒深信:“因妇人而我们开始犯罪,因妇人而我们都死。” [希腊人眼中的女人]希腊人,以为女人只是一部泄欲的生殖机器。赖吉教授说得好,淑女的姓名,在希腊书中,只绝无仅有的。 [意大利眼中的女人]意大利人打比喻说;“鞭子是对待马的,棍子是对待女人的。” [西班牙人眼中的女人]西班牙人常说;“坏女人你当防备着她;好女人,你不可依靠她。” [印度人眼中的女人]印度古典里记载;“瘟疫、地狱、死亡、毒物、蛇、火、都比女人要高强的多。” [巴比伦人眼中的女人]巴比伦人以为女人是最下贱的动物,除过生孩子干家庭里的活,简直是废物。如果女人生了一个丑孩子,男人马上就要把她致于死地。 [中国人眼中的女人]中国人,以为女人是“祸水”,是怪物,《论语》上说:“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 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俗语也说:“最毒妇人心,”所以,几千年来,妇女被“三从四德”节烈观所束缚,丧送了自由的人性。 [基督教徒眼中的女人]基督教徒,以为女人是恶魔的军库,是随时准备螫人的蝎子,是恶魔所用的长枪。圣保罗说;“你们当妻子的,应该服从自己的丈夫,如同服从主一样。因为,丈夫是妻子的头,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他又是教会全体的救主。”以弗所书(五·二二)圣那将说:“龙是凶猛的,角蝰是狡猾的,女]人能兼二者的惨毒。”他们以为夏娃是人类的罪魁,因此,就把所有的女人都看做罪恶的大本营。 [法国人眼中的女人]法国人,更在一省里集合开会,研究女人的本质,究竟是人不是人。 [现代欧美所讲的男女平等]在今天,欧美人,及其它地方的人,都强调提高女权,以为女子走出厨房,到社会上去,就可得到与男子平等的待遇,其实,妇女们,义务提高了,权利并没提高。那些吹牛大家所玩的把戏,全是掩耳盗铃,招摇撞骗。因为,女人在西方人眼中,永永世世是玩物、是花瓶、是牺牲者,每日每时,正不知有多少女人没有职业,卖淫度生。这种表皮的提高,简直是变相的降低: 我们抛开这些令人痛心的事实,来看一看伊斯兰给妇女准备的种种权利与义务,及保障她们生活完全自由的一切法规。 [伊斯兰妇女在社会上地位]伊斯兰主张妇女是整个社会的一半,是生活的主帅;女人和男人之间,除过生理差异外,各方面都是同等的,妇女对生活的天职和男性的关系,全根据互相平等的原则。《古兰经》说:“妇女依法享权利,尽义务,男子高女子一级,安拉是万能的、全知的。” (二·二二八) [男人与女人的义务]男人所以高女人一级者,是因为女人在生理上较男人稍差一点,与“因为安拉使他们互相优越,因为他们捐输了财产”(四·三四)。因此,伊斯兰制定男女都有权利与义务,男子应该保障女子的幸福与安康,帮助女子实践他们应干的工作,妇女应该好好管理家政,教育下一代,办一切适合自身的事情,以建立社会基础。《古兰经》说:“男人们,是支撑女人的。”(四·三四) [女人与男人的平等]有些民族,否认女人有宗教信仰,严禁她们读圣经,他们认为妇女没有资格到天国去。伊斯兰,则高呼男女宗教权利平等,有权参与宗教生活及社会活动,她们在来世同样得奖偿,《古兰经》说:“有信仰的男人与女人,彼此都是朋友,他(她)们奖善惩恶、举行拜祷、献纳天课、服从安拉、服从使者,这些人,将获安拉的眷顾。”