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穆斯林们生活在特定的历史条件和社会环境中,需要接
触各方面的人物、事物。他们要交流思想,建立友谊,联络感
情;要处理矛盾,纠正歪风邪气,培养良好风尚;要爱僧分明,
是非清楚,劝善止恶,敬老扶幼;要严格律己,以身作则,谦虚
谨慎,公正无私。总之,除宗教生活中的礼仪、功修外,在世俗
生活中,社会交往中,待人接物中,在远亲近戚中,父母子女
中,旧友新交中,都可能面临一系列需要正确对待和处理的问
题。
《古兰经》中,就曾经提出过不少社会主张、处事原则,包
括穆斯林内部,穆斯林与非穆斯林之间应持的态度。其中有些
社会主张,也是伦理道德问题,列人第十章,可相互参照。
一、宗教信仰,不能强逼干涉
宗教信仰间题,是发自每个人心灵深处的意念或愿望。信
不信教,信什么教,也可以自行选择、决定,不能强加于人。因
此,《古兰经》中有一句名言常被引用,就是“宗教信仰不能强
逼”(2,256),阿訇们宣讲时常诵读这句话的原文,并解释其
含意。
信仰不能强逼的意思是,你既不能威胁利诱、强迫某人皈
依某教.更不能采取暴力手段强迫某人背离他所信奉的宗教,
也不能以任何变相压力迫使谁改奉你所喜欢的某教。每个人
都有自己的理智和思辨能力,可自行斟酌,对自己负责。传教、
劝化,要正面宣传,耐心说理,如果谁也说服不了谁,也应该彼
此相容,和睦共处。《古兰经》中对肩负传教使命的先知降示的
一个短章中说:
你说:“异教徒们!/
我不信奉你们所奉之教,/
你们也不信奉我所奉之教;
我不崇敬你们所崇之道,/
你们也不崇敬我所崇之道;
你们有你们的宗教,
我也有的我的宗教。”
(109:1-6)
这一章,简明通俗,主旨明朗,强调各行其道,互不干扰。类似
的启示还有:
你说:我相信安拉降示的经籍,
我奉命对你们公平待遇。
安拉是我的也是你们的主,
你们有你们的工作,
我们有我们的事宜,
我们和你们之间不必争议,
安拉将把我们召集,
归宿只在他那里。
(42:15)
这是针对“有经典”的教徒而发的,指当时的犹太教、基督教
徒。提出彼此间要平等对待,相安无事,避免争吵。不过,收尾
的语气,似已蕴涵着:是非曲直,将来自有分晓。即每个人的行
为,责任自负,在另一些章节中,说得更为明确,如:
我为世人本着真理把经典降给你,
谁遵循正道,对自身有利;
谁步入迷途,只能咎由自取,
你绝不能对他们佑庇。
(39:41)
与此内容相近的还有第6章104节,都强调应该自负其责,别
人爱莫能助,找不到保护伞。经文中还谈到,信仰自择、道路自
选、后果自负的间题,古己有之,并非自今日始:
我确实给每个民族派过使者,
〔告诫:〕“你们应该崇奉安拉,
对魔鬼远避!”
