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伊斯兰教与穆斯林
伊斯兰教(Islām)是与佛教、基督教并列的世界三大宗教之一。7世纪初由穆罕默德〔愿主福安之〕复兴于阿拉伯半岛。(穆罕默德与在他之前的众先知信奉和宣传的一样,都是认主独一的宗教,他继承古代先知,对其加以复兴和传播。)伊斯兰教中国旧称天方教、清真教或回教。伊斯兰一词原意为顺从,即顺从真主意志的宗教。主要传播于西亚、北非、中亚、南亚、东南亚等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西欧、北美、非洲等地区迅速传播。现约有信徒13亿多,是最有活力的世界性宗教之一。 穆斯林是真主意志的顺从者。顺从真主的意志,就是遵奉曾启示于众先知,最后在麦加和麦地那降示于封印先知穆罕默德的一系列天启。穆罕默德去世后不久,这些启示被收集、汇编成《古兰经》。这部伊斯兰教的根本经典是真主神圣的的语言,是一部“永久的法典”。经文强调的主旨是真主独一,真主超绝万物,至尊全能。而在多神和偶像崇拜意义上以物配主,则是不可宽恕的大罪;仅次于《古兰经》的经典是圣训集,即穆罕默德的言行及其所默认的圣门弟子的言行的综合记录。经过早期的穆斯林搜集,至9世纪下半叶,六大圣训集编辑成册,被逊尼派奉为权威的圣训,与《古兰经》同为教义、教法、社会伦理和学说思潮的经典依据。 伊斯兰教的信仰和宗教义务,朴实而易行。基本信仰是:信仰真主是唯一真实的主宰;信仰吉卜利勒为首的众天使;信仰《古兰经》和以前的诸经典为天启;信仰众先知和穆罕默德为封印先知;信仰死后复活和审判、后世的奖惩;信仰一切皆由真主前定。宗教义务就是称为信仰支柱的五功:念作证言(念清真言);谨守拜功(每日5次);完纳天课(法定施舍);封斋节欲(每年一月);朝觐天房(一生1次)。这些仅是最基本的义务,而伊斯兰教法,即真主对于人类生活的全部诫命,还有更为广泛的要求。教法在社会生活中的至上地位,使伊斯兰教成为以律法为中心的宗教。教法的内容从宗教礼仪、社会伦理、政治制度、经济活动到法律规范,几乎涵盖日常生活的全部行为,构成一个包罗万象的应尽义务的体系。因此,伊斯兰教不仅是宗教信仰和意识形态,也是一种生活方式和社会制度。教法的实质性内容,穆斯林认为已在《古兰经》中包揽无遗,只要加以认识和阐述即可。至于具体问题的解释和适用,可求助于先知的圣训。
先知穆罕默德曾经说过:“学问,虽远在中国,亦当求之。”他的话鼓舞了广大穆斯林求知的愿望。
伊斯兰教在中国经过1300多年的传播和发展,穆斯林人口目前已达2000多万。在我国全民族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有:回族981余万;维吾尔族840余万;哈萨克族125余万;柯尔克孜族16余万;乌孜别克族1.2余万;塔塔尔族0.5余万;塔吉克族4余万;东乡族51余万;撒拉族10余万;保安族1.6余万。共十个少数民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