(九·七一)又说“信道的而作善功的男性与女性,这些人,将进乐园,他们遭不到丝毫的亏害。” (四·一二四)又说: “真的,服从的男女,信道的男女,听命的男女、诚实的男女、坚忍的男女、虔敬的男女、 施济的男女、封斋的男女、保守贞节的男女、多纪念安拉的男女,安拉已给他(她)们准备好饶恕与丰硕的酬报了。”(三三·三五) [对女人应持何种态度]伊斯兰对妇女,对女婴,对妻子都极优礼重视,可以说已达到妇女界的理想境地。穆圣谆谆嘱告穆二卜林大众,要体贴并尊敬妇女。他说: “安拉命我们优待妇女,因为她们是我们的母亲,是我们的女儿,是我们的姑妈。”又说:“乐园,就在母亲脚下。” [母亲们的高贵相]有一位圣门弟子,一天请教穆圣说:“安拉的使者呀!谁最有资格受我的优待?”穆圣说:“你的母亲。”他又问:“其次呢?”穆圣说:“你的母亲。”他又问:其次呢:穆圣说:“你的母亲。”他又问:其次呢?穆圣说: “你的母亲。”他又问:“再其次呢?”穆圣说:“你的父亲。”我们看穆圣把妇女的地位提得多么高,我们能找出比这更尊敬的例子吗? [女孩子的厄难]女孩子,向来是大家讨厌的,仇恨的,唾弃的。有些犹太教徒,居然把他们打进奴隶苦役的囹圄。阿拉伯人,对于女孩子的厌恶,更是变本加厉,不让她们吃饭,把她们抛在生活圈外,甚而把她们活生生的埋到陷井里,并且,他们歌颂溺婴,以此为社会的一种美德。《古兰经》曾描绘他们“弄瓦”之禧时那种毒狠卑鄙的心理状态说:“他们的。任何人,每当得到女孩子的喜讯时,就大怒而特怒,脸色都变得铁青了,因着这倒霉的喜讯,他们消声匿迹,不敢见人,是忍辱地留住她呢?还是把她们活埋到地下呢?”瞧!他们武断得多残忍啊!”(十六·五八~五九) [伊斯兰的反溺婴斗争与解放妇女运动]伊斯兰诞生了,便将这种野蛮的陋俗,连根拔掉地消灭了,使阿拉伯妇女脱险于这人间地狱,获得自由人的生活。并且规定妇女在生活、继承、法律、教育、经济各方面,得到应得的种种权利。她们原来是人听人恨,人见人避的下贱货,现在一变而高男子一筹,成了主中馈,治内务、总理家庭的主将。穆圣说:“在家庭里,妇女便是唯一的领袖,她对自己的子女,是要负责的。”又说:“有了女儿,而不活埋,而不贱虐,而不偏待者,安拉必令他进乐园。” [女人在教育上的权利]伊斯兰主张妇女受教育的机会,与男子是平等的。穆圣说; “求学,是每个男女穆土林的天职。” [女人在法律上的权利]伊斯兰主张妇女在法律上的权利,《古兰经》说:“她们依法享权利尽义务。”(二·二二八)阿力是穆圣的门婿,是其仆从者中的佼佼者,他的声望,非常高,但是,他与一个平凡的女人打官司,他得与她一样平等地到法庭上辨诉,听候审判官的处决,欧美的妇女,直到近代,才在法律上,得到点些微的权利。 [女人也有发言权]伊斯兰是讲真理与正义的宗教,它主张人民思想自由,人人有发言权,只论是非,不分男女。海里发欧玛一次正在向大众讲演,他的话有一点错误,一个妇女提醒他,反驳他,欧玛很坦白地向大众说:“这女人说对了,我说错了。”这就把“女人不算人,说话如放屁”的封建口号彻底推翻了。 [女人能参加一切活动]一般人认为女人不算人,故遇着重要的事女人不得参加,不得作证人。伊斯兰则承认女人可以参加一切社会活动,可以作证人。《古兰经》说: “你们当以你们的男人中邀请两个人作证,如果没有两个男人,那么可以从你们所认可的证人中请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作证,这个女人忘了的时候,那个女人可以提醒她。”