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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 琛 文二篇         ★★★
沙 琛 文二篇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6-3 19:29:38

沙   琛

    沙琛,字献如,号雪湖,太和人。乾隆庚子科举人,以知县发安徽。初摄太和事,值涡流汛溢,楚豫教匪出没邻境,琛抚恤灾黎,训练义勇,咸有法则,民赖以安。已而补授怀远,值宿州之乱。宿与怀相距百余里,怀城不可守,官民皆居郭外,事汹汹不可终日。琛应机制变,民恃以为扦蔽。大吏重其才,调署怀宁,怀宁亦治z前后十余年,凡三易所治,皆号为难理,又往往多故,深壹以宁静廉乎为治,民大安乐之。

    其后署霍邱,以逆枪案落职,遂不复起。初,县人靳邻民就其父靳同万,琛方缉凶未获,逐解职去。后任王驭超,审出情实,皖抚以琛讯鞠草率,几致泉猿漏网,疏请议处。奉旨沙琛著发往军台效力赎罪。尚未起解,而初彭龄继为巡抚,琛父朝俊以已年老,不忍令壮于远戍,愿籍变产,代子赎罪。彭龄不许,仍趣起解。于是怀远、怀宁、建德、霍邱四县土民,各愿酸金代故令赎罪,前后具词陈乞,并投具认状缴银六千两,限两月完缴。彭龄以闻,奉上谕:沙琛平日居官既好,此次获罪之由,只系承审不实,尚未私罪,竟可免其纳银。所有士民辩愿测银两,如尚未 交纳,即谕怖止。若已完缴,著即发还心参令沙琛加恩,银发”往军台,饬令回籍养亲,以示朕孝治推恩之至意。

    事既白,彭令下教各州县,勋以沙令及左辅为法。谓:沙、左二令.固不过少勤厥职而其民爱之敬之,又为之呼号奔诉,民亦何负其长哉,藉曰:要结其民,应之者当不过一二人。且夙昔有痛于民,势既败而屈意干之,增自导耳,又何应焉?况欲校削其衣食础,置家事不复顾。奔走数百里为之营谋耶!故好恶莫公于民,亦莫恕于民。摄官者闻之可为测;而懔悼之用泣下也。其奖动如此。皖人辑上谕、奏折及四县上书与烬行启事之文,列为一册,名曰《赎台纪恩》系此沙明府之名,烩炙大江上下。

    琛将归,四邑之,民复聚而清,愿以饬还之金,助明府清宿京,奉亲归里。琛归。出家中金分施条族,余以奉老亲,时与故旧宾客,载酒具食,相羊湖山伺。以疾卒于家。著有《点苍山人诗钞》。刻于皖中,桐城姚鼎、江左娜履、摊播践为之序,棚乙册,琛外曾孙王廷治复取以锓版。琛孙兰亦举人,杜文秀拒大理兰糊胞不从,兰持之力,遂遇害。赎台纪恩·姚鼎诗序

    赞曰:自赛典赤父子相继治滇;而滇中回族始大。琛岂其苗裔耶!何感人之深也。昔汉赵广汉为京兆尹。以罪就刑,父老守阂号泣者千万人。或言臣生无益于县官,愿代赵京兆死。使得牧役小民。今观于琛,其功德岂出广汉辈下流鸣呼,可以风矣!

见《新纂云南通志》卷一九七《列传九·清》,1949年刊本

《点苍山人诗钞》自序

                           沙 琛

    于自乾隆辛丑岁计偕迄乙卯,仆仆十五年中,劳苦呻吟,不勒于为诗,而诗肤积矣。乡前辈钱南园诗御为汰存百余篇 甲寅秋,自京师出游,失之运河舟中。庚子,以视为诗,经檀默斋先生采入《滇南诗话》若于首,卷亦失之人皆不能忆也。历游吴越闽纪行小卷,李春丽师为点存十余首。

    嘉庆己已。免官归、故友袁苏亭广文见所劾《皖江集》四卷。通手出所摘录于南国先烟为汰存之百余篇。咋咋归于,天下有有心人如袁髯者哉!如袁髯者哉!少做兴,客手展怀,前梦宛然,疵额满纸,是固已弃之,而竟不可弃耶!庄子曰。有生城也移是不移是,鸣绸学鸠不同而同。予于诗,夫亦移是为快耳。顾惟诸师长先生,九原不作,鉴赏犹存,良友如苏亭亦偃然长逝一则予斯集之披湘者,其崛以敝徒哉!

见《点苍山人诗钞》,云南丛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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