他们中有的人接受安拉的指引,
有的人确实顽固执迷。
你们应该在大地上游历,
去考察顽抗者是怎样的结局。
(16:36)
可见历代先知在劝善止恶的进程中,都体验过穆罕默德所遇
到的情况,信仰问题自行抉择,不能强迫就范。再回过头来看
看关于“不能强逼”的那一节启示的全貌:
宗教信仰不能强逼,
因为正邪已经明晰。
不信邪魔而诚信安拉的人,
确实已将坚固不毁的胜券稳操在手里,
安拉广闻博听,深察洞悉。
(2:256)
二、严守誓约,反对轻诺寡信
履行诺言、谨守信用,是《古兰经》中所倡导的处事待人的
重要原则。经文中正面强调说:
你们缔结盟约,就该对安拉的盟约信守不渝,
盟约既订,不可将誓言背弃。
你们以安拉为护佑者,
安拉对你们的所为都深知尽悉。
(16:91)
你们应该恪守诺言,
诺言必须受审查检验。
(17:35)
同时,对违反诺言、背信弃义的行为给予尖锐批评:
那些人在跟安拉缔约之后便破坏协议,·
并且断绝了安拉所命令的联系,
他们在地方土横行无忌,
这伙人才算是亏本失利。
(2:27)
那些人在缔约之后违背安拉的盟约,
断绝安拉所命令的联系,
并造孽于大地,
这些人将被唾弃,
他们应该受后世的恶遇。
(13:25)
这两段引文大体相似,在不同的章节中遥相呼应。此外,
还针对借盟约为幌子以达到阴险目的欺骗手段,严正告诫:
你们不可把盟约当作尔虞我诈的工具,
以免在稳定之后又崴泥,
你们将因阻挠安拉之道而尝到恶遇,
你们将遭受严重的惩击。
(16:94)
守盟约,在社会交往中,包括集团之间、个人之间,是真诚相
待、彼此信任、达到预期目的的根本保证,虚情假意、打小算
盘,设制圈套,轻诺寡信,乃至撕毁协议、翻脸不认账,都是卑
劣的罪恶行为。《古兰经》中谈到的盟约协议,有的是在特定情
况下内部约许的,也有与非穆斯林订立的,有的是在战争中与
敌对势力协议的,其中还有混入穆斯林内部的伪信者与敌人
狼狈为奸、暗相勾结的。一些章节中曾揭露了盟约被破坏而造
成损失与伤亡的事例。对于忠诚信守、执行盟许的穆斯林,《古
兰经》中给予表彰,如:
诚信者中的许多人,
已经实践对安拉的盟许,
他们中有的已殉教成仁,
有的在等待就义,
他们坚贞不屈,操守不移。
安拉将因忠诚者的忠诚而报偿厚遇,
他将随意给伪信者严刑惩击,
或者允许他们悔过自新,
安拉确实宽宏多恕,特慈怜恤。
(33:24-25)
忠诚信守的人,阿拉伯文中称“萨迪格”(al一
Sadig ),这个名词在经文中出现60次,其中有57处是复数
词。在《古兰经》中,常在叙事说理之后,在节尾说:“如果你
(他、你们、他们)是忠诚信守的〔或忠诚者之一〕”,约40处。可
见忠诚信守也属穆斯林应具的美德之一。
三、秉公处事,杜绝偏私舞弊
《古兰经》中提倡公正无私,无论对什么事进行仲裁或作
证,都必须秉公处理,即便是牵连到自己,或对自己的父母亲
属有什么利害关系;更不得因被证人的贫富贵贱而偏袒、作
弊;也不允许由于怕麻烦或避嫌疑而袖手旁观,或拒绝参与,
不肯出面作证。经文中说:
诚信的人们啊!
你们对安拉作见证,应公平合理,
即便是牵连你们自己,
或对你们的父母和亲属不利,
无论[被证者〕是富足或贫困,
安拉对两者都公平待遇,
你们不可追随私欲而有失公理。
如果你们偏袒〔一方〕或回避,
安拉对你们的所为详察明悉。
(4:135)
此外,还指出即便是对于自己所怨恨的人作证,也不能以个人
恩怨而失掉公正。如:
诚信的人们啊!
你们对安拉作证应该秉公处理,
不可由于怨恨某些人而失理偏激,
要公平,公平才接近于〔对安拉〕敬惧。
你们要敬惧安拉,
安拉尽知你们作为的底细。
(5:8)
经文中还谈到,派遣先知、颁示经典的目的,无论是现在或过
去,都是为了使公理正义得到伸张:
每一个民族都有一个使者,
当他们的使者来临时,
会在他们之间秉公处理,
他们不会受冤屈。
(10:47)
我曾派使者把明证传谕,
并降示经典和律例,
以便人们实行公平正义。
(57:25前半节)
经文中还叮嘱先知应该公正,并向教众宣布:
你说:“我的主命令我,
应该公正不倚!”
