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迦汗(Agha Khan) 近代伊斯兰教伊斯玛仪派尼扎尔支派宗教领袖的世袭称号。至今共传4代,在该派信徒中影响较大。原为19世纪波斯宫廷授予克尔曼地区总督哈桑·阿里·沙(1800~1881)的封号。他曾参与一次起义,失败后逃往印度孟买定居,在印度期间经法院认定为尼扎里耶派的46代伊玛目,为阿迦汗一世。死后由其长子继位,为阿迦汗二世。阿迦汗三世(1877~1957)是阿迦汗二世的独生子,于1885年继位。他曾留学英国,并获得英王授予的爵位。于1908年当选为印度穆斯林联盟主席。现已发展为世界各地尼扎里耶派穆斯林的精神领袖,被尊为“活主”,在亚洲、非洲拥有众多的虔诚信徒。叙利亚、印度、巴基斯坦、阿曼和坦桑尼亚等地区的信徒每年都要向其奉献财物,其财富之多惊人。阿迦汗三世设立了“阿迦汗基金会”,在世界各地进行商业贸易活动,并配合开展宣教事业。他指定其孙卡里姆在其死后继位,是为阿迦汗四世。印、巴分治后,其活动中心移往巴基斯坦。1949年以前,阿迦汗与中国新疆地区为数不多的伊斯玛仪派穆斯林有一定联系,并从国外派“热依斯”(阿迦汗的代理人)指导他们的宗教生活,还定期派人到塔什库尔干等地区收取信徒的宗教奉献。1949年以后,这种关系逐渐断绝。 (郭承真)
阿迦·米拉克(Aqa Mirak) 伊朗萨法维王朝细密画家。生卒年不详,活动于16世纪。生于伊斯法罕,自称圣裔,信奉什叶派教义。为萨法维王朝资历较深的宫廷画家,曾担任过王子古利的老师。在大不里士作画,曾与画家素丹·穆罕默德共同创作过宫廷大型壁画、宫廷装饰画和波斯地毯图案,与主管皇室藏书的艺术家贝赫扎德交往甚密。晚年应奥斯曼帝国素丹苏莱曼之邀到伊斯坦布尔,任宫廷艺术家,为清真寺、宫殿、陵墓设计内部装饰,享有优厚的待遇。 (杨克礼)
阿贾瓦人 见尧人。
阿捷尔拜疆人 见阿塞拜疆人。
阿卡德(‘Abbas Mahmud al-‘Aqqad,1889~1964) 埃及现代著名伊斯兰学者、诗人、评论家。《穆罕默德的天才》和《欧麦尔的天才》的作者。生于阿斯旺一穆斯林家庭。中学毕业后靠自学成材,博览群书,精通教义学、文学、历史学、哲学。 1903年去开罗,先后担任过教师、电报局职员。1907年任《宪章报》、《公报》的编辑。1921年与马齐尼合作出版《笛旺》诗集,和马齐尼、舒克里等人形成一个深受西方文学影响的浪漫主义流派,即诗集派。1930年因发表反对西德基政府、讥讽国王法鲁克的政论文章被判刑。获释后专门从事写作,其作品包括诗歌、小说、文学评论、政论、人物传记、宗教哲学和专著等。诗歌集有《阿卡德诗集》、《西方的旋风》、《四十的启示》、《过路人》等;长篇小说有《萨拉》等;文学评论和研究报告有《批评与文学专集》、《文学艺术之见》、《阿拉伯文学的新倾向》、《古今阿拉伯文学对外国文学的态度》等。政论专著有《二十世纪的极权统治》、《监狱和镣铐的世界》等。还写有关于《古兰经》的哲学思想研究、政治和社会哲学的论文,撰写了中世纪穆斯林哲学家、诗人和学者,如伊本·西那、伊本·路世德、伊本·鲁米、艾布·努瓦斯和军事家哈立德·本·瓦利德等人的评传,以及介绍莎士比亚、萧伯纳等作家的专著。在埃及和阿拉伯文学界影响较大。曾担任阿拉伯语言学会委员和伊拉克科学协会通讯会员、埃及政府文学艺术和社会科学最高委员会委员。1960年获埃及国家文学表彰奖。 (杨克礼)
阿克(Akko,‘Akka) 巴勒斯坦北部古城。巴哈教派的圣地。亦称阿克雷。西濒地中海,坐落在长约25公里的阿克湾北端。有5000多年的历史,最早为迦南人的一个部落所建。638年阿拉伯人攻占,后伍麦叶王朝哈里发穆阿维叶在位时对该城进行修缮和扩建;1104年埃及图伦王朝统治者伊本·图伦建为港口,逐渐发展成为从地中海东岸通往西亚内陆的重要商业口岸。它是十字军东侵时所建立的耶路撒冷王国的最后据点,1291年被马穆鲁克王朝穆斯林军队收复,至此十字军东侵以失败告终。1848年5月被以色列占领。城内多古迹。有12座伊斯兰教古清真寺,最宏伟的是贾扎尔清真寺及其浴室,还有阿卜杜拉帕夏的宫苑。巴哈教派创始人巴哈乌拉的陵墓,被巴哈派信徒视为圣地,均具有伊斯兰教建筑风格。 (杨克礼)
