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普慈特慈的真主之名
清高的真主在尊贵的《古兰经》中说:“我降世你这部包含真理的经典,以证实以前的一切天经,而监护之。故你当以你的真主所将士的经典而为他们判决,你不要舍弃降临你真理而顺从他们的私欲。我已为你们中每一个民族制定一种教律和法程。如果真主意欲,他必使你们变成一个民族。但他们把你们分成许多民族,以便他考验你们能不能遵守他所赐予你们的教律和法程。故你们当争先为善。”(5:48)
哈俩里:意为合法事物,指伊斯兰教法中允许穆斯林的事物。
哈拉目:意为非法事物,指伊斯兰教法中禁止穆斯林的事物。
伊斯兰教法规定合法事物和非法事物,是为了规范每个穆斯林在个人生活中的一切行为,使我们能享受真主为人类创造的美好事物和佳美的食物,享受真主对我们人类的恩惠,同时原理哪些危害人类自身和人类社会的行为和事物。
任何人都不能妄断“哈俩里”与“哈拉目”
真主在《古兰经》中说:“你们对于自己所叙述的事,不要妄言:‘这是合法的,那是非法的’。以致你们假借真主的名义而造谣,假借真主的名义而造谣者必不成功”(16:116)又说:“你说:“你们告诉我吧!真主为你们降下的给养,你们把它分为违法的与合法的,你们究竟是奉真主的命令呢?还是假借真主的名义而造谣呢?”(10:59)
据伊本欧买尔的传述:穆圣说:“求私情而破坏真主的法律者,等于反抗真主。明知而告假状者,必遭主怒;冤枉信士者,必进火狱;助人制造冤状者,必备真主唾弃。”(艾布达伍德辑录)
伊斯兰教对于“哈俩里”与“哈拉目”的认定具有严格的界定标准,认定某一事物的合法与非法属性,必须符合《古兰经》和圣训的明文规定以及教法学家的一致认可。先贤阿里曾说:“假若依个人的认识来判定事物的话、那么抹皮靴时肯定会以为是抹靴底。”这就说明,教法的判定不是依据某一个人的意志来制定的。即便是被大家公认的四大教法学家,他们也对于自己所有的教法主张,也未以完美无缺自居。教法学家沙菲尔说:“我的意见即使被认为是正确的,其中也可能含有错误的成分;别人的意见即使是错误的也含有正确的因素。”也说明了教法制定的严肃性和严谨性,也说明了教法学家制定教法律例的审慎和谦恭。既然如此,我们常人又怎能轻易地进行教法判定呢?但是,当我们遇到一些含糊或悖理的事物时,该如何对待呢?在这方面,教法学家罕百里为我们做出了表率。当有人问及他一件悖理之事时,他总是回答到:“我讨厌此事。”或说:“这件事并不使我感到惊奇。”或说:“我不喜欢这样的事情。”或说:“我不赞成这种事情。”其他的教法学家诸如艾布哈尼发、马力克以及许多的著名法学家们都如此谨慎,不随便判断,那么我们普通穆斯林又怎能随便断这是“哈俩里”,那是“哈拉目”呢!?这样做违背了伊斯兰教的立法精神和原则。所以,希望我们穆斯林同胞不要妄断教法,以免遭受真主的谴怒。
现今社会,每个穆斯林都会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一些教法问题,我们在没有找到教法明文规定之前,不可轻率地将其认定为合法或非法,而应慎重对待,由具有渊博宗教学识的法学家们根据经训精神,集体研究和、探讨,形成一致意见。
祈求真主赐予我们智慧,使我们能够明辨是非,谨守真主的法度,成为一个两世吉庆的穆斯林。阿敏!
备 注
今天的中国,穆斯林本来是一个弱势的群体,我们本民族之间就更要团结一致,秉着谦虚谨慎的态度相互学习交流,不要给自己的兄弟姐妹造成困难,也许你不经意的一个没有根据的判断就会伤害一个穆斯林,这样就得不偿失了。而且我们的宗教是一个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宗教,所以如你自己认为某些教法中不能确定的事情不好就不要去做,不要妄断定论,你自己做好了,从自己的行为上感化人。当一个人的信仰提高后他会自觉的去做,而不用我们去说。穆斯林相互间最好的友情是做好杜瓦,祈求伟大的真主的相助和怀着一颗空杯的心态相互学习。彼此宽容这样我们自身也会越来越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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