(7:29首句)
你如果为他们裁判,
应该在他们之间秉公处理,
安拉确实对公道者欣喜。
(5,42结尾)
即使是对于平素相互敌视的非穆斯林,在非战争时期,并
未发生磨擦或武装冲突的情况下,也提倡友好相处,不抱任何
成见。如:
那些人没有为宗教而对他们进攻袭击,
也没把你们驱逐出自己的故里,
安拉不禁止你们对他们施以怜恤,
不禁止你们给他们公平待遇,
安拉对公道者确实赞赏欢愉。
(60:8)
对于穆斯林内部的纠纷,经文中还在涉及具体事件时号召对
内部纷岐进行公平调解。据传当时有两个穆斯林之间只因为
毛驴撒尿这样的小事而冲突,事态扩大后引起双方武打搏斗,
经文针对此事说:
如果有两伙信士冲突激烈,
你们应该居中调解和议。
如果一方对另一方压迫威逼,
你们应该对压迫者武力干预,
直至他们遵从安拉的旨意。
如果他们已经服气,
你们应该秉公调停、公正处理,
安拉确实喜欢公正不倚。/
诚信的人们都是兄弟,
你们应该调解兄弟之间的分歧,
你们要对安拉敬惧,
但愿你们受到慈爱怜恤。
(49,9-10)
“秉公”,“公正””在《古兰经》中使用的词汇是“格斯特”(
al-Gst),这个名词出现15次,其中几次是谈到买卖交
易方面要公平(6:152/11:85/55‘9),不可亏损份量,缺斤
短两;有时指处理孤儿遗产要公平(4‘127);有时是说末日善
恶报应之公平(10:4)等等。此外,“公道的人们”(木格赛堆尼.
al-Mugstin)出现3次。
“秉公”、“公正”,《古兰经》中有时用的词汇是“尔德里”
(al-Adel),如:
安拉命令你们将寄托物归还原主,
命令你们调解纠纷时要秉公裁处!
(4,5'8前半节)
安拉确实告谕,
要公正、行善、周济亲戚,
并禁止淫乱、造孽、暴虐无忌,
他劝诫你们,但愿你们警惕。
(16,gQ)
这两节中都是用“尔德里”‘后一节正面提倡3种行为,下令禁
止3种作为(即规定“三要三不要”)。在倡导的3项内容中,正
是以“公正”居先。
四、权衡轻重,凡事适宜居中
经文主张,待人接物,立身处世,要不偏不倚,近似中庸之
道,许多章节中总是强调凡事不能过分偏颇,走两极端,应处
理妥当,适可而止,才算恰到好处。
例如在财物开支、投资施济方面,既不赞许满不在乎摆阔
气,也不允许缩手缩脚太吝啬,而是肯定适中的态度‘
那些人消费时既不挥霍阔气,
也不畏缩吝惜,
而是居中适宜。
(25:67)
又如在饮食方面,经文中仅提出诸如自死物、血液、猪肉、
未诵主名而宰之动物及酒等少量食品为禁忌,以天地之大、物
产之丰、食品之多,可供享受食用的范围很广,就不该自行扩
大禁忌领域,限制过火;
诚信的人们啊!
你们不要把安拉恩赐的合法美味禁忌,
你们不要太过分,
安拉对过分的人确实不欢喜。/
你们应当把安拉恩赐的美味食取,
对你们所奉的安拉应该敬惧。
(5:87-88)
在有关奖惩事项的规定中,所提倡的原则也是居中,例如
对违约失信的惩治手段之一是施济贫民,经文中指出:
安拉对你们无意的誓言不加责备,
但要责备你们有意的盟约誓语。
违犯它的罚金,
是给十个贫民一餐饮食,
—按你们家属伙食的中等标准核计;
你们应该对誓言坚守不渝。
(5:89)
这种规定具体细微,因为家庭用餐质量可能时高时低,有时丰
盛佳肴,海味山珍;有时粗茶淡饭,清汤寡水,并不划一。经文
中指出中等标准,同样体现凡事须适中的原则。几
再如对敌斗争,既鼓励英勇杀敌,殊死拚搏;又提醒在停
战取胜后不宜有过火行为:
你们应该为安拉之道而抵抗来犯之敌,
但不可过分逾矩,
安拉对过分逾矩者确实不欢喜。/
你们无论在何处跟他们相遇,
便将他们就地击毙,
要从他们驱逐你们的地方把他们赶出去!