阿克巴(Akbar,1542~1605) 印度莫卧儿帝国第三代皇帝,著名的政治和宗教改革家。一译“亚格伯”。全名艾布·乌尔法特·哲拉鲁丁·穆罕默德·阿克巴。出生于信德的欧麦尔古德村。胡马雍的长子。少年时受教于波斯苏菲派学者米尔·阿卜杜·拉蒂夫。13岁时任旁遮普总督。1556年初其父胡马雍去世后在卡拉瑙尔继皇帝位,由培拉姆汗摄政。当时莫卧儿王朝政权不稳固,其辖地只限于旁遮普及德里附近地区。1556年11月,与培拉姆汗率军向德里进军,在帕尼帕特战役中,打败阿富汗人喜穆的军队,攻占德里。1560年解除专权骄横的培拉姆汗的宰相职务,亲自掌握大权。1567年率军攻占拉齐普特人的要塞,并采用怀柔政策,包括和亲手段争取了大部分拉齐普特领袖人物
为他服务。1573,年,征服了古吉拉特,控制了印度和西亚的贸易。1579年,颁布《马赫札尔》(无误法令),宣布自己为政教最高领袖。1586~1595年,先后征服了克什米尔、信德和坎大哈,并镇压了地方割据势力和王族内部的多次叛乱。在统一印度北部以后,又征服了西、南部的部分地区,将巴赫曼尼的5个小素丹国并入其版图,形成了疆域辽阔的莫卧儿帝国。
执政期间,当帝国相对稳定后,集中力量从事国内政治、经济、文化和宗教方面的改革。主要有:(1)建立了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制。皇帝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中央设4大臣,分管财政、军事、宗教司法和工商业等。全部政府官员均授予军阶,军队将领和各省总督由皇帝任命。将全国划分为15个省,实行行政、司法、军事分治,由中央派出的情报员监督各级官吏。(2)改革税制,促进农业和工商业发展。将穆斯林贵族原分封的采邑(贾吉尔)收归国有,改付他们以薪金。废除原有的包税制度,将土地按质分为4等,规定每一等级土地的税收标准。规定对印度教徒和穆斯林商人实行统一税率,废除对非伊斯兰教徒征收的人头税。此外,还采取了统一度量衡和货币的措施。(3)改革司法。实行伊斯兰教法和世俗法相结合的制度,规定司法系统独立,中央大法官任命各省法官。凡死刑判决必须由皇帝批准,案件断决必须重证据,禁止官员徇私枉法。宣布自己为伊斯兰教法的最高解释者。(4)实行宗教宽容政策,倡导印度各宗教一律平等,各奉其事,消除相互间的对立。规定印度教、琐罗亚斯德教和基督教按各自的教规进行宗教活动,修建宙宇教堂,允许原强迫改宗伊斯兰教的人可恢复原来的信仰。印度教徒可在政府和军队中担任要职。在法特普尔·西克里城修建一座礼拜堂,挑选各宗教的学者举行宗教学术自由辩论。为调和各宗教间的矛盾,促进印度各种宗教文化的融合,1582年创立了“神圣的宗教”。主要教义是:信奉一神论,强调道德和理性,阿克巴为最高长老;倡导俭仆清廉,不食肉,对一切人行“善”;崇拜太阳等。它揉合了伊斯兰教、印度教、基督教和拜火教的一些礼俗。但该教未得到发展,仅有数十名信徒。(5)废除一些陈规陋习。下令允许寡妇改嫁,废除“萨提”(即妻子为亡夫殉葬自焚)制度。禁止童婚、大办嫁妆,提倡男女婚姻自主,近亲不宜结婚,倡导一夫一妻制。提倡和赞助学术研究,宫廷学者荟萃,文化教育事业得到发展。在其统治下,印度达到空前的统一和繁荣。史学家誉他为“阿克巴大帝”,“伊斯兰东方最贤明、正义的伟大君主”。1605年10月卒于亚格拉。 (杨克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