(二·二八二) [关于婚姻自由的规定]伊斯兰主张,妇女有自由结婚的权利。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次要的。穆圣说: “监护人,强迫成年的处女与人结婚,是非法举动;凡是成年而理智健全的女子,无论是否处女,任何人,不得她的同意,不能依法订婚,虽是父母与元首,也不能干涉其自由。”哈则木替自己的女儿韩撒订婚,女儿不惬意,便向穆圣请诉,穆圣传她父亲来,立刻解除婚约。 [爱情与体贴]伊斯兰告诉我们要善待妇女,互爱互助,男人与女人,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古兰经》说:“安拉从你们同族中,创造你们的配偶,为的是你们互相依恋,并在你们之间,造了爱情与体贴,这确是安拉的一种神迹。”(三 O·二一)穆圣说:“你们中顶高贵的人,是最能优待其妻室者。”又说:“各位:你们的妻,对你们有应尽的义务,你们对她们也有应尽的义务,你们恩爱地待遇她们,你们确是以安拉的保证而娶她们的。” [经济独立与继承权]从前的妇女,自己无权处理自己的财物,也无继承权,反而,自己像物件一样,被人随便继承着,《古兰经》说:“有信仰的人们啊!你们强迫继承一般妇女,或留难她们,你们想把给予她们的一部分东西索回,这实在是不合法的啊,”(四·十九)而伊斯兰,则承认妇女的经济独立、自由经营、继承遗产。《古兰经》说:“男人可获得他父母与一切亲戚们的一份遗产,妇女们也可获得父母及一切亲戚们的一份遗产。”(四·七)又说:“男人享用自己所营干的一份利润,女人也有享用自己所营干的一份利润,你们都向安拉寻讨恩惠吧。”(四·三二) [为什么男人的应继份要比女人多些]不过,伊斯兰规定女人的应继份,是男子的二分之一。 (《古兰经》四·一七六)这并不是少给女人,对女人不公平。因为,男人用钱的地方较多,订婚的聘金,结婚时的金融,婚后的生活费及子女的全部瞻养费、教育费等,都由男人负担,而女人,则毫无负担,又可自由贸易。她们已比男人富裕了,假设她们的继承份,像男人一般多,那反过来男人吃亏,女人便宜,失去了公平,所以,伊斯兰对应继份的分配,是极为公平合理的。 [一切不合理的婚姻制度]古代的婚姻,有乱婚、群婚,掠夺婚、买卖婚、契约婚;多妻多夫、 一妻多夫、一夫多妻,这些都是野蛮的,落伍的坏风俗,而这些制度,至到中古时代,仍然是放纵的无限制的多妻。每个资产阶级,都可以纳无数量的妾和姨太太,更不要说那些帝王了。我们只一读《阿房宫》赋,就知道一般帝王荒淫无度的情形了。 [婚姻禁律]伊斯兰为了消灭那种乱婚乱配的野蛮行为,澄清血统,提高人的地位,于是订出进步的婚姻制度。《古兰经》说:“安拉严禁你们娶你们的母亲、女儿、姊妹、姑母、姨母,侄女、外甥女、乳母、同乳姊妹、岳母,你们所抚育的继女,即你们曾与她们的母亲同房的,如果你们没有同她们的母亲同房,你们无妨娶她们。他又严禁你们娶你们亲生儿子的媳妇,和同时娶两个姊妹,但已往的不受惩罚。安拉确是多恕的,特慈的。” (四·二三) [反教条主义的婚姻制度]伊斯兰在这多妻的气氛下,便实行有条件,有限制的多妻。《古兰经》说:“倘若你们怕不能公平待遇孤儿,那么,可选择你们所喜爱的对象,两个,或三个,或四个;如果你们怕不能公平待遇,那么,只可娶一个。”(四·三)由这段经训,我们知道:伊斯兰的婚姻制度,原则上主张一夫一妻,如遇特殊情形,便可以变通而多妻。