……/
如果他们放下武器,
安拉宽宏赦宥,仁慈怜恤。/
……
如果他们不再抗拒,
除背离者外,不可树敌。
(2:190一194)
总之,对于偏激过分之举,从这一端倒向相反的另一端,这是
《古兰经》所制止的,在经文中,“安拉不喜欢过分的人”这样一
个句子,多次出现,成为穆斯林经常引以为戒的箴言之一。
即便是在宗教生活礼仪中,例如对《古兰经》朗读的声调,
究竟是慷慨激昂地放声高诵好,还是平静和缓地低音吟诵好,
《古兰经》中也提出最好是“力求适中妥善”,礼拜中诵读经文
“既不要高声,也不要低音”(17:110),要掌握好分寸尺度,读
得恰到好处,并强调诵读时应具备“发自内心的恭敬”而“不要
声音太高"(9:205),也不要读得太快太急(75:16);要做到
发音准确,咬字清楚(73:4)。诵经,声音不过高不过低,速度
不太快不太慢,最好是适中。可见经文中提倡不求偏颇极端,
但求居中适宜的精神贯穿在各个方面。
上引诸例中,连诵读音量问题也有4个章的节文中提到,
绝非多余之举。因为在现实生活中也确实存在这样一个问题,
以致形成不同的支系派别,例如有人认为诵经要响亮,读得理
直气壮,有气派;有人觉得诵经要沉着,细品默悟地读,耐人寻
思。连学派称谓也有朗诵派(哲海里叶派)和默颂派(胡斐叶
派)之分,而且这两派肯定都出自对《古兰经》的尊敬和诵读的
重视。从这个角度去领会,《古兰经》是在两者之间提出折衷的
方案,指明了诵经的“途径”。“途径,’(或“道路,’),在阿拉伯文
中叫《赛比勒))(-11 SAO ,经文中正好使用的是这个词汇
(17:110结尾处)。
五、强调坚忍,但须坚特原则
提倡坚忍、克制、头脑清醒冷静,不急躁z不怨天尤人,不
鲁莽冲动,这是《古兰经》中时常强调的。坚忍,阿拉伯语音译
为“塞布尔,’(,..,.*11 al-Sabur),作为词根出现16次,作为
称谓名词—坚忍者,包括阳性、阴性、单数、复数词,出现26
次。含各种人称、时态的动词,达62次之多。“坚忍”,总是被
提得很高,如:
谁能坚忍并且宽宏大度,
这确实是意志顽强之举。
(42:43)
甚至在对敌斗争中,在获胜情况下也主张克制,防止报复
过火:
如果你们要报复打击,
就应该参照你们所受的损伤而还击,
如果你们坚忍,
那对于坚忍者更为适宜。/
你们应该坚忍!
你们的坚忍只奉安拉的旨意。
你对于他们不必忧虑,
对他们的阴谋也不要烦恼憋气。
(16:126-127)
在敌人幸灾乐祸、得意忘形之际,更提倡坚忍冷静,以防
中计上当,要顾全大局,放长眼光,以不变应万变:
如果你们获得福利,他们就会忧虑,
如果你们遭受灾患,他们就会欢愉;
如果你们能坚忍并[对主〕敬俱,
他们的阴谋就不能对你们损伤毫厘,
安拉确实尽知他们所玩弄的把戏。
(3:120)
《古兰经》中还多次勉慰先知坚忍,对惩治恶徒的指望不
可操之过急,要发扬历代先知、使者坚忍的传统美德:
你应该有坚忍耐力,
像有耐力的使者那样坚毅,
你不要对他们应受的「刑罚〕催促过急,
到他们亲眼目睹曾经警告过的日期,
他们仿佛感到只不过在一个白昼,
停留过片刻瞬息……
(46,35)
你忍受吧!以可贵的耐力,/
他们以为刑罚渺茫遥远,/
我却认为迫近可期。
(70:5-7)
因此,总是号召穆斯林之间,要“以真理相劝,以忍耐互
勉”(103,3);总是把坚忍和“五功”之一的“礼拜”相提并论,
告诫要“求助于坚忍和礼拜”(2:45,153)以加强功修。至于
“安拉与坚忍者同在”这样的句子,更是多次出现(2:153,
249/8,46、“),有时更进一步明确指出“安拉喜爱坚忍者"(3
:146)。像这样两句话都是穆斯林所熟知并常用以自勉或相
赠的座右铭,我国不少穆斯林父老乡亲,在平时交谈中,对阿
拉伯文原句能够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可知“坚忍”这一概念
已深入人心。
但坚忍必须有原则,绝不等于软弱、退让、妥协、投降,特
别是在遭受压迫、袭击、侵略的情况下,绝不是提倡“敌人打你
的右脸,把左脸转过去〔任他打〕”那样忍气吞声。尤其是在为
捍卫真理、捍卫安拉之道的战斗中,就必须挺身而出,抗敌御
侮,英勇杀敌,奋起自卫。因此,在《古兰经》有关圣战的一些章
节中,突出了这一精神,如:
你们应该为安拉之道而抵抗袭击你们的仇敌,
但不可过分逾矩,
安拉对过分逾矩者确实不欢喜。/
你们无论在何处跟他们相遇,
便把他们就地击毙,
要从他们驱逐你们的地方把他们赶出去!
压迫比杀戮更残酷严厉,
你们不要在禁寺附近跟他们拚杀,
—除非他们在此对你们攻击。
如果他们对你们武装挑衅,
你们就该也动用武力,
对背离者就必须这样还击。/
如果他们放下武器,
安拉宽宏赦宥,特慈怜恤。/
你们应该抵抗他们,直到战祸停息。
宗教本应该专为安拉,
如果他们不再抗拒,
除背离者外,不可树敌。
(2:190-193)
当你们跟悖逆者对阵相遇之际,
就应该斩杀首级,
直到你们取得胜利。
要用绳子捆紧〔被俘之敌」,
以后,或者释放,或者允许赎替,
直到战争的重任完毕。
就这样,假若安拉愿意,
他肯定对他们惩击,
但他要让你们互相考验。
一些人为安拉之道而就义,
安拉绝不会让他们的善功徒劳无益。
(47:4)
从这些引文中便可看出,在生死存亡的反侵略迫害的战
争中,提倡英勇无畏,不惜牺牲。这是同坚忍克制的主张协调
一致的。即便在势不两立的拚搏中,也提出不要逾矩过分,争
取对方放下武器,不宜树敌过多等等,实际上依然体现了坚忍
克制、宽宏待人的态度。
为此,在当时素有坚忍意识涵养的穆斯林,一旦遭到袭击
迫害,就会奋不顾身,流血捐躯,为捍卫主道、抗敌自卫而拚个
你死我活,牺牲者也会心定魂安。故坚忍与刚毅,容忍与反抗,
是矛盾的统一,都有其原则性,同样受到嘉许。经文中说:
……
如果你们为安拉之道而遭难或死去,
那末,来自安拉的宽赦和怜恤,
比他们所积存的〔财富〕还优异。/
如果你们逝世或者捐躯,
你们必定只向安拉归聚。/
别以为牺牲于安拉之道者已经死去,
不!他们在养主那里永生,并蒙受厚遇。
(3:157-158;170)
对于坚忍与刚毅,先知穆罕默德也说过:“有力量的人不
是把人们打倒在地的人,真正有力量的人是能够在发怒时控
制自己的人”。
六、买卖公平,抑制克扣盘剥
提倡买卖公平,反对欺行霸市,损人利己,克扣分量。《古
兰经》第83章《克扣骗人者})(亦译为“称量不公者")1至6节
就开门见山地指出;
克扣骗人者招灾自误,/
他们从别人量进时贪多求足,/
对人量出时就亏欠短数,/
难道这些人竟以为他们不会复苏?/
—在那重大的日子,/
那天,人们将肃立听命于宇宙的主。
主要就是针对某些奸商在贸易中买进时强取多捞,卖出时缺
斤短两,在度量衡上捣鬼,总是亏损别人,肥己私囊。这一章章
名即源于此。
在列举若干禁忌事项的第17章中,也明确提到这个问
题,说:
你们销售时必须给够分量,
应该按公平的量具计算,
这是一种美德,
结局也最完善。
(17:36)
类似的内容还有:
主设置了天秤,/
以防你们权衡差误,/
你们要公道地谨守权衡法度,
不能使份量亏欠不足。
(55:7-9)
七、鼓励经营,严禁吃高利贷
《古兰经》中对买卖经营、市场交易,采取积极鼓励的态
度,认为谋求生计、正常买卖,都是寻求安拉所赐予的恩惠、资
源。反对游手好闲,反对不劳而获。
在号召穆斯林参加聚礼日(星期五)礼拜仪式的章节中,
提出应该放下经营买卖及世俗活动,走进清真寺。但短哲仪式
结束后,立即可以恢复正常交易活动,甚至在聚礼日,恰恰是
生意兴隆红火的高潮。
正常贸易,价格互议;商人当然必有赚取,也容许按市场
价格有所赚取,但转借财物而吃利息、放高利贷,则属严禁事
宜,如:
诚信的人们啊!