例如大战以后,男人伤亡率骤增,女子过剩,为了杜绝女人的生活无着、卖淫、私生子的产生,国民道德的低落,为了解决这严重的社会问题,可以实行有条件的多妻,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法国所遭遇的情形,便是很好的说明。这样,既能解决社会问题,又不致降低人类的生殖力。这要比马尔萨斯人口论中的节欲办法,高明的多。其次,如果妻子断绝了月经,或生理上有不能生育之病者,也可再娶。不过,最多只能娶四个,而且,还得经济能力充足。对于她们衣,食,住全部生活,都能一律平等待遇才行,否则,也是不许可多妻的。这种为真实的顾全妇女权利的续娶,要比离婚再娶,或不理妻子,另有所欢的办法,合理的多。所以伊斯兰的婚姻律,是相对的一夫一妻制,不是绝对的一夫一妻制,也不是绝对的一夫多妻制。伊斯兰这种灵活的办法完全是为妇女的权利与地位为前提的啊! [隔教不通婚]美好的夫妻生活,建筑在感情的融洽上,双方是否感情融洽,完全决定于双方的信仰、思想、趣旨、习惯。伊斯兰为照顾妇女不致受侮辱、被休掉,为了让双方白首偕老,过美满的家庭生活,不致夫妇反目,半路离异,彼此痛苦,不致打官司,流血、自杀等,才规定了隔教不通婚的办法,让思想相反的人不可互相结婚,以免后患;让思想相合的有情人皆成眷属。这并不是狭隘主义,实在是合乎客观事实的利人主义,为妇女彻底着想。《古兰经》说:“你们不要娶以物配主的妇女,直到她们信教。已信教的奴婢,的确胜过以物配主的妇女,那怕她令你们爱慕呢?你们不要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以物配主的男人,直到他们信教。已信教的奴仆,胜过以物配主的男人,那怕他令你们爱慕呢。这等人叫你们入火窟,安拉却随意地叫你们入乐园和赦宥。”(二·二二一) [夫妇之道与离婚律]夫唱妇随,卿卿我我,互爱互助,情投意合,是家庭幸福的要素,假设夫妇之间,思想上有冲突,感情上有裂痕,整个家庭必变成灰色的苦海。伊斯兰为了避免夫妻间的痛苦与人生的悲剧起见,许可在法律范围内,男女双方离婚。同时,结婚是为血统的延续,如果男女任何一个,发现对方有生理上防碍生育的病象,则男女都可依法提出离异的要求,在男子方面者,如阳萎不举,阴茎缺损,在女子方面者,如处女膜不破,阴门粘合,阴道痉挛,子宫脱落。凡是经治疗仍不生育者;都是离异的条件。不过,伊斯兰在不得已时,许可离婚,但决不是奖励离婚。《古兰经》说:“离婚只两次,或依法结合,或依法离异。”(二·二二九)穆圣说:“离异是合法的,但,安拉最厌恶寓异。”伊斯兰一般法学书上,禁止我们对妻室随便说破情的话,又命令在订婚时,男方向女方交定额的聘金,共用意,都在防微杜渐,不让我们随便离异。 (四·一九) [西方人对离婚问题的矛盾]而晚近的一般英美人,往往拿离婚攻讦伊斯兰教野蛮,现在他们文明了,始知离婚的意义和伊斯兰教的美德。然而,欧美人却滥用离婚,如女人嫌男人好看报,少洗澡、身上有恶气,男人嫌女人头发剪得短、爱与人谈话及其它一切极细小不足道的事故,都能构成离婚的理由。所以,美国的浅婚百分率,占全世界第一位,妇女的贞操没保障,妇女的生活成问题,许多的怨女,无职业,流落到花街柳巷,传染病蔓延开去,国民道德一落千丈。如果我们真能虚心地照伊斯兰的离婚律去办,保证他们不会如此糜烂不堪了。 [女人有离婚权]从前的人只有男人舶便休女人,女人则没权要求离婚,不管女人怎样受丈夫的压迫,怎样不满意丈夫,也得认命受苦,所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便是这种意思。伊斯兰打倒了这种轻视妇女的不公道行为,许可男女都有权利依法要求离婚,选择适当的对象。《古兰经》说:“倘若你们骇怕他们两个不能遵守安拉的法度,那么她以财产赎身,对于他们两个是毫无罪过的.”(二.二二九)这说明夫妇不能继续生活时,女方可以首先要求离婚,归还丈夫的东西,以解救自己脱离苦难的生活。穆圣时代有一个女人叫颉米丽的,嫌丈夫长得丑,两口手并无别的不对,后来他见穆圣,要求离婚,穆圣说:“你愿把他的园子退还他吗 ?”她说:“我愿意。”穆圣就对她的丈夫撒比台说:“你收回园子,和她离婚吧!” [反对守寡奖励再嫁]黑暗社会里的女人,如果丈夫死了或者被人休了,一般人便瞧不起这些寡妇,有的看寡妇如粪土,万分低贱,永不娶她,有的则造出罪恶的道德观,以为寡妇不嫁便是守节,便是无尚光荣。其实不知害了多少妇女,人口因此减少了,道德因此堕落了。整个社会遭了很严重的灾患。伊斯兰却首先允许寡妇再嫁,说明了过去寡妇不嫁论的害处,和寡妇再嫁的好处,同时奖励我们帮助她们,和她们结婚,以提高她们的地位。《古兰经》说:“倘若你们休妻,而她们待婚期满,当她们与人依礼互相同意的时候,你们不要阻止她们嫁给她们的丈夫。这是用来规劝你们中确信安拉和后世的人的。这对你们是最有益的,最纯洁的。” (二·二三二)又说:“你们中弃世遗留妻室的人,他们的妻室当期待四个月零十日,待守期满的时候。她们关于自身的合理的行为,对于你们毫无罪过。……你们用含蓄的言词向待婚的妇女求婚,或将你们的意思隐藏在心里,对仿;们都是毫无罪过的。”(二·二三四) [取消妓院铲除罪愆]一般人以为女人是玩物,是排泄器,在社会上没有她们的生活门路,逼着她们脱离生产,走到妓院里去,让她们卖淫度生,过着人间地狱的痛苦生活。伊斯兰认清了这种罪恶,则首先取缔娼妓,惩办开设妓院的人,而给她们指出正当的生活出路。《古兰经》说:“你们应给你们那里那些孤身的人与廉节的仆婢缔结婚姻……,你们的使女,如果愿意守节,你们就不要为了寻求眼前的些微利益而强迫她们卖淫。”(二四·三二) [携手并肩共建大业]基于上述这高尚的原理,伊斯兰便优待妇女,解放妇女,摆脱厄运。奖励人类不分男女,协力工作,将来必得幸福的酬报,《古兰经》说:“我并不埋没你们任何人的善行,不论男性与女性,你们是彼此相生的。”(三·一九五) [穆士林妇女对伊斯兰的功绩]因此,伊斯兰的一般女性,在社会各阶层里,都能出人头地,超乎普通女性。她们在战争时,或到前线去杀敌,或在队伍里作看护。在平时,她们讲学、作工一切事都能干,所以,在建造伊斯兰文化,宗教运动的潮流里,她们付出了相当大的贡献,这就是伊斯兰提高女权的收获啊! [一位学者对伊斯兰妇女政策的评论]毕克萨尔说:“伊斯兰对妇女,特别优待,伊斯兰赞成妇女受教育,赞成妇女有进步,但,不希望妇女被男子同化。” [一位进步女士对伊斯兰妇女运动的赞欢]英·卡博得夫人说:“自有史以来,妇女所受的束缚,至伊斯兰诞生,才获得解放。伊斯兰所给妇女的地位与法定权利,至最近二百年来,英国的妇女才得享受。” [一位作家的研究]沙林说:“伊斯兰允许男女结婚、离婚自由,但不能通奸,女子也可有继承权,寡妇可以自由嫁入,不必守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