你们切不可层层盘剥吃利息,
你们应该敬畏安拉,
但愿你们成功如意。
这是大声疾呼之后开门见山的警告!经文中还将正常贸易与
吃高利贷严格区分开,不容混为一谈,预言对后者要严加惩
处:
那些人在吃利息,
他们将不能挺然站立,
只能像魔鬼缠身一样疯狂地站起,
只因他们曾声称:“贸易等同于利息。”
安拉准许贸易,严禁利息。
谁在获知养主的劝谕后便〔将利息〕终止,
以往所获,可以免议,
.他的事情归安拉处理。
谁要重蹈覆辙,就是火狱的伴侣,
他们将在其中永居。/
安拉将利息取缔,
而把施济物资增加,
安拉对一切悖逆忘恩的人决不欢喜。
<2:275-276)
由于对高利贷的禁令是在此种现象泛滥以后成为社会严
重问题之一,才开始颁布的,因此,经文中考虑到以往的情况,
特动员号召要主动放弃利息,既往不咎,而且认为本钱仍然可
以收回,既不坑人,也不会亏己:
诚信的人们啊!你们应该对安拉畏惧,
应该把拖欠的利息放弃,
—如果你们的信奉出自真心实意。/
如果你们不遵照办理,
须知安拉和使者将对你们征伐抨击;
如果你们悔过自新,
你们的本钱仍归你们自己,
你们不要坑人,也不会亏枉自己。/
如果负债人窘困,应该等候到〔他手头〕富裕,
你们能够勾债而施与,对你们最优异,
—如果你们能深思理喻。
(2:278-280)
这些规定及时煞住了盛极一时的高利贷盘剥之风,也缓解了
社会贫富阶层之间的矛盾。由于这是明载于《古兰经》明文的
律列,迄今很多地区的穆斯林仍然高度重视。例如尽管与利
息、高利贷性质完全不同的银行存款,涉及利率问题,有些穆
斯林不敢储存,或为利息是否“哈拉目”表示关注并争议;在局
部阿拉伯国家,银行存款不付利息,也与对经文的谨慎理解有
关。
八、提倡自食其力,鄙视非法谋取
主张自食其力,反对不劳而获,特别是禁止以非法手段或
不正当途径去捞取。例如偷盗抢劫,有明文规定,并且惩罚严
厉,且不细说。一般通过欺骗、作弊、行贿而谋私获利,也严加
禁止,如:
你们切不可以诈骗方式将同人的财物吞取,
不可用它去贿赂官吏,
以便明知故犯地以罪恶手段,
达到侵吞他人财产的目的。
(2:188)
……谁要营私舞弊,
在那复生的日期,
就要揭露他舞弊的老底,
每个人都将按其所为得到相应的待遇。
(3:161)
强调只有自己的劳动成果,正当收益,才能合法享有,才受之
无愧:
人,不该随便获取,
——除非是经过自己的努力。
(53:39)
为此,经文中说,安拉所创造的资源极其丰富,取之不尽,
用之不竭,应该通过自己的勤奋努力,去寻觅、发掘、开采。这
些资源,无论在是陆地或海洋,都可以寻求:
他为你们创造大地平坦齐整,
你们可在它的领域漫游驰骋,
从他赐予的资源中任意享用”一
(67:15)
安拉为你们将海洋制服,
以便航船按他的旨意畅通无阻,
以便你们寻觅他的恩惠,
但愿你们感恩知足。
(45:12)
资源中包括衣食之需,甚至有美化生活的装饰品。
他,制服了海洋,
让你们从中食用鲜鱼,
并把佩戴的装饰品获取。
你看!那船只在海上破浪前进,
以便寻求主的恩裕,
但愿你们知恩感激。
(16:14)
有时还具体列举海中的装饰物,如珍珠、珊瑚等(55:22)。
经文中提到昼夜的循环交替时,还明确指出应该养成“日
出而作,日没而息”的生活规律,白天就该出外谋生,自食其
力,不能游手好闲,不务正业:
他为你们使黑夜和白昼交替,
以便你们在黑夜休息,
在白昼将他的恩裕寻觅,
但愿你们知恩感激。
(28:73)
还指出无论男女,都要安于本份,不存奢望,不苛求在物
质享受上胜过别人,超越别人,要各尽其努力,各享其应得之
份:
你们不要奢望安拉的施恩互相超越,此胜于彼,
应该安分守己。
男人因其所为而获得一份酬遇,
女人也因其所为得到同样权益,
你们应从安拉的恩惠中求取,
安拉对万事明鉴深悉。
<4:32)
九、主张两世并重,力避贪尘遁世
伊斯兰教主张歼两世并重”,在现实生活中应该积极进取,
谋求合理享受,但主张放眼后世,强调不宜过分贪恋,不应追
求虚荣:
须知今世生活不过是娱乐、游戏,
是装饰,是相互间夸耀自诩,
是以财产和子孙争逐高低,
情况就譬如下雨:
它使庄稼滋润,
种田人便欣喜;
而后又让禾苗千枯,
你见它呈现焦黄色,
终至凋零死去。
在后世,有严刑的惩击,
也有发自安拉的饶恕与欢愉,
今世生活不过是在骗人享受安逸。
(57:20)
当时,阿拉伯半岛居民中由于虚荣心所驱使,逞荣赛富,
竞赛子女、财产之多寡,甚至前往陵墓比赛其先祖地位之显赫
贵重,形成不良之风,《古兰经》第102章针对这种现象说:
逞荣赛富,曾使你们贻误,/
以致你们去探访坟墓。/
不!不久你们将会领悟……/
你们将亲眼真切地目睹。/
然后,你们必将在那一天,
因享乐作福而被讯问起诉。
(102:1--3,7-8)
经文中还描绘并批评了爱好虚荣、追求享受会使人迷糊,
不足为取:
爱好虚荣的欲望使入迷糊:
妇女、子嗣、金银财宝库,
盖印的骏马、牲畜和田亩.
这是今世生活的幸福;
安拉那里才有美好的归宿。
(3:14)
指出这只是短暂的、相对的物质享受,应放眼未来,不要目光
短浅,去追求精神上美好、永恒的意境。但也不是主张看破红
尘,消极遁世,逃避现实,放弃进取。
十、树立良好风尚,铲除淫乱腐化
对导致人腐化堕落的、走向罪恶深渊的一切恶风劣俗,一
切伤风败俗、道德沦丧的行为,都严厉禁止。例如饮酒、赌博之
类世俗生活中的行为,与宗教根本信仰(认主独一,反对偶像
崇拜)相提并论,视为罪大恶极的禁忌:
诚信的人们啊!
饮酒、赌博、立偶像、求签,
只是恶俗劣习,
—本属恶魔的行迹,
你们应该远避,
但愿你们获得胜利!/
魔鬼要在你们之间制造仇恨和对立,
—借饮酒和赌博之机—
要阻挠你们纪念安拉和礼拜,
难道你们还不戒备警惕?
(5:90-91)
对于通奸、淫乱等罪行,也多次明令禁止,且有细则规定:
你们切不可接近淫乱通奸,
它确实丢人现眼,
这行径丑恶不堪。
(17:31)
这是原则上的总体规定。对非法通奸的男女,还规定应“各打
一百鞭”(24:2),并列入非正派人之列,地位低于坚守德操的
穆斯林:
奸夫只许把淫妇聘娶,
或娶多神教信女;
淫妇只能嫁奸夫或多神教徒,
禁止信士们聘娶。
(24:3)
明文规定对犯有奸淫罪的男女,再婚配嫁娶时有条件限制,不
能与正派的穆斯林男女结合。
此外,卖淫或逼良为娼,也严格严止,即便是对没有完全
自由权利的女仆,亦不得强逼:
如果你们的婢女要保持贞洁,
你们切不可强迫她们为娼妓,
而去贪求今世生活的徽利……
